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雏妓哲学家》的后面

刘峰松的《雏妓哲学家》

某一天报纸上登出一则轰动一时的消息,说:

某分局临检,在某旅社抓到一少女“表演”,在场观看者有三名日本人和一位中国人。这位中国人赫然是某地的民政局局长,他当晚以东主的身份招待日本人,因为他还兼营艺品店,看“表演”是业务上的需要。

这位少女因涉嫌妨害风化罪被移送法院,后来裁定交笔者辅导。

笔者辅导过不少这样的少女,但从来没有辅导成功的案例可资窃喜或表功,说来真是惭愧。是笔者担任观护人不认真、不热心、无爱心、无耐心吗?应说——是,否则便找不到责任的归属了。除了观护人有责任外,还有没有可追究的责任人呢,如她自己、她父母、我们的社会等等?从责任的根源来追究,应都逃不了。我们并且可以归纳出一些因素、列出一个表来。可是,纵然知道谁有责任,仍然没有搔着痒处、没有把握要点,仍然无济于事,不能解决问题。

好多无照妓女,都被强制送到斗南“妇女习艺所”,但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据说,她们不怕送法院、不怕送拘留,最怕送斗南。既然是“怕”去,可见那种场所标榜的“技艺训练”,是不受欢迎的。她们不想去、拒绝去,而违背教育基本原理强迫她们去,自然不会有好效果可言。送她们到习艺所原是要救她们脱离火坑,可是她们主观上把习艺所看成更大的火坑,常集体脱逃,岂不是大笑话吗?

这样,笔者的墙外个别辅导方式没有效果,强制性的墙内集体辅导方式也没有效果。这种事如此难办,就不仅仅是谈责任归属所可了结的问题了。

为什么这种事难办?症结在哪里呢?直到笔者承办她的案件,听说她——“钟鼎山林,人各有志”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问题也涉及个人意志自由的问题。

倩倩的脸蛋儿很漂亮,是“胡茵梦型”的(请李敖先生不要笑,这是真的),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是天然美,一个是人工美。但发育未臻完全,扁平的、瘦弱的、没有吸引人的地方,够不上说有征服男人的“本钱”。这种不健康、稚嫩的少女从事色情生涯,给人产生强烈的罪恶感——男人是罪恶的,而社会也是罪恶的。

这一天由她妈妈带来“报到”,由她的叙述里,知道她有一个凄凉身世和一个负担颇重的家庭。谈话的内容如下:

“我小时候,当矿工的父亲死了。母亲为了养育我和两个弟妹,改嫁另一个矿工——就是现在的继父,又与继父生下三个弟妹。我一共有五个年纪小的弟妹。继父年纪大,身体不好,无法在矿场里挣到什么钱。母亲在四脚亭一家鱼罐头厂工作,收入也有限。我们还要付房租,生活是很苦的。从我懂事起到现在,没过过好日子。”

“你和继父处得好吗?”笔者问。

“继父是好好先生,沉默寡言,在家里并没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他不管我的事,没有虐待我或逼迫我。”

“如果你有一份正当的工作,那么,一家三人工作,生活不成问题才对,不是吗?”

“是勉强可以生活下去,但工作难找嘛!”

“你长得漂亮可爱,当店员最合适,找不到这样的工作吗?”

她露出了微笑,显出更可爱的模样。

“我只有小学二年级的程度,连小学毕业证书都没有。现在招收店员都要国中以上毕业才行啊!”

“也可以跟你母亲到鱼工厂工作呀!”

“是去过了,工资太低,没有什么前途。”

“你太小了,到都市里来干这种事,实在不好。”

她低下头,沉默不语。

笔者问她母亲:

“你女儿做的事,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她是挺孝顺的,很乖的,经常拿钱回家;很爱护弟妹,每次回来都带一大堆东西送他们;我以为她有一份好工作,哪里知道……”

她母亲的眼眶都湿了。

“送过多少钱回家?”

“上个月给我两万多块。”

“你不问她做什么事吗?”

“她说在餐厅工作,有薪水、奖金、小费,待遇很好。”

“哪有这回事!”

其实倩倩这样的身世和家庭并没有突出。这种身世、这种家庭,在她住的九份一带,是太普遍了。

追溯历史,我们知道在荷兰、明郑时期,就发现基隆金瓜石、九份一带盛产金矿。曾传说这样一个故事:

自古以来,原住民族——现在的山胞——就守护着金山、金河(基隆河上游)。他们不敢随意捡拾、开采,怕惊动山神、河伯。后来日本人、荷兰人、郑氏手下都先后去开采,原住民阻止不了,只有任由他们去了。结果,日本人被荷兰人赶出台湾,荷兰人被郑成功赶出台湾,而郑成功最后也覆亡了。一个阅历深的“老番”慨叹地说这些人的“逃”和“亡”,都是因为滥采金矿,触怒神明的报应(事载《诸罗县志》)——这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