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问题

被视为阳明学泰州学派重要成员之一的邓豁渠,曾说过这样一句惊世骇俗的话:“色欲之情,是造化工巧生生不已之机。”[58]说色欲是自然或人性的一部分,这大概没有什么了不起。可要说它是天地造化生生不息之机,那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离经叛道了。这是我所见到的明末思想家在论及色欲问题时最大胆的一个判断。此言一出,即遭到耿定向等人的严厉批判,说他是率天下人类而为夷狄禽兽。据说,这句话曾被邓豁渠写进《南询录》的草稿,后来在刻印此书时,这句话或删或改,在《南询录》中已经找不到了。邓豁渠的删改,或许是因为受到了耿定向的指责,但更可信的原因或许是,公开为色欲张目,在当时社会严肃的思想探讨中,仍然是一个极大的禁忌。即便是始终支持邓豁渠并为他辩诬的李贽(他曾为《南询录》写序),面对色欲问题,不管是言论还是行为,都慎之又慎。我们可以推断,单纯的色欲和情欲,在思想界的公开谈论中仍然属于不能触碰的最后秘密。可是这个“秘密”本身,在弘治以降的明代社会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而从明代色情小说对于这样一个现实的反映来看,对色情的细致入微、夸大其词的描摹,不仅是世风所趋,而且早已泛滥成灾。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金瓶梅》,既说它“时涉隐曲,猥黩者多”,又指出此书的写作,在当时实属“时尚”[59]。这里的“时尚”或许有两层含义:一为淫邪之风遍及朝野天下,颓风渐入士流之林;一为专叙床笫之事的小说作品,在当时也已蔚然成风。

在《金瓶梅》中,叙及潘金莲的身世,作者说她九岁就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主人闲常又教她读书识字,因而到了十二三岁,金莲就会“傅粉施朱”、“品竹弹丝”。十五岁时王招宣死,复以三十两银子,卖入张大户家。张大户竟然也教她习学弹唱。金莲之琵琶技艺,先后有两位“名师”指导,想必更趋精纯了吧。

这一大段描述(为《水浒传》所无),勾画出了潘金莲由王招宣(官宦)蓄养,至张大户(有钱人)教习,最终流落民间,落入武大郎之手的曲折经历。当然,作者为铺排情节、塑造人物计,插入这段出身,不过是小说家言,我们自然不能将其视为社会生活的实录。可是我们若将潘金莲的所谓身世,与明末名妓柳如是的生平做一番比较的话,也许会大吃一惊。柳如是不仅历史上实有其人,而且其身世经过陈寅恪先生的一番梳理,载之史乘梼杌,班班可考。

柳如是也经历了与潘金莲几乎完全一样的命运——幼年时即被盛泽名妓徐佛收为养女,受教诗词歌赋;随后被卖入宰相周道登家为婢女。柳如是之所以被逐出周家,有人说是源于柳如是与仆人之间的情事败露,但实际上是因为她与周道登的“暗通款曲”,为妻妾忌惮所致。[60]这与潘金莲在张大户家的遭遇大致相同。

虽说潘、柳二人均经多次转卖而最终流落民间,但柳如是的命运,似乎要比潘金莲好得多。潘金莲学的是琵琶,识字不多,除了供人赏乐,一无所用;而柳如是学的是更为精深专门的文章诗词,其部分诗作一直流传至今,为风雅之士讽咏不已。柳如是最终流落风气开化、富甲天下的江南,以“自由人”的身份,与江南名士(如陈卧子之流)周旋唱和,并有诗名,最终归于“白个头发黑个肉”之文坛领袖钱牧斋,亦可谓“修成正果”。

由此可见,潘金莲之身世,亦非完全出于小说家的虚构。衡之于当时蓄养伶优唱妓以供富贵之家享乐的普遍风气,也算是“于实有据”吧。

《金瓶梅》中的性事,固然有鲁迅所批判的“专意于性交”的一面,但也写到了作为性风俗和性文化的一面。按理说,既然《金瓶梅》中涉及大量关于妓院的内容,性描写理当于这类场合极尽铺叙才是。可令人奇怪的是,不论是李桂姐家,还是郑爱香家,西门庆、应伯爵之流去“嫖妓”,总是一大帮人,很少有单独前往的。他们在妓院吃喝调笑、唱词吟曲、插科打诨,虽说偶尔也会讲讲荤段子,但作者却极少描写性事场景。可见这伙人去妓院,并不专以性交为事,而只是聚众取乐。虽然每次西门庆都会“留宿”,但作者似乎对留宿后的“事态”没什么兴趣,往往草草交代两笔就算完事。西门庆到了这类场所,亦能遵循妓家之礼节。他虽不识多字,倒也颇能附庸风雅,甚至颇多考虑妓者的喜好和心理,曲意逢迎。这与他对待家中奴仆妇女如贲四嫂、如意、惠元等人的鲁莽态度——进门就干,完事即走——确乎迥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