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空性论(第4/6页)

后来,由于胰腺中肿瘤的压迫,母亲的胆管变得肿胀堵塞。那个星期,她不得不去医院装支架,让黄疸透过胆汁引流,减缓黄疸症状。可即便如此,她依然忙着接各种电话,安排派对事宜,筹划去乌干达的代表团,以及安排我们的生活。

随着母亲病情的加重,妹妹对于搬去日内瓦的事越来越犹豫。新工作让她有能力去影响相关政策,帮助拯救全球无数儿童的生命。但她真的希望能够留在母亲身边,陪着她去做化疗,让她跟祖孙们有更多的时间相处。可母亲一点都听不进去。

“我会跟这个病好好奋战的。妮娜想什么时候回来看我都可以。我也可以常去日内瓦。但她和萨莉,还有孩子们必须得搬去日内瓦。”如果妮娜和她的家人违抗母亲的意思,坚持留下来,那么就等于暗示母亲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母亲在许多事情上很依赖妹妹。如果妮娜在搬去日内瓦的前几天取消所有计划,这对母亲来说意味着什么?还有所有那些伴随着搬家而做的计划呢?任何一点细微的日程行程变化都能让母亲的焦虑爆棚,那么这下该让母亲如何是好?

但妮娜仍然想要留下来。虽然她只是单纯地不想离开,但留下来会让母亲觉得快死了而感到更加沮丧,这样行吗?我忽然想起来那段经文:“非我,无我。”

“你真的不想我留下来吗?”妮娜问母亲。

“当然想,但我更想让你去日内瓦。”母亲回答。

“如果病的是我,你也跟我一样面临选择,你会走还是留下来?”

“亲爱的,这是完全不同的。你还有一辈子的大好时间呢。”

“你会选择留下,对吗?”妮娜问。

母亲没有说话。

于是妮娜给我打了电话:“我到底该怎么做呢?”

母亲新近给了我一本《灿烂千阳》,这是胡塞尼继《追风筝的人》后的新作。2003年《追风筝的人》出版不久,母亲就发现了这本佳作。她爱极了这本书,逢人就强烈推荐。她对这本书和作者深深着迷。胡塞尼1965年出生于喀布尔。他早年就读于阿富汗的小学,十一岁时,随外交官父亲搬往巴黎。1991年苏联解体时,胡塞尼全家以难民身份留驻美国。后来,他成为一名医生,并利用每天上班前的时间写下了《追风筝的人》。在作品即将完成之际,“9·11事件”发生了。恐怖组织袭击了美国五角大楼,这让胡塞尼出现了放弃的念头。但他的妻子支持他坚持下去,因为这本书会让世人看到“阿富汗人充满人性的一面”。母亲认为胡塞尼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因为她了解,也喜爱阿富汗人。她在阿富汗见到的人都像书里写得那样可爱。她不再需要费力解释她喜爱的那个被一再误读的国度,只要去看《追风筝的人》就好了。

我并不完全赞同母亲对《追风筝的人》的评价。我当然也很喜欢这本书,但我觉得它的情节有点过于夸张。有必要把恶毒的塔利班人描写成纳粹吗?书中还有个使用弹弓的关键场景,也让我很难信服。只要我对母亲喜爱的书有意见,她就会皱着眉头。并不是因为她觉得你不该有不同意见,只是觉得你过分地强调这一点,而没有把重心放在其他的事情上。就好像她讨论的是某个餐厅食物的好坏,而你却忙着对那些装潢表达不满。完全没有交集。

当母亲把《灿烂千阳》放在我手中的时候,我们正站在她和父亲居住的纽约公寓的客厅。阳光透过法式大门照进来,室内一片灿烂。她告诉我她喜欢这本书甚至超过了《追风筝的人》,因为这次胡塞尼写的是女性。母亲深信,如果阿富汗的女性能够获得教育、阅读书籍,那么她们将会成为那个国家的拯救者。“这本书里没有纳粹。”她强调说。她还记得我先前对于《追风筝的人》的批评。

书一看完,我就跑去找母亲讨论这本书。父亲还在办公室里,母亲在家等着电话会议。我们讨论这两本书里出现的三种足以改变命运的人生选择:一种是角色最终明白他们永远无法重头来过;第二种是角色原本以为还有退路,直到最后才发现已到尽头;第三种是角色认为自己没有第二条路可走,事后才发现,最初以为没办法改变的事其实本可以改变,可是却为时已晚。

母亲一直教我们在做决定的时候,先想想做了决定后还有没有可以反悔的机会,要懂得做两手准备。当你陷入两难的抉择时,选择那个在必要时能重新再来的一个。不要选择少有人走的那条路,而要选择有逃生出口的那条。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人生的不同阶段,不假思索就愿意搬去异国他乡住一段时间的原因。如果你只待在家里,就没有机会去其他地方。但不管你去了哪儿,总还有机会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