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冬天(第2/3页)

厨房灶台上挂着好几个平底锅,上面有六个灶眼,好几排调味品。墙边没有放柜子,而是立着高大的橡木架子,上面陈列着盘子、平底锅和各种炊具。斯蒂芬的爸妈真是有钱人,他们从祖上继承了丰厚的遗产,而斯蒂芬又是家中独子。他们在公园坡[1]那儿有一栋褐砂石别墅[2],离加菲尔德公园一个街区远,那房子并不在曼哈顿,因为玛雅不愿意那么招摇。他们的生活一度十分奢侈,比如,他从来没有去过东岸,就因为玛雅说喜欢东岸的树,他就挥挥手把家搬了过来。

玛雅穿上袜子和鞋子,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系鞋带。她弯着左膝,腿顶着脸,系完了又换右腿。她两手交叉,伸伸左胳膊,又伸伸右胳膊,抻了抻前臂。她带上门,门嘎吱一声,锁“哒”地碰上了。

他们的街区林荫遍布,大多为两三口人住的褐砂石别墅。房主都是最早用中产阶级品味改造翻新街区的人。那时,埃莉正蹒跚学步,玛雅肚子里怀着本。当时第四大道上都是示威者和女同性恋,让人觉得有些新潮。刚开始的那几年,他们还让孩子上那些差强人意的公立学校。玛雅每星期至少看一次索菲和奥特·本特伍德[3]。(甚至他们刚搬到这里的那一年,她都想收养只流浪猫,它已经在他们家花园里游荡了好几个冬天。但是斯蒂芬对猫毛过敏,玛雅知道收留猫的后果会很严重,只好把流浪猫送去收容所。她发现自己这么快就忘掉了这一切,这令她惊讶无比。)

现在公园坡比曼哈顿的某些街区更加炙手可热。道路两旁停的全是斯巴鲁车和SUV.玛雅以前对这些很是着迷,但因口袋捉襟见肘而感到些许尴尬。学者们大都不屑于这种物质享受,而斯蒂芬却帮她实现了这一切:住在林荫遍布的高档街区,在佛罗里达有自己的度假屋,还有那些说走就走的旅行,这一切玛雅在遇见斯蒂芬之前想都不敢想,因而她十分感激斯蒂芬。更棒的是,去年,他们禁足女儿的那个房子刚刚进行了大规模翻修。

他们房子后面有花园,斯蒂芬爱去摆弄,玛雅的书房窗户朝向那里。孩子们小的时候,斯蒂芬去除草或是修剪灌木,孩子们就坐在土里玩。有时,姐弟俩还会挥着斯蒂芬给他们买的小铲子,帮爸爸栽新树苗和花草。斯蒂芬那时穿着卡其布裤子,屁股上磨得很旧,脚蹬一双旧靴子。他离不开自己的生活圈子,从西区到大学预科,再到普林斯顿大学和牛津。然而那时的他看起来多么有趣。那时玛雅会坐在自己的书房里,四壁都是书,面前摆着工作资料,她想人们所谓的“欢乐”也许不过如此吧。

她刚跑出去一个街区就看见了本。她正冲着桥而不是公园的方向跑。公园离这儿只有3.5英里远,离家太近了,锻炼的强度不够。本就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用胳膊在膝盖上支起头,懒洋洋的样子。她感觉喉咙里堵得慌,肩膀和脖颈处肌肉紧张。

玛雅叫了儿子一声。

本等了好半天才看向她。

他眼睛亮亮的,还穿着昨天晚上吃饭时穿的那身衣服。玛雅在下一级台阶坐下,端详着他的脸。

玛雅想可能本并不确定走近的人是她。她也搞不清他怎么出来的,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待在外面。她把手放在本的小腿上。本身上传来一种甜甜的味道;她觉得是大麻烟的味道。她希望本回到小时候,她可以一下子抱起他,送他上床睡觉。

“本尼,你还待在外面干吗呢?”

“我出门了。”

“出门了。”她脸颊正好到他膝盖处,轻轻地贴着他裤子的牛仔布,“和谁出去的?”

“朋友们。”就跟她不认识他们似的,那些他刚会走路时就认识的男孩们,他们一起在展望公园踢球。即便这样,他也比埃莉靠谱得多。

“我就在城里。”本跟玛雅说话时一直低着头:“怎么啦?”

去年,玛雅几乎一周才和本通一次话。周日下午本等玛雅的电话打过去,他们可以聊十几分钟到一个小时。他们的对话一般收效甚微。玛雅知道本也给埃莉写信,但他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过埃莉。对埃莉的事,玛雅闭口不谈。本跟她聊的,无非是班里、朋友或是足球的事。有时候,母子俩当然也会谈些什么——比如他感兴趣的书,他们俩都看过的电影,或是一些新闻片段,适于让闲聊言之有物,而又不至于有火药味儿。

“我和高中时的朋友出去喝了一杯,又抽了几根他们的破烟。”

玛雅紧紧地抱住膝盖,什么也没说。本已经十九岁了。她觉得儿子过了十二岁她就无权责备了。

“我没事,妈妈,别担心。”

当本还在上高中时,有好几次,玛雅在等埃莉回家,发现他在宵禁前踉踉跄跄地走进家门。他脱鞋时,任由外衣掉到地上,她责备了他几句。她记得那时自己和本面对面站着,离得很近,就为了闻闻他身上有没有酒气。玛雅那时想着要执行她和斯蒂芬都坚持的惩罚方案。但是在她眼里,连本的叛逆行为,都显得那么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