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灵凤

1904-1975

叶灵凤,原名叶蕴璞,江苏南京人,中国现代著名作家、美术家、藏书家。二十年代开始文学活动,1925年曾参加创造社,主编《洪水》,1928年后曾任《现代小说》月刊主编。三十年代曾创作著名长篇小说《时代姑娘》。抗日战争期间南下香港,后长期在港从事编辑和著述。所著多为散文随笔,有三联书店辑成的《读书随笔》风行海内读书界。

借书与不借书

“诗狂书更逸,近岁不胜多,大半落天下,未还安乐窝。”

这首诗是宋朝的邵康节怀念他的那些借出未还的书的。安乐窝是他的读书处。他本是一位道学先生,但这首诗却有点风流意味,因此每想起自己给别人一借不还的那许多书,总喜欢低诵着这几句诗。

我自己不大向别人借书,但是从来不拒绝借书给别人。我不大向别人借书的原因,并不是不喜欢借书,而是自己另有一个买书的习惯。凡是自己要用要看的,甚或明知不甚有用或是自己不会去看的书,只要有机会,总喜欢自己去买了来。因了这样,可以买到的书,自己大都买了;买不到的书,大都也借不到,因此就不大有机会向别人借书。但是别人向我借书的却常有。有时为了借书人的个性,或是所借的一本书自己早晚恰巧要用,或也会踌躇一下,但仅是踌躇而已,结果仍是借的。毅然拒绝将一本书借给别人,这是我从来不曾有过的事。

我的书桌抽屉里有一张纸,每逢借出一本书时,我便随意的简略的在那上面记下借出的书名和借书者的姓氏。这并非正式的登记,而是只供不时提醒自己之用的一种备忘录。那上面的字迹,简略潦草得只有我自己才看得懂,有时甚至连我自己也看不懂的。根据这样的一张书目,有时偶然将这些借出的书检点一下,便发现借去了未还的书,实在占多数。这些未归还的书,有的可说是至今尚未还来,有的则看来大概永无归还的希望了。而这些不会还的书,大都就是那些在借的时候我就已经踌躇过,仿佛已经预料到借的人决不会归还,但是仍是借给了他的。

本来,自己的书应不应借给他人,这是一个看来很简单而实在很微妙的问题。这一来要看自己的性格和对于书的观念,二来要看借书的人是个怎样的人,三来要看所借的是怎样的书。将书籍当作珍物来玩赏的人,当然不肯轻易借给别人,但即使是将书籍当作是学术研究工具的人,为了自己可能随时需用它,也是不愿随意借给别人的。

只有自己爱书而又能理解不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书时那种精神上的不安和空虚的人,才能推己及人,不肯轻易拒绝别人向你借一本他所需要而恰又为你所有的书。不过,这样借书给人的心情,决不是“我已经看完了,你拿去吧”那种对于一本书的有无丝毫无动于衷的薄情汉所能理解的。这样的借书给人,好象是将自己的一部分借给了别人,在沙漠的旅途上将自己的水壶慷慨的授给同路者。他所希望的乃是获得一个伴侣和同好者,能够共享自己所已经感受到的满足和愉快,决不是施舍,也不是希望使对方成为一个欠了自己一笔债的负债者。

当然,借书给人当然希望,而且相信别人一定会归还的。自己向别人借书,也很少一开始就蓄意不拟归还的,这样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是少数的少数。大部分的人,借书时是一再表示必定归还,而且事实上本是准备看完了或用完了就即时归还的。但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借出的书不能归还的原因虽多,但最大的原因还是那不成原因的原因;这就是说,由于疏懒,提不起精神去履行这一个义务。这样的借口很多;不顺手,时间不凑巧,本来预备来还的——临时忘记带来了。有时又觉得仅仅为了归还一本书去走一遭未免不值得,而时候愈久,便愈觉得没有亟亟归还的必要。这恰如一笔旧债一般,债主没有特别的理由固然不便启齿提起,而欠债人虽然不时记起这一笔债,但是如果没有特别原因,也就懒得去还了。

是的,就这样,“大半落天下,未还安乐窝”,借出去的书,就因了这样不成原因的原因,多数不曾归还。至于真正因了遗失或彼此失去联络而无从归还的,那不过是少数中的少数。

我自己虽然不常向别人借书,但偶尔也会借一两本的。在我的书堆中,我清晰的记得,就有向一个朋友毫无必要的借来的两本书,至今已隔两年,固然不曾看,他也不来讨,我也至今提不起精神去归还。

中国旧时的藏书家,大部不喜欢将自己的书借给别人。这是因为他们既不将书籍当作是求学问的工具,也不当作应该公诸大众,至少应该公诸同好的可以陶养性情的艺术品,而是将书籍当作是私人的秘玩。这全然是过分的佞好古版和古本所致。有些旧时癖好宋版和孤本的藏书家,他们固然不肯将自己的秘藏借给人或拿出来给人看,甚至自己有一些什么书也不愿给别人知道。西洋有一些怪癖的嗜好收藏孤本的藏书家,他们如果发现自己所藏的孤本在别人的手中又发现了第二本时,他们必定千方百计设法将那另一本买了来,骗了来,甚至盗了来,然后再将它销毁,务使自己所收藏的这一本“孤本”成为真正的孤本。如果这一切都办不到,他们宁可将自己的这一本屏诸自己的收藏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