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二十七章 怯懦是暴虐的根由(第2/5页)

在格斗中,我们还引进了一种做法,让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们身边,这也是一种卑怯的表现。这在从前是决斗,而现在称战斗和搏斗。发明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独:因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11]。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当你处境危险时,能带给你鼓舞和安慰。从前让第三者在场,是为了避免出现混乱和背信行为,为了给战斗的命运作证。可是,自从第三者们加入战斗以来,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当观众了,因为怕承担缺乏感情或胆量的罪名。

借别人的力量和胆量来捍卫自己的荣誉,我觉得,这种做法不仅不公正,不体面,而且对于一个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来说,将自己的命运同第二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是有百害而无一利。每个人冒的风险够多的了,怎能再为另一个人去冒险!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卫自己的生命已很艰难,怎能再让旁人来危及宝贵的生命!因为二对二交战,是互相捆在一起的格斗,除非事先明确商定照相反的规则行事。如果你的助手倒下,你理所当然地要面对两个人。有人说,这二对一的攻击是怯懦的攻击,确实是这样,这就好比你自己全副武装,攻击一个只剩一截剑的人,或者你自己安然无恙,攻击一个身受重伤者。但是,如果你这个优势是在战斗中赢得的,你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利用。力量的悬殊和不等只是在战斗开始时应该考虑。再说,你要责备就责备命运吧。当你的两名助手已受伤致死,你一个人要对付三个人的时候,对方对你的优势是无可指责的,正如在战争中,当我看见敌人同我们的一个人肉搏,我会理所当然地刺敌人一剑。根据人际关系的准则,哪里有两军对峙(例如,我们的奥尔良公爵向英格兰国王亨利挑战,一百对一百,阿尔戈斯人和斯巴达人作战,三百对三百,贺拉提乌斯兄弟与库里阿提乌斯兄弟之间的战斗[12]是三对三),每一方的人数再多,也只被当作一个人看待。哪里有人相伴,运气就要搀和进去。

这一论述对我是有利可图的。我的一个兄弟马特科隆老爷应邀去意大利给一位不甚相识的绅士助战,那人是被另一个人召来格斗的。在这场决斗中,马特科隆的对手碰巧住得离他家更近一些,相互也更熟悉一些(我希望有人给我解释一下这些格斗规则,它们同理性的规则常常背道而驰);他杀死对手后,见决斗双方的主人尚未分出胜负,就去帮助他的伙伴了。他能不这样做吗?难道应该袖手旁观,看着对方——如果命该如此的话——杀死他的伙伴?他不就是为了捍卫他的伙伴而来的吗?至此他所做的依然无补于事,因为鹿死谁手尚不清楚。当你的敌人已遭受损失处于劣势时,你可以也应该礼貌相待,然而,如果你是在为别人效劳,你不过是随从,并不是纠纷的主人,在这种情况下,我看不出你如何能做到对敌人礼貌相待。我兄弟已身不由己,和别人的命运捆在一起,当然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和有礼貌了。因此,在我们国王及时而郑重的请求下,我兄弟得以从意大利监牢中释放出来。

真是鲁莽而轻率的民族!我们不满足于将我们的恶习和荒唐臭名远扬于世界,还要跑到别的国家去让人家一睹我们的风采,你把三个法国人放到利比亚的沙漠里,不出一个月,他们必定会互相攻击,抓得遍体鱗伤;跑到外国去决斗,简直就是为了让外国人,尤其是那些乐于嘲笑和讥讽我们恶习的人从我们的悲剧中得以消闲解闷。

我们到意大利去学习剑术[13],刚懂一点皮毛,便拿我们的生命来作练习。然而,按照训练的次序,学习理论当先于实践,我们却违背了学习的原则:

这是对青少年的残酷考验,

对未来战争的艰苦训练[14]。

——维吉尔

我深深知道,剑术的高低对它的目的是很有用的(在西班牙,曾有两位表兄弟亲王决斗,据李维说,年长的那位武艺高强,足智多谋,年轻的那位茫然不知所措,因此,年长的轻而易举战胜了年轻的)。我自己也见到过,有些人剑术高强,格斗时勇气倍增,变得异乎寻常。然而,懂得剑术,并不是真正的勇敢,那是以机智作依靠的,其基础不是自身。决斗的荣誉在于比赛勇敢,而非技艺。因此,我曾见我的一位朋友,尽管以精通剑术遐迩闻名,在决斗时,却选择己所不擅长的、完全取决于运气和自信的武器,免得人家把他的胜利归于他的剑术而不是他本人的勇敢。在我孩提时代,贵族们不喜欢有好剑手的声誉,以为这是一种侮辱,学剑时偷偷摸摸,避人耳目,仿佛这是一种技能性行当,是与真正而朴实的勇敢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