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思索(第3/4页)

该怎么选择?先与心所爱的女子同住,还是先与老妇同居?

负责解答的贵族女子菲雅美达认为应先与爱人同住,因为“眼前的好事绝不应留到将来再去享受,而为了将来的好事也绝不该去忍受眼前的痛苦。”

但是,提问的青年却持相反意见,他认为应先与老妇同住,“心怀美好安逸的希望,先去忍受眼前的一切烦恼,要比先享受欢乐再去忍受日后的烦恼好受得多。”

菲雅美达反驳:谁能预知忍受了眼前苦恼,随后到来的是更大的痛苦还是好运呢?时间与现实变化无常,若先与老妇同住,那女子有可能在这一年中死去或另嫁他人。不如先与爱人同欢,满足心愿,留存美好回忆,更能承受日后的苦恼了。

如果,这“老妇”隐喻现实、梦想与自我实现的综合体,与爱情摆在一起,应当先选哪一个?

7.爱的条件

“在原则上,任何男子与任何女子都可以有爱情,犹如男子的身体在原则上是可以与任何的女子结合的。……男女间没有创造不出的爱情。”

——唐君毅《爱情之福音》

我不同意这段话。爱情的发生与维系是有条件的。如果论定“男女间没有创造不出的爱情”,等于把这个罪证预先发给那个想脱离或中止关系的人,不见得公平。而所谓创造,不单是一方之事,也关乎是否具备创造的条件。

如果把每个人当作一独立运行的小星球,从这个角度看,两个原本不相识、各有轨道的小星球要产生交集并不是没有条件的。

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沉迷文学艺术的单身年轻女性,有多大的可能性会把她的爱情放在一个同年龄却不幸自小身心承受障碍的男性身上?一对宛如金童玉女的年轻恋侣,当女友不幸罹患重症,变成被医生判定无法过正常生活的“残疾之人”时,有多大的可能性她的男友愿意留下来,继续毫无怨尤地流淌他的爱,直到海枯石烂?当条件不符或剧烈变动时,爱就像找不到土壤的种子,快速枯干了。

于是,百千万亿人中,有可能相互共振的性灵,也许只有数十至百人而已。而受限于个人活动的场域,有机会擦肩而过的理想性灵,少之又少。

“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余兮目成”的爱情,必然是乘着大愿而来的啊!

8.回忆的能力

浮现,总是浮现一些瞬间。

人如果没有回忆的能力,说不定比较容易拥有单纯的生活;然而,若无法回顾时光、反刍情事,也就无法诠释当时所经历事件的意义,那事件只是它自身,单纯地仅是不具内容的符号,甚至可以被取消。

是以,所谓丰富精彩的一生,换个角度看,即是必须累积够多的痛苦才能肥沃起来,以至于一只飞鸟随便抖落几颗种子,不必理会也能长得发狂。

9.危险的平衡

人,难在于从自身的美德架构发动意志去管束野蛮——当人这么做,是把别人(尤其是可能受到伤害的人)摆在浪漫情怀之上。听起来是压抑,如果压抑自己可以预防乱局,别无他法,必须镇压。

必须练习危险的平衡,觉察颠荡且即将失足的时候,继续寻找新的平衡点。

所以,不能成为情人的,至少有机会成为知己。不能成为知己,有机会成为欢喜的朋友。如果连朋友也不宜,彼此应该沉默地归零。不要回想,不要偶遇,不要有任何声息。

已经整治的河川,别再倾注落花流水,那些置身河中捡拾飘零落英的岁月,应该永远结束,上了岸,就该把身体发肤都晒干,等干了,那条河别要,过河的人不仅舍舟,也要舍河。

10.破灭是本分

你眷恋桃花缤纷之绝美与清旷,便必须在春深时分偕那人走一趟桃花溪。你从流水落花中看到自己的倒影,明白宿命又开始另一次轮回。你仍然要至情至性地把爱赠予出去,呼应那满天纷飞的桃花雪,你与他的爱将随着花雨落在你的发上、他的襟上,当你们走到尽头,互道珍重,挥别,发上襟上的落花或许一路抖落了,而爱的碎芒会慢慢渗透内心,在季节中兀自闪着微光,有一天,在你的生命里结出桃实。

山中多雾,终日微雨,她除了沿路散步仍是读书伏案,看似单调不变,内在却有冰层裂解的声音。对她这种必须先改变脑子才能改变行止的人而言,这几日像跨过一道门槛。

她回想与他论交以来鱼雁往返,固然在心灵上相印合、情感特质相似、志趣与生活类同,但在以信仰为唯一灯塔以及依随这信仰而开展的生活层面,她确实没有能力通过教会认证,与他相偕同行。她可以是知己是盟友,但在眼前以及可预期的未来,她不易成为符合他想望、可以同负一轭的世间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