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3/3页)

手把门带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会儿,就象我跟斯特拉德莱塔打架时那样。只是,这一次

我以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这样以为。我觉得自己好象掉在水里快要淹死似的。问题是,

我的呼吸十分困难。最后我好容易站起来,得弯着腰捧着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是疯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开始幻想自己心窝里

中了一颗子弹。老毛里斯开枪打了我。我现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么的,定一定

神,好让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着自己从混帐的浴室里出来,已穿好了衣服,袋里放着一

支自动手枪,走起路来还晃晃悠悠的。我并不乘电梯,而是步行下楼。我用手扶住栏杆,嘴

角里断断续续淌出一点血来。我就这样走下几层楼――用手捂着心窝,流得到处是血――随

后我就按铃叫电梯。老毛里斯一打开电梯的门,看见我手里握着一支自动手枪,就会害怕得

朝着我高声尖叫起来,叫我别拿枪打他。可我还是开了枪。一连六枪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

上。然后我把那支手枪扔下电梯道――当然先把指印什么的全部擦干净了。随后我爬回自己

房里,打电话叫琴来给我包扎心窝上的伤口。我想象自己怎样浑身淌着血,由琴拿着一支烟

让我抽。

那些混帐电影。它们真能害人。我不说瞎话。

我在浴室里呆了约莫一个小时,洗了一个澡。

随后我回到床上。我过了好一会儿才睡着――我甚至不觉得困――可我终于睡着了。我

当时倒是真想自杀。我很想从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会那样做,要是我确实知道我一律到

地上马上就会有人拿布把我盖起来。我不希望自己浑身是血的时候有一嘟噜傻瓜蛋伸长脖子

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