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的暗夜

我们知道,尽管《金瓶梅》对于色欲采取了强烈的批判或否定态度,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姿态是虚伪的。《金瓶梅》的叙事者对色欲其实并不反感。否则,他就不会在作品中连篇累牍且乐此不疲地加以赤裸裸的呈现了。我们也知道,《金瓶梅》这种对色欲既否定、批判又呈现、欣赏的方式,在明代色情小说序列中是十分常见的做法。道德上的批判或说教,往往不过是一个幌子而已。然而,奇怪的是,当严格意义上的色情小说在欧洲十八世纪大规模出现之时,西方的作家们,竟然不约而同地采取了与中国明代同类作品完全一样的做法。

比如说笛福(Daniel Defoe)的《摩尔·弗兰德斯》、约翰·克莱兰(John Cleland)的《范妮·希尔,或一个荡妇的回忆》、努加雷(Pierre Jean Baptiste Nougaret)的《沦落风尘的村姑》等作品,都无一例外地以道德训诫和说教,作为“情色”的外衣。即便是狄德罗《拉摩的侄儿》这样的“反道德小说”,也设置了一个狄德罗与“侄儿”的对话结构——叙事者所扮演的,是一个道德说教者的角色;而“侄儿”的言行所呈现的,则是具有强烈叛逆性格的“恶”和“异化”。

我们套用西蒙娜·波伏瓦的概念来说,在中西方不同的历史进程中,都出现过一个被称为“伦理学暗夜”的时期——西方社会公开质疑上帝及其基督教伦理,中国则是质疑程朱理学及其世俗化的社会道德。两者的出发点都是大规模经济发展所导致的价值和道德困惑。在新思想冲决旧有的道德藩篱的过程中,它需要一种既维护旧道德(主要是策略上的说教),同时又让新的思想观念得以出现(多半是以“恶”的形式)的矛盾结构。我们知道,黑格尔在解读《拉摩的侄儿》一书时,一眼就看出了前者(道德说教者)的惺惺作态,而认为后者(赤裸裸呈现的“恶行”)才是狄德罗作品中唯一重要的东西。

值得一提的是,像《摩尔·弗兰德斯》或《范尼·希尔,或一个荡妇的回忆》等情色小说,都无一例外地采取了主人公独白或回忆的方式,即第一人称叙事,通过主人公自己回忆性的陈述,来向读者披露其“堕落”的历史。不用说,这种叙事方式与奥古斯丁以来就流行的“忏悔录”体,有着很深的关系。事实上,“忏悔”本来即是一个理想的“矛盾结构”——忏悔是对道德的维护(一种隐藏得很深的自我保护),而忏悔的内容,往往才是作者真正的意图所在。如果说西方文学的第一人称叙事是由十八世纪的情色小说(包括“忏悔录”文体)而发端的,恐怕并非无据。有意思的是,与 《范妮·希尔,或一个荡妇的回忆》一样,明代万历年间的《痴婆子传》,竟然也采取了第一人称的“予”,通过主人公阿娜的回忆来讲述其一生的淫荡史。奇怪的是,这种第一人称叙事的手法,在明代的小说创作中不过是昙花一现。

若把十八世纪欧洲所谓的情色文学,与中国明代的色情小说做一个对比,我们就会发现,西方情色文学在《绣榻野史》、《欢喜冤家》、《痴婆子传》这类作品面前,简直就像是一个青涩而害羞的小学生。这些作品连性器官都不敢实写,而仅仅由比喻来暗示,其因色情而遭到禁毁,往往令后世的读者困惑不解。

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很多。但我想,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原因是:欧洲十八世纪的情色小说(除极少数的例外,如法国的《好家伙修士无行录》),绝大部分都署上了作者的真名,即便他们在描写色情时处处小心翼翼,因书籍被禁而遭逮捕入狱的事也时常发生。而中国明代的色情小说则一律是匿名写作,作者写作这类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满足读者的色欲想象与好奇,刻诸枣梨以获利。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在欧洲十八世纪的文学作品中,就找不到一部堪与明代“禁毁文学”相媲美的真正意义上的“色情小说”。在这里,我们或许应当提及法国作家萨德(Marquis de Sade)的作品。不论是对社会道德攻击的激烈程度,还是其色情描写的大胆,萨德都堪称是十八世纪欧洲情色文学首屈一指的典范。

在《金瓶梅》中,西门庆临死之前,曾可怜而伤感地拉住潘金莲的手,满眼落泪地对她说:“我的冤家,我死后,你姐妹们好好守着我的灵,休要失散了。”西门庆一生的理想,或许就是拥有一个巨大的花园,让众多的姐妹都环绕在自己身边,长相厮守。他一面在物色各种美女,并把她们弄到家中;一面盖造园林,让花枝招展的女人簇拥在自己身边,纵情享乐。《红楼梦》中的大观园可以视为西门庆宅院的改建与扩大。它既在尘世之中,又在尘世之外,仿佛是“人迹希逢,飞尘不到”的太虚幻境在人世间的投影,与外部世界既保持着联系,又相对封闭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