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26/26页)
本杰明·沃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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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富兰克林的《自传》大致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写作于1771年前后,内容主要涉及他的家庭、成长经历和早年的坎坷生涯,一直写到立业成家。第二部分写作于1784年,主要写他在费城艰难而辉煌的创业史和与总督等进行的斗争。第三部分的撰写开始于1788年,到他卸职时已经完成了大约四分之一,当时他认为至多两个月就能完稿,但由于结石病的剧痛折磨得他寝食难安,依靠鸦片才能勉强止痛,每天只有很少的时间能够用于写作,所以第三部分直到1789年冬天才陆续写完。《自传》第四部分的写作是富兰克林在生命的最后半年忍痛进行的,当时他已经坐不起来了,只能躺在病榻上口述,由外孙笔录,只记录到1757年,这位伟人就与世长辞了。
(2) 希普利主教的乡间宅邸,希普利主教是一名虔诚的主教,正如富兰克林博士过去常常称呼他那样。——本杰明
(3) 本来是“你们当中有些人乐于知晓”,但之后去掉了“有些”。——本杰明
(4) 富兰克林在括弧中加了一个注:“嵌在这儿”,但是未附实例。斯帕克斯先生(在《富兰克林生平》中第6页)告诉我们,书卷被其作者在波士顿的曾孙女埃蒙斯夫人持有保存。
(5) 我想,我哥哥对我严厉专横的态度,是让我一生都对专断的权势厌恶的原因之一吧。
(6) 印刷行被印刷工人称作“教堂”,其起源是英国最早的印刷行是由古老的教堂改造而成的,这个称呼一直随传统保留了下来。印刷工之间的入会费指的是机械工人之间的准入条款以及入会费。因此一个熟练工,一进入印刷室就要出钱买一加仑或更多的酒,以使教堂关系融洽。这一习俗三十年前就被废除了。美国完全反对这一习俗。——富兰克林原注
(7) 斯帕克斯根据在雷丁誊写的副本,出版了这本“日志”,但这个版本没有“人生规划”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