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第2/6页)

曾经有过这种梦想:一个人能和跟他一样的另一个人平等,并不是因为他生来就是一个黑种人,或是白种人,或是棕种人,或是黄种人,因此他注定了终身都是平等的,——确切些说,他不是注定享有,而是被赐予了平等的权利,因为他自己昏昏然蜷伏在暖烘烘的真空状态里,就象母腹中的胚胎一样,并没有为赢得平等权利而动过一下手指。梦想,这就是获得同其他人平等的自由,这就是使人们有义务用个人的勇敢、诚实的工作和相互的责任感来保卫,来维护平等权利的自由。后来,我们就失去了这个梦想。它抛弃了我们,在我国人民创立了一种关于人的生存的新观念,力求获得一个坚固的支撑点,以便昂首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时候,这个梦想支持过我们,维护过我们,保卫过我们;这个梦想不要求我们付出任何代价作为交换,而只要求我们时刻记住,它是有生命的,因而也是会死亡的,它必需经常获得勇气、忠诚、自尊和谦恭的责任感和警觉性的支持。现在它离我们而去了。我们睡意朦胧了,我们沉入梦乡了,于是它就离开了我们。现在,在真空里再也听不到那种无所畏惧,甚至不知恐惧为何物的强有力的声音,听不到同希望和意志融为一体的声音了。因为我们现在听到的是恐惧、和解和妥协的一派嘈杂声,是夸大其词的窃窃私语,是我们不再赋予任何意义的大话和空话——“自由”、“民主”、“爱国主义”,我们这些终于从沉睡中被吵醒的人,企图用这些话来极力掩饰自己的损失。

梦想一定是有了变化。变化还不少呢。我以为,下面的例子就是一个征候。

大约十年以前,我的一位老朋友,一位著名的文艺评论家和专论文章作者,告诉我说,一家财源充足又颇有销路的新画报愿意出高稿酬请他写一篇关于我的文章,不是请他评论我的小说,而是请他写我本人,写我私人。我说:“不行。”而且说明了原因:我认为,只有作家的作品才归社会所有,才能作为讨论、研究、评论的对象;作家本人也是这样对待自己的作品的,把它们提供给公众,并因而收取报酬;所以,他不仅能够,而且应该接受公众对他作品的议论和态度:从赞扬直到付之一炬。然而,只要一个作家没有犯罪或是出任公职,他的私生活就是属于他自己的;不仅他本人有权保卫自己的孤独,而且公众也应该这样做,因为一个人的自由正是在另一个人的自由开始的地方宣告结束的。我还说,我认为任何一个有鉴别力和责任感的人都会同意我的看法。

可是我的朋友却说:“不对。”他说:“你错了。如果由我来写这篇特写,我一定是本着鉴别力和责任感来写的。但是,如果你不准我写的话,那么迟早会有完全不顾什么鉴别力和责任感的另外一个人来写的。他既不会考虑你本人,也不会照顾你作为作家和艺术家的名声,你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件消费品,一件商品,只要把这件商品推销出去,就能增加画报的发行量,可以赚一笔钱。”

“我不信,”我说:“只要我没有犯罪或者出任公职,别人就不能闯进我的私生活里来,如果我请他们不要闯进来的话。”

他说:“他们不仅能够闯进来,而且一旦你在欧洲赢得的名声也传到了美国,使你成为一个有点经济价值的人物的话,他们就会这么干的,不信你就等着瞧。”

我就照他说的做了。我等着,也就瞧见了。两年以前,在同出版我的书的出版社的一位编辑谈话时,我偶然得知那家画报已经拟定了八年前被我拒绝了的那个方案,我不知道我的出版人是得到了正式通知,还是像我一样偶然得知这事的。我又说了一遍:“不行。”而且又举了我已经说过的那些理由,我仍旧认为,这些理由对任何一个在新闻界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人来说都是必须遵循的,因为鉴别力和责任感同他的工作是不可分割的,是保证他的地位稳固可靠的。那位编辑打断了我的话头,他说:

“您说的我都同意,而且您也无需向我论证。您不愿意,有这一条就足够了。是不是让我来管管这件事?”他就管了,也许至少是打算管一下。因为我的朋友评论家说对了。于是我说请您再试试看。请您告诉他们:‘我请求你们不要这样做。’”后来我又亲自对这篇特写拟议中的作者说:“我请求您不要这样做。”我不知道,因为他是编内的工作人员,所以交给他这份差事呢,还是他自告奋勇要当这份差,抑或是他给自己的老板出的这个主意。不过,我记得他的回答大概是这样的:“我必须这样做,如果我拒绝,他们就会把我解雇。”这倒像是句实话,因为我向另一家杂志的工作人员提出过同一个问题,得到的也是同样的回答。但是既然一个编内的新闻从业人员也是把我作为牺牲品的那种力量,也就是不负责任地使用权力,或者叫滥施淫威,而这正是对人的尊严和权利最强有力、最无与伦比的保护者,即被称为新闻自由制度的背叛的牺牲品,既然事情确实是这样,那么我剩下的唯一防卫手段就是拒绝合作,拒绝同编辑部的方案发生任何关系。不过那时候我已经明白了,这对我毫无用处,我无法制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