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经济的翻新

从先秦的井田到秦汉以来的非井田是一变,像“变调忽闻杨柳春,上林繁花照眼新”。

井田虽废,但仍不发生土地大兼并的风浪,虽然亦有兼并的说法,那是与西洋的兼并不同的,且西洋封建时代亦没有中国历朝政府的把兼并看作不该。中国是没有商业资本为祟,没有地主贵族,而且农业本身很健康。

秦汉以来贵族的封邑,仍像前此井田时代贵族的采地,只许收用赋税,并非私有其地,那赋税亦与国课同率,并不重的,民间总之只须出一份,缴了贵族的即不必再缴国家的。而地主则称员外,在朝廷的官员之外,当然没有政治身份,此即地主贵族的名词在中国史上不成立。虽有豪绅恶霸,亦个人的行动没有阶级为护法。西洋封建时代不曾听说有豪绅恶霸,更没有农民控告地主的案件,因为他们的地主贵族对农民怎样虐待亦都是合法的。所以包龙图只是中国才有。中国土财主而且常会遭人欺侮,西洋何曾有这种事?中国历朝的规矩,不许士大夫与民争利,若有强夺民田,便宰相亦犯法,要革职没籍的。

土地兼并又必是商业资本为祟,中国却井田虽废,仍保持众产业平等和谐生发的传统,如宋时临安城日宰千猪万羊,即连畜牧业亦有如此繁盛,各业皆健康,故农业亦健康,而商业亦变得驯良了。

战国时魏李悝有一家百亩的收支数字,其生产力已非中世纪欧洲所及,秦汉以来更普遍施肥,又有新种的发明与输入,例如苜蓿及棉花的种植,而且农具与牛马之多为其他民族所不及,加以农业与手工业仍然生在一起。生产力高即免于经常的贫乏,农作的种类多及与手工业生在一起,即能抵挡荒歉,可以弥补,不至于出卖土地。

中国历朝皆讲究灌溉工程,且州县皆设常平仓,民间亦有义仓及茔田,专为防荒歉及救贫乏。茔田是民间每分遗产,总留约三分之一的田产值祭祀,几代的茔田若干年一轮值,便贫家娶妇嫁女的钱亦有了,平时的亏空也弥补了。而常平仓及义仓,则更是有计划的以三年的丰收备一年的荒歉,朝廷且以天下的财力,移长补短,来赈济一地。凡此皆是西洋封建时代所没有的,亦比现代银行贷放政策还要意思好。中国史上的大荒歉,是朝廷把理路都来乱了,产业全面起摇动,如明末那一次,农民弃地流亡,地主亦都把地契挂在路边树上不要了,连城市工商业亦慌张散失,那里还有人利用荒歉来集中土地?这是旧朝要没,新朝要开,天下的气运何尝在土地问题。

法国大革命后,自耕农至今保持优势,即因农业的生产力提高了,不像前此的经常贫乏要出卖土地。而且生产力强大则地租低,他们的资产阶级方可以租地经营农场赚钱,所以现代西洋虽土地私有而已解决了土地问题。中国可是从来亦不发生过土地问题,连佃农亦可以是小康之家。中国竟是根本没有地租。西洋早先巴比仑的地租,单对谷物的产量有高到9/10的,而对农作物的总产量则高到1/3、1/2、3/4、4/5不等,中世纪欧洲农奴制的地租更连没有个限制,现代他们虽然地租低,亦到底还有地租。中国则二千多来年佃农向地主缴纳的,一直只是相当于地价的1.2/10,就南方来说,是租谷仅占稻作产量的3/5、2/5或1/2,其他如豆麦棉花蔬类的收获全归佃农所有,除去田赋,地主的收入只等于一分利。民国以来我家乡嵊县上虞一带租田与梢田并行,租是缴谷子,佃户与地主四六对分,梢地是值百元一亩的田缴十二元或十元,这明明只是地价的利息。至如李嘉图与马克思的地租论所说,还有在利息以外,由于土地的垄断权利而得的叫地租,中国可是没有的。而及至二五减租之后,则地主更连地价的一分利亦没有了。中国的地主也本来无法垄断土地,如江浙有大买小买,土地竟为佃户与地主所共有,地主不能更换佃户,除非佃户不缴租或地主自己收回来种。且百元一亩的地价,你要买时,从地主只可买得田底四十元,田面六十元则要向佃户买,若只买得田底,佃户便只照四十元的地价缴租,而你即使连田面也买了,可是佃户种过了多少年,这田面便又成了是他的,你简直没有法子。

此外中国民间分遗产,不像西洋的可以专凭立遗嘱人的意旨:亦不像战前日本的只归长子长孙继承,却是必要兄弟之间平分,长子长孙虽多有一份,但不过是一点意思,乃至姊妹虽不分产,可是必定竭力办嫁妆,那所费亦与分产相差无几,此外还要留起茔田,虽是怎样的地主,经过一分再分亦都变成中小农了。西洋及战前日本的遗产制度是对产业负责,而中国则对人远比对产业看重。中国人亦羡门第,亦爱产业,可是仍有人的洒脱,如说“王侯将相本无种”,如说“穷的那有穷到底,富的那有富到头”,毕竟气慨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