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军中乐园”及其他

胡虚一致李敖信

敖之兄:

一、第五十五册“千秋”上文章,都拜读了。特别是开头三篇,读后想起军中往事,不胜感慨系之。弟在军中生活时期,尚无“幸会军中乐园”之机会,因还无此“附设单位”之创办也。读大文,才知“军中乐园”属军中政工业务职司之一,要与“军中康乐”同一范畴乎?大文对于“军中乐园”各方资料搜集之丰富,真是内容实在之佳作。以前教书时,曾和一位新由外国留学回来执教之“同年学者”闲谈美国博士学位研究题材之精细方面事。承其举例,说美国大学读博士学位者,有以中国诗《孔雀东南飞》为研究,而其重点在研究探讨“孔雀为何东南飞,而不西北飞”的缘故何在。又有人则以“中国北洋军阀”为研究者,说其博士论文,即为《北洋军阀的姨太太有多少》或是《北洋军阀的军力马靴论》。既然如此,则兄大作《“军中乐园”的“血与泪”》,附上《小记“私窑子”》和《营妓考》,亦具有美国“博士论文”精细之资矣。我如此说,绝非瞎恭维的。弟忆1954年3月到次年7月部队将要整编这段期间,我在驻防彰化的野战部队的军司令部,做侍从军官室之首席兼卫士排排长。我那一排的卫士,都是久历戎行的沙场老兵。他们打仗的战技枪法,固皆第一流的,但每到一地,不久即能找到暗门子的“私娼土窑子”去寻花问柳,也有一手的。那时,没有“军中乐园”这玩意儿,我排上的老弟兄,由实际代我负责管带他们的一位排附准尉(由老资格的卫士班班长升上来的)领着去逛私娼土窑儿去寻乐子。我们驻防彰化南廓国小,就在学校附近,便有人开洗澡池(专赚阿兵哥的钱)。洗澡池旁有间小木屋内(也是专赚阿兵哥的钱),便有土窑姐儿玩的。洗澡(大池子)一次二毛钱,和土窑姐儿玩一次是两元。我的十七岁的传令兵(他出来当兵时只有十四岁,做长官勤务兵;部队来台湾时才十六岁;等我调该部队做他的长官时,他才十七岁。他还没有到服兵役义务的年龄,便已当兵几年,参加战役多次了。像我传令兵这种情形,在我服务军中时,并不稀罕的;到老兄服务军中时,恐没有了),头一次跟卫士老兵去土窑子寻乐,就替我惹来麻烦。兹把此事说给老兄听,既凑一趣,也为兄的“军中乐园”外加一点小“资料”吧!

我统领的“卫士排”的弟兄,都是大陆人,各省籍都有,年岁较大。独担任我传令兵的那位,只十七岁年纪,还像个小孩,但长得身体高而结实,所以他们一起去逛洗澡池附近的私娼,有位姿容较好的姐儿独中意于他。而他尚是首次嫖妓,毫无经验。其同事告诉他玩一次是价钱二元。他那时每月的收入是上等兵薪水——不到十元,我每月津贴他十元,共二十元而已。他初次与妓女性交,以为入一下便算一次,他入了几下便射精,事完之后,他很老实,自己计算入了几下,便以每一下二元计算,付了妓女快一个月的薪水了。春风得意之后,再去洗澡,同去玩的弟兄和他在澡池内问他玩的经过,他则埋怨带他来玩的同事骗了他,说“你们说玩一次两元,为何我要花去十几块呢?”同事了解状况下,除笑他做了冤大头,并要他去找那妓女退钱。他气愤不已,浴罢便再去土窑子。但那妓女不在了,他便在那里砸窑子。于是他被彰化宪兵抓走(那时宪八团团部在彰化),查明是我的传令兵。当时,我们部队军司令部是彰化市的最高单位(县长是南投人陈锡卿,国民党头儿是位江西老表,姓张,大名记不起了),我是部队长的侍从军官兼卫士排排长。宪兵单位卖我的面子,便把人送交我处理了。我亲去将传令兵领回,责他自己没有嫖妓玩姑娘的经验,愿多送钱给婊子,还闹人家窑子做啥。自己做错吃了亏,还砸窑子,徒落人笑。我说了就算了。他以后再去找那妓女,那妓女转去了花坛一家私娼,他找去那儿也未找到。我后来知道了,便严词问他:“你还找那姑娘做什么?你还要她还钱给你吗?”我并请排附和另两侍从军官(两位副军长的个人参谋)为我好好开导他(更严禁他乱动我的手枪,因他常代我擦拭佩枪也),为的是怕这横小子出事也。又我的卫士弟兄每说起传令兵当了婊子冤大头事,就要笑他。唯此时,我的传令兵也是“花街柳巷”的识途老马了。那时我们部队长公馆住台中市,我常派他送东西去台中,后来他便玩上台中市的土窑子了。他后来有次对我说:“报告胡参谋,你说有味不?台中私娼最多的几条街是‘复兴中华,建国成功’!”我听了忍不住大笑。“复兴中华,建国成功”,竟以“私娼多”而闻名军中小兵之间,不很有味吗?又那时“私娼”都在民间,和住家一般,非识途老马,莫得其门而入也。老兄久住台中,特写来博兄一粲,未知可做老兄“军中乐园”的外一章否?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