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第4/6页)

他定住了。她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在半空中举着三明治,并没有放下。因为他们又要重新来过。

她爱他,她这么觉得。她嫁给他是嫁对了人。

玛雅——二十三岁——就坐在艾弗瑞图书馆看书。空气中渗入了早冬的寒气,可她还是渴望新鲜空气,她穿得很暖和。

“他会很骄傲的。”斯蒂芬说,冲她点头示意。

听到他的声音,玛雅跳了起来。他看上去成熟、自信。他戴着宽边眼镜,穿着一件藏蓝色羊毛大衣,看上去平整而昂贵。他挎着一个书包,留着深色的平头。

“费奥多,”斯蒂芬说,“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会爱上你的,他会被你的作品所折磨。”他后面的话嗓音越来越深沉,他皱了皱眉,挑起了嘴角。

玛雅向他笑笑,耸了耸肩。“我爱他。”她说。她本来没打算语气这么重。

“哦,他也对你一见钟情,”斯蒂芬说,“他爱你的咆哮。”

“咆哮?”玛雅说。“你是英国人吗?”

斯蒂芬笑了笑:“只是有点儿自视清高。”

他是一个尼采学者,研究德国思想家,政治哲学。他站得笔直,一笑就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小。她的身体微微向他靠过去。她对他莞尔一笑,他请她去喝一杯的时候,她欣然答应,感觉很不错。

他们一起喝了一杯,又吃了晚餐。他们还一起共进早餐。两周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他们在一起了。他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就读完了她博士论文的定稿。在他读的时候,她让他们俩分别待在自己的公寓里。“这么严肃。”她下命令的时候,他说道。而且她能看出来,她很感激:他欣赏庄重的品质。

他们在那个周一的清晨共进早餐。她想他应该是通宵看的。这是她第一次看见他有胡茬,她想用手去摸一摸,她想让他用手抚摸她的全身,慢慢地、有些力度地。他们相约在他寓所附近的韦弗利用晚餐。两个人都住在下城,离学校不近。她早到了半个小时,可是斯蒂芬已经先到了。他一只手叠在另一只手上,压在一大摞摸得已经发旧的纸上。他笔直地倚靠在包厢座位上。整个用餐过程中,他在说话,她却一直平静不下来。她点了水、橙汁和咖啡,手指不停地摩挲着玻璃杯、饮料杯和咖啡杯,她时而啜饮、时而手捧杯身、时而抚摸着杯子边缘。

这总比他喜欢动来动去要强。他给她写了笔记,更多是写在论文页的空白处。他们坐在这里呆了好几个小时,桌上摆着半满的盘子、数不清的空咖啡杯。他说啊说啊,她啧啧称是。

“我爱你。”他们吃完饭回到她的公寓时,玛雅对他说。他们俩讨论论文的时候,她打电话给她的指导老师,要求再宽限一个月的时间。她领着他去淋浴,两个人吃完饭后都汗淋淋、油腻腻的——他举着她贴在脏兮兮的黑白瓷砖上,他的手托起她的左腿,她的右脚踮着脚尖,差点儿没滑倒,幸好紧紧抓住了淋浴杆儿。

他们的头发还湿着,玛雅的枕头上留下了水印。她用手抚过那干的和湿的部分。这是她第一次和他说“我爱你”,和爸爸以外的男人说。他笑了。

“我还在琢磨你会不会不喜欢我的笔记。”他说。

他们给彼此大声读着他们正在研究的东西,读那些还不太明白的段落。他喜欢摆弄花园,可以穿着破短裤和软底鞋在花园里待几个小时,他待过的那个私立男校[1]里面的特权阶级孩子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也会大喊大叫,说一些没什么水平的尖酸刻薄的话,后来他会解释那并非他的肺腑之言,但是那些话造成的伤害和威胁却久久挥之不去。

他总是到处旅行,会错过生日和假期,也总是没法和玛雅一起回佛罗里达老家。事后他会惋惜,但是他再离开的时候又是一身轻松。他带她去鳕鱼角和他父母一起过周末——斯蒂芬一去读研究生,他们就搬到了这里定居下来。她妈妈每天早上,无论天气如何都会在水边漫步;她还收藏了一些艺术品,可好像艺术品一到手,她就对它们失去了兴趣。他爸爸每天都会读书,早上读报纸,下午读大部头的非小说类读物,他还会在晚餐时,去考斯蒂芬、玛雅和他妻子,这些话题太晦涩,他能肯定四个人里只有他自己知道答案。

他们都很宠她、爱她。他们说玛雅比斯蒂芬之前的女朋友都聪明。他们都是有钱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她正是他们为儿子寻找的理想人选——家庭背景不明、头脑聪慧、外形也颇具魅力。玛雅早上和他妈妈一起在水边散步,一起谈论德库宁[2]、巴尔蒂斯[3]、罗斯科[4]、杜布菲[5],还有荷兰画的色调。她对视觉艺术几乎一无所知,但是她学东西很快,而且很好学。她没有课的下午,都会去现代艺术博物馆、大都会艺术中心、弗里柯收藏馆或是古根海姆博物馆[6],熏陶出足够的品位,并生发出独立的见解,可以在她和斯蒂芬母亲散步时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