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 公民听众与政治说理(第3/4页)
宣传不仅是一种公共话语,而且更是一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联系关系,一种以统治权力为中心的社会生活方式。宣传是自上而下的灌输和命令话语,它是不允许普通人对它说理的。宣传的目的是让所有的人有同一种想法,视社会中的思想自由与多元为它天然的敌人。在宣传时,必须禁止出现不同的声音,必须不让别人说话。而且,为了取得宣传效果,宣传必须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运用各种可能的传媒手段,而且更包括占领所有的话语领域和渗透到各种行为领域。这就形成了统治权力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宰制,包括法律(宪法、法规、审判)、教育(教科书、课程设置、教师培养)、管理(干部制度、科层等级、党政关系)、出版(思想审查和自我审查)、文艺创作(题材限制、内容审查)、历史和学术研究等等。
公民教育抵制宣传
认识宣传对社会生活和社会中人的危害,最初是从认识希特勒纳粹极权宣传所代表的洗脑宣传开始的。从修辞角度来剖析极权宣传的开创者是美国修辞学家柏克(Kenneth Burke),他从五个方面来探讨极权宣传,即他所说的“希特勒的修辞”。一、行为:在思想和行动中的发生;二、境况(scene):行为的背景和环境;三、行为者:行为的个人或体制主体;四、机制:行为主体的制度性手段;五、目的:行为背后的动机。柏克对希特勒《我的奋斗》的分析结论是:一、行为是散布一种恶质的、类似宗教的仇恨;二、境况是“一战”后德国人的屈辱、无望、渴望借助强人政治改变现状;渴望国家强大,经济发展,甚至愿意为之付出自由的代价;三、行为者是希特勒(和他的党徒);四、机制是全民认同一个“声音”(元首、国家、军队、种族、雅利安民族、英雄主义等等);五、目的:极权统治绝对、彻底地统一德国人的意志。
柏克的宣传-修辞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式,那就是把宣传话语赖以发生作用的“环境”和“机制”与话语本身(说话者、话语、听众)同列为理解宣传的要素。宣传不仅是一种话语,而且更是一种政治性质的话语行为。而最后一项“目的”则涉及宣传欺骗性的本质特征。宣传者常常会有一个公开的目的,如纳粹宣扬的“实现国家社会主义”、“为雅利安民族争取生存空间”,但宣传-修辞研究更关心的是“隐藏的目的”,如以公开目的为合理性来维护和掩护一党专制和极权统治。
布拉杨(Donald C.Bryant)在著名的《修辞:作用与范围》中也论及了宣传(包括广告和政治话语),他把宣传定义为一种“部分的、不完全或被滥用的修辞”。他所分析的宣传话语有四种惯用伎俩:一、排斥对立意见;二、无视不同看法;三、取消合理判断;四、运用谬误逻辑。在这四个特征之中,前两个特征往往是宣传与某种制度性力量结合的结果,例如商业的垄断和政府的专制权力。后两个特征则是宣传信息不实和具有欺骗性的原因。美国学校从初中到大学的写作和阅读课上,都有如何识别宣传手法和谬误逻辑的内容,重点放在后面这两项。这是因为,前面这两项(排斥对立意见、无视不同看法)在民主社会里是民众不允许的,也是学生们在他们熟悉的民主生活中已经有所了解的。学校的反宣传教育把重点放在后面两个特征(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是因为,即使在民主社会中,它们也很常见。不仅如此,一旦取消合理判断、运用谬误逻辑与政治专制同时发生,便可能出现专制、威权和极权的宣传,这是民主制度最大的潜在威胁。
柏克和布拉杨的宣传-修辞分析法都是比较早期的。今天,宣传研究的分析已经更为专门而且精细。例如,乔伊特(Garth S. Jowett)和奥唐纳(Victoria O’Donnell)在《宣传与说服》一书中,区分出宣传的十个方面。
第一是宣传背后的意识形态或目的 (如维护一党专制);第二是宣传的环境(迎合、利用的是何种民众需要,如爱国主义、民族主义、仇外恐外);第三是宣传者(谁是宣传者,谁控制着宣传机器,为谁的利益服务,什么样的利益);第四是宣传的组织结构 (各级宣传机构、政治辅导员制度);第五是宣传的对象(对国内和国外宣传有所区别);第六是宣传的媒体技术条件(网络、开会、电视、报刊等等);第七是宣传所动用的特殊手段(领袖和政党崇拜、政治迷信、游行、庆典、政治节日、纪念仪式等等);第八是受众的反应(盲信、怀疑主义、犬儒主义、假面、全信或半信半疑);第九是宣传所要攻击或压制的对象是谁(国外传媒、“自由派”报纸、帝国主义、异议人士、独立教会);第十是如何评估宣传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