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讲 公民听众与政治说理(第2/4页)

这也使得公共说理的重心必须放在听众上,必须以公民听众为依归。逻辑是说理的重要部分,但是,只有当听众能够参与到互动的说理过程中去的时候,逻辑才能真正得以确立。独裁者除了使用暴力威胁之外,也会“说理”,不过那是用他自己的那一套逻辑说理,而且还排斥被统治者参与说理。当统治者怎么说怎么都有理的时候,公共说理事实已经名存实亡。公共说理不仅是说理,而且也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一个可以说理的社会里,不仅是普通人与普通人说理,而且也是普通人与政府和官员说理。

这样的公共说理要求把逻辑论证与政治体制,把公共伦理和政治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说理是每一个政治人物必须具备的能力,也是他必须遵守的行事原则。这样的公共说理观念早在古希腊雅典城邦政治中就已经出现了,在那之后,古代一些培养政治家与培养演说家(说理人)的理论也都包含类似的观念。学习做好人与学习雄辩(擅长说理)是一致的。公元1世纪罗马时代,昆体良集古希腊和罗马教育经验之大成,他在阐述演说辩论家的培养问题时,非常重视道德的作用,他把说理中的道德教育看得比其他任何教育都重要,甚至把这个提升到了做人根本的高度。他一直强调,只有一个好人才能成为演说家,这甚至比西塞罗所说的“雄辩家是一个善于说话的好人”更进了一步。昆体良特别强调,说话人必须是有信誉、有信用、可信任之人。5世纪圣奥古斯丁在《论基督教原则》一书中论及基督教布道和修辞时,也是同样的观点。他把真实当作公共言论最基本的原则,对用修辞技巧将人引入歧途的可能深表忧虑,但他并不认为这是修辞本身的错。

专制的雄辩与宣传

雄辩必须由好人来实行才会对他人有益,这种想法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再到宗教改革时期,延续了一千多年。1513年,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中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主张一种实用的、政治功利的、可以用欺骗加暴力为手段的话语观。他告诉君主们,为了达到政治目的,可以使用话语欺骗的手段来对付民众,公众很轻信,极易腐蚀,只要能说服公众,使用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他写道:“老百姓善变无常,要让他们相信什么事情并不难,但要他们一直这样相信却又很难。因此,必须有所安排,在他们不再相信时,就强迫他们继续相信。”这也就是后来纳粹宣传头子戈培尔所说的,宣传背后必须有利剑,极权话语后面必须要有暴力手段作支撑。戈培尔主张的不只是一种强权说理的方式,而且更是一种与之一致的极权统治。

马基雅维利主张的是一种典型的蛊惑宣传加暴力恐怖的统治和驭民手法。他告诉统治者,“人人都能看到你表面上是怎样一个人,但很少有人能知道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所以,作为君主,你并不需要真的具有我说过的优秀品质,但必须看上去具有这些优秀品质。你必须看上去很有同情心、言出必行、仁善、坦然、虔敬……但是,你必须具有善变的本性,在需要拥有与上述相反的品质时,知道如何一下子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看上去有好品质与真的有好品质,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情。看上去有好品质,可以用作一种取信于民的宣传手段。时而视察下情,跟老百姓握握手,抱一抱小孩子,看上去平和、说理、彬彬有礼,但在需要时却可以毫不犹豫运用暴力、压制、恐怖手段镇压老百姓,这就是马基雅维利式的专制统治者。

马基雅维利的非道德修辞说在西方一直没有成为主流。同样是在16世纪,其他的修辞论者,如梅兰希通[1]、考克斯[2]、威尔逊[3],他们对修辞伦理的论述与柏拉图、西塞罗和昆体良强调修辞的道德目的和真实内容是一致的。

今天,有照着马基雅维利所说的在做的,但却没有胆敢像他那样说的。“真实”的存在,本身就是对“虚伪”的谴责。在古代有很多为专制辩护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但今天,这样的辩护看上去反倒绝迹了。不是真的从此不再有专制,而是专制开始以“民主”的理由为它自己辩护。专制虽然看上去几千年没有什么变化,但其实还是有变化的,甚至可以说是有了很大的变化。这个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说理”促成的,因为直接为专制辩护的“理”越来越难以说出口了,也越来越不能拿来说服人了。于是便有了某些地方不得不“只打只干不说”的政策。专制者不能以“专制者”的面目来为专制辩护,而必须改换“民主爱好者”的面目。这是因为,专制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信誉,不再具有政治信用,也不再具有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