阿历克斯·皮尔斯

轻轻地来,带我穿过夜晚。什么狗屁。就放过这首操蛋歌吧,他妈的搞什么。狗屁再放下去,你就会开始扭动,开始抽搐,开始——我也不知道,我他妈怎么知道?——结果会让他知道,最后你会出现在谋杀现场,粉笔画的线条包围着你,宝贝儿懂了吗,因为你醒来就见到那首傻逼歌曲扭着它汗津津的塑料屁股在你脑袋上晃动。迟早有一天,一个乡巴佬要因为他是唯一会扭舞步的白人而付出代价。我的右半个大脑说你干翻你的东西总算比《迪斯科鸭》牛逼。至少我很可能还在睡梦中。肯定是。用一根一根手指敲枕头,四等于做梦,五等于现实。一二三四五。

操他妈的。

但假如连这是现实也是我在做梦呢?假如我在梦中做梦呢?我在什么地方读到过,人死的时候就会有这种体验。奇谈怪论,耶稣基督。呼吸,慢慢呼吸。根本别呼吸。不,慢慢呼吸。停止呼吸。不,他会感觉到的,他会知道你没有睡觉。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肯定是的,哥们儿,你只是吸了屎货出现幻觉而已。你只是嗑了屎货精神崩溃而已,你在除了四十二街和第八大道之外的地方搞白粉就是这个下场,四十一街和第五大道的引路人送我去的就是那儿。不,等一等,我没有发幻觉。我在牙买加从不发幻觉。牙买加本身就是一场幻觉,耶稣基督啊别再瞎琢磨了。再这么搞下去,你会把脑子里的想法全说出来——我说过什么了吗?耶稣基督,耶稣基督,耶稣基——督,够了,停下,他妈的停下,阿历克斯·皮尔斯。现在给我冷静,他妈的冷静。闭上眼睛,抓住溜走的那个梦境,快去抓住那个梦境,等你醒来,根本不会有人坐在你的床头。更妙的是不会有人在你醒来时打开门走进来,因为你从来都不想睡觉,在这张折磨人的床上也根本睡不踏实。没有人走进来,走到窗口拉上窗帘,伸手到衬衫里去掏——别看,他妈的别看——然后坐在你的床上。没有一连串的咔嗒噼啪嘀嗒声音。闭上眼睛。就这么简单,会成功的。必定会成功。

我在天际线饭店。我是两天前住进来的,但我在金斯敦已经五个月,在牙买加已经八个月了。八个月前,琳恩给我下了最后通牒,选牙买加还是选她。他妈的女人,我没指望她能理解我的工作,但希望她至少能稍微尊敬一下我必须做的事情。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妈的,假如她讨厌的话,我还知道该怎么处理。讨厌总算是一种感情。她只是无动他妈的于衷,这让我气得发疯;她给我下最后通牒,要我在她和她根本不在乎的事情之间做出选择,相比之前都没那么恼人了。对,我正在想办法把这些话都说给她听。但我向上帝发誓,我觉得她说要书还是要她是想印证事实,只是想知道我会怎么回答。

但最糟糕的一点是,两个答案都能让人满意。那么现在呢?对,我恨她,因为她不恨我。我恨她,因为她走进我在布鲁克林的书房——好吧,摆了一张马鞍桌的卧室——然后说,亲爱的,今天是你的幸运日。你必须做出选择,要你这本毫无前途的牙买加书,还是要这段毫无前途的关系,因为两者之一总得去个什么地方。我说,耶稣圣基督啊,你是不是听了《慢车开来》?因为你选了个最完蛋的时刻变成迪伦的歌迷。她说我是个傲慢的混球,快给我回答那个问题。我说我最近读了很多有关心理学的新材料,你这种行为就是所谓的情感勒索,因此我拒绝回答你的问题。她瞪着我说,很好,看来这就是你的回答了,转身走出我的卧室——我们的卧室。耶稣基督啊,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一个耳光,也许我应该扇她一个耳光的。

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我应该选择她,对,快乐会变成意志行为,我们会多困守两年,最终承认我们已经厌倦到了骨子里,但也许我就应该过那种生活,当一个厌倦而满足的家庭主夫,挺着同情性怀孕【182】的肚皮走来走去,那样我大概就不会一醒来就发现有个男人坐在我床边盯着地板了。在布鲁克林感到厌倦——真是有意思。嘿,亲爱的艾比【183】,我还没有给自己惹来麻烦,就已经找到了解决手段。

事实上,我返回纽约的时候就知道我的内心有个第三世界那么大的窟窿,我已经知道她不可能填满这个窟窿,但我还是试着让她去填满它。也许我怨恨的是她不肯尝试,说什么她又不是女超人,带着车载斗量的眼泪与我分手,学卡莉·西蒙写蹩脚的歌曲诋毁我【184】。但我找到了一个姑娘,她待我就像牙买加(我的另一个姑娘)待我,言下之意就是我们的关系算是挺好,但你要是觉得我的关心能超过某个阶段,那就是开国际玩笑了。我喜欢她的理由或许就是我始终喜欢牙买加的理由。我从一开始就知道此路不通,但我也不会因此就不去尝试。为什么?我他妈的不知道。要是知道了原因,我还会不会这么做呢?妈的,多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