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瑞·迪弗洛里奥

我的秘书回来说路易斯·约翰逊的秘书不知道他去哪儿了,言下之意就是她不肯说。我不得不从我该死的椅子上起来,走过整条走廊,来到那婆娘的办公桌前,问她喜不喜欢在这儿工作和以后还想不想继续做下去。要是想做下去,那最好记得她的老板是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政府,而不是路易斯·约翰逊。我看见她的眼睛瞪得都快超出粉色蝙蝠女眼镜的镜框了,她的额头皱了起来,光亮得像是涂了润滑油的马尾辫却他妈一动不动。在大使馆要花好几年才能学会不露惧色,她几乎成功了,但只是几乎,你看得出她还没想通该怎么衡量上级的消极攻击中蕴含的威胁等级。她看不出我是不是在逗她玩。利瓜尼亚俱乐部,纳茨福德大街。

我当然去过那儿。让我想起布宜诺斯艾利斯的绅士牛仔俱乐部,还有厄瓜多尔、巴巴多斯和南非的类似俱乐部。利瓜尼亚俱乐部绝对没有深色皮肤的服务人员,倒是有不少阿拉伯人玩从不过时的“假装我们也是白人”的把戏。我离开办公室,径直开上牛津路,许多人仍然顶着烈日在等待签证。我向西走,到牛津路和纳茨福德大街的路口右转向北而去。守门的警卫看了一眼开车的白人,没有拦住我问这问那。绿色科尔蒂纳在停车场的尽头。我在另一头停车,虽说我确定路易斯不知道我开什么车。

来到室内,餐厅坐满了西装革履来吃午饭的白种男人和穿网球裙喝朗姆酒兑可乐的棕肤美女。我还没看见他们就听见了他们的声音,路易斯仰头大笑,拍打德·拉斯·卡萨斯的后背。没错,就是他。刚开始我很想过去问路易斯过得他妈的好不好——就当着德·拉斯·卡萨斯的面问。天哪,我真讨厌那家伙。他有那种我只在选美冠军和政客身上见过的东西。就像在说“在我娘的所有孩子里,我最爱我自己”。他以为他是革命者,其实只是机会主义者。路易斯和路易斯,喜剧小品正在等待上演。

我坐在吧台的尽头,尽量假装我没有在看他们。某个地方某个人在写间谍讽刺小说,我是吧台前企图扮演詹姆斯·邦德的傻瓜。妈的,既然要唱这出戏,我还不如点一杯马丁尼呢。两人站起身,我忽然意识到他们很可能要经过我去停车场。约翰逊走向离桌子几英尺远的拱门口,古巴人紧随其后。外面停车场上,他的车启动离开。没多久,我也开到了马路上,他的车只领先我两三百英尺。谢天谢地,全世界不管哪儿的高峰时间都差不多。

自从在厄瓜多尔与艾德勒共事以来,我没再碰到过需要跟踪车辆的时候,对,我年纪太大,不适合和肾上腺素打交道,但那种感觉依然会虏获你。我真的很喜欢这样。我的意思是说,我真的、实在很喜欢这样。也许我该把这种能量全往下送到鸡巴上,操——呃——反正找个人操一场。

路易斯左转拐上交通更加拥挤的特拉法加路,然后再次左转。沿着那条路走了一百码左右。他驶向南方,开过半途树路,还没等我回过神,我就进入了贫民窟。就算还不是贫民窟,房屋也变得越来越小,路越来越窄,越来越多的屋顶只是用砖块固定住的铁皮。水泥墙壁变成了铁皮,画满了操他妈民族党、黑心肠吸血鬼、“高压之下”和拉斯塔法里的涂鸦。假如我把注意力集中在涂鸦和绿色科尔蒂纳上,就不需要想这事情有多么操蛋了,我一个白人开车穿过全金斯敦最黑的贫民窟。半途树路已经很狂野了,但我从没见过这儿的贫民窟。一个念头浮上心头——我多半找不到回去的路——我连忙把它按了回去。他们加快车速,我想踩油门,但随时都可能有穿蓝制服的小女孩跑上马路。

路易斯熟悉道路。他来过这儿。他来过很多次,我心想。我甚至没有注意到我的脚踩在油门上,但我能听见我的车在咆哮,看见我的手突然转动方向盘,车向左急转弯,向右转弯,驶过一个敞开的人孔。车颠簸弹跳,吱嘎作响。绿色科尔蒂纳出现在视线内,消失在视线外,拐过一个弯不见了,我甩尾转弯又看见了它,在前面隔着三四辆汽车。天哪,希望他不是在企图甩掉我。我险些说“让我吃个满嘴灰”,话到嘴边被我咽了回去。

我们开上了一条算是公路的行车道,还是我从没见过的陌生地方。房屋比先前更小,铁皮更扎眼,居民更贫穷,人们走向绿色科尔蒂纳前进的方向。道路两侧像是有山丘拔地而起。又开了二十英尺左右,我看清楚了那是什么。堆积如山的垃圾——不,不是山,而是撒哈拉沙漠里的沙丘,但沙粒换成了废物和黑烟。黑烟很浓很呛人,像是在焚烧动物尸体。垃圾沙丘上爬满了人,正在燃烧的也不例外,他们在垃圾里挖掘翻找,将天晓得是什么的东西塞进黑色塑料袋。我几乎忘了绿色科尔蒂纳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