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论奖励金(第2/5页)

我的回答是,不管奖励金能使外国市场多么扩大,在每一个具体的年份,必定是牺牲了国内市场来达成的,因为靠奖励输出,没有奖励金就不会输出的谷物,在无奖励金的情况下,每一蒲式耳谷物定可留在国内市场上以增加消费,从而减低谷物的价格。应该指出,谷物奖励金及其他一切出口奖励金,会对人民征收两种税。第一,为支付奖励金,人民必须纳税;第二,国内市场上由于价格提高而产生的税,必须由人民大众缴纳,因为人民大众都是谷物购买者。所以,在这种商品上,第二种税比第一种税重得多。让我们假定,逐年平均计算,每出口一夸特小麦给奖励金五先令,这使国内市场上谷物的价格,比在无奖励金时应有的价格每蒲式耳高六便士,即每夸特高四先令。即使按照这个很适中的假设,人民大众除了需担负每夸特小麦五先令的出口奖励金以外,他们每消费一夸特小麦,还需多支付四先令的税收。但根据上述那位见闻广博的谷物贸易论文作者所述,出口的谷物与国内消费谷物的比例平均不超过一比三十一。所以,如果第一种税为五先令,那么第二种税就是六镑四先令。把这样沉重的赋税加在第一生活必需品上,必然会减少劳苦贫民的生活资料,或必然会导致货币工资按照生活品价格的提高而提高。就前一种情况而言,必然会降低劳苦贫民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能力,从而抑制国内人口的增长。就后一种情况而言,必然会使雇主雇用工人的人数比应有的少,从而限制国内产业的发展。这样,奖励金所引起的谷物的异常出口,不仅会按照扩大国外市场与国外消费的比例减少国内市场与国内消费,而且由于压制了国内人口与产业,最后必倾向于阻抑国内市场使其不能逐渐扩大,所以,归根结底,在长期内不是扩大而是缩小整个谷物市场和消费。又有人说,谷物货币价格的这种提高,使这种商品更有利于农业家,所以必然会鼓励这种商品的生产。

我的回答是,如果发给奖励金的结果是使谷物的真实价格提高,换言之,使农场主能以同量谷物,按照当地劳动者维持生活的方式,不论是大方地、适中地,或是省俭地维持更多的劳动者,情形可能真是如此。但显然奖励金和任何人为制度都不会有这种效果。受奖励金影响的只是谷物的名义价格而非实际价格。奖励金制度所征收的税,对纳税人是沉重的负担,对接收奖励金的人也没有多大好处。

奖励金的真实效果,与其说是提高谷物的真实价值,不如说是压低白银的真实价值,换句话说,使等量的银交换到的谷物数量以及其他国内商品的数量都比较少,因为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着其他一切商品的货币价格。

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着劳动的货币价格。劳动的货币价格,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谷物,够他大方地适中地或省俭地维持他们自己及其家庭的生活。而社会的进步、停滞或退步等情况,使雇主不得不按照大方的适中的或省俭的生活方式来维持劳动者的生活。

谷物的货币价格,支配一切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在改良的任何阶段中,这一切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一定会和谷物的货币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虽然这种比例,在不同的时期有所不同。例如牧草、干草、家畜肉、马、马粮,内陆运输以及大部分国内贸易的货币价格,都受谷物货币价格的支配。

由于支配了一切其他土地原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于是谷物的货币价格就支配了几乎一切制造业原料的货币价格。谷物的货币价格,由于支配了劳动的货币价格,它也就支配了制造工艺和制造业的货币价格。由于它支配着这二者,所以它也支配了整个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劳动的货币价格,以及一切土地生产物或劳动生产物的货币价格,都必然按照谷物货币价格的升降比例而升降。

所以,发给奖励金的结果,虽可使农场主售卖谷物的价格,由每蒲式耳三先令六便士升至四先令,所付地租和其生产物的货币价格也相应上涨,但现在四先令所购得的商品,并不比以前多,农场主与地主的境遇,都不能由于这种价格变更而有多大改善。农场主不能耕种得更好一些,地主也不能生活得更好一些。在购买外国商品时,这种抬高的谷物价格可以给他们带来一点儿好处,但在购买国产商品时,便一点儿利益也没有了。而农场主的所有开支几乎全部用于购买国产商品上,甚至地主的大部分开支也是用于购买国产商品。

矿山丰饶导致银价下跌,对商业世界的大部分地区产生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影响,对任何特定国家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货币价格的上升,实际上既不能使受者更富,也不能使受者更穷。一套白银器皿的价格变得比以前便宜,但其他一切物品的真实价值却和从前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