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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做那本不含面筋的食谱。”罗伦说。女招待给他们端来鸡尾酒,他们碰了杯,然后啜了一口。罗伦不知道两人碰杯是不是有点儿讽刺意味。“你呢?”

他神采飞扬。他喜欢自己的工作。“很棒。我们的概要通过了。太令人激动了。春训马上就要开始了。我觉得应该会很不错的。”

“很棒。”她说。这话听着有点儿介于讽刺和真诚之间。她为他感到兴奋,他的兴奋很有感染力。她希望他什么都顺心如意,这似乎有点儿出乎意料。这肯定意味着她对他的好感超过了自己的预期。她不是那种费尽心思琢磨每件事意味着什么的女人,那样的女人心里有宏伟的计划,每发生一件事,就会去对照自己的计划,看看发展到什么地步了。她想起可怜的梅雷迪思,梅雷迪思总是迫不及待地使用这些词语去界定关系:男朋友、未婚夫、丈夫。梅雷迪思多半也会爱上罗伯,罗伯很帅,但只是帅气,而不是俊俏。俊俏的男人很可怕。男人看上去就应该有男人样,英俊帅气,身材匀称,不“娘娘腔”,有缺点,只不过现在罗伦尚未发现罗伯的缺点,可能还为时过早了。她从来都没听过他打嗝。

“这样可以吗?你想来点什么?”

他们已经到了在餐馆点餐时会咨询对方意见的阶段,还会把叉子伸到对方盘子里品尝饭菜。她点了鱼,他点了羔羊肉,尽管两个人都认为羔羊肉听上去很残忍,应该用不偏不倚的委婉语来称呼这种食物,就好像用“杂碎甜点”来称呼小牛、小羊的胰脏。

他们还叫了热甜点——用苹果和焦糖做馅的咸水角,上面覆盖着一层更咸的冰淇淋,这种咸味甜点挺吸引人。饭后,她埋了单。关于谁埋单这个问题,他们还没有完全协调好,不过,总不能因为他是男的就让他埋单吧,这也太傻了。毕竟她的工作比他好。她拿出公司信用卡刷卡——他们在考察运营这家餐馆的韩国名厨,所以她可以用公司信用卡埋单。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在她签单的时候谢过了她。这种感觉十分熟稔,仿佛他们以前很多很多次都是这么做的,而且是最好的办法。

他们步行往地铁站走去,虽然没有牵手,但是两人距离很近,肩膀不时擦到对方。走到拐角的报摊,他们停下脚步,罗伯买了一本他喜欢的文学杂志,问罗伦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给她买了一本Elle,然后像20世纪50年代的高中生那样,抓着两本书贴在胸口。他们上地铁站的台阶时,他伸出手来扶她——小水坑下面结了冰。她握住了他的手。他们走过旋转栅门,坐在长凳上,膝盖挨着膝盖,尽管小木凳上有隔断,算是为通勤者提供一点儿私人空间。上车后,她找了位子坐下来,他站在她旁边,两只手抓着头顶上的扶杆。她把两本杂志放在膝盖上,抬头望着他。从下面仰视,他的脸庞看上去有点儿不一样。她喜欢从下面仰望他,他的身体贴得很近,她可以闻到他的气味:除臭剂的气味已经消失了,有口香糖气味,还有淡淡的松木气息,多半是洗发水的气味。明天上午,他们会在门口吻别,她会去洗衣房,还会去杂货店购物。她早上发现酸奶喝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