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5/43页)

但撕开薄薄的粉饰,你会轻易发现嘘水村没有变化分毫。老楝树仍然巍峨着,只是开始早早开花,反季节开花。正义叔说树老了,忘记了季节。也许是吧,但其实我不太认同,因为老树太多了,但无论树龄多老,也不应该违背自然的法律,在不该开花的时节独自开放,像是在嘲笑造物主,嘲笑人间的一切。那凉津津的芳香包围着我,萦绕不去,像是要对我说什么,但总是嫣然一笑远去,到头来什么也没说。村街上的狗不少,甚至比我小时候更多,品种也开始繁杂,不再像那时是清一色的土狗,除了花色有别外个头和性情都差不了多少,连吠叫声也差不离;而现在狗种翻新,花样众多,不但有狼狗还有哈巴狗,不但有不长毛的秃尾巴的宠物狗还有藏獒——个头像驴驹子,目光凶恶,一副不怀好意相……尽管是白天,你走在平坦的村街上也提心吊胆,因为你不能保证养藏獒的人家真的拴牢了那猛兽,你也不能保证那异域来的猛兽真的听话。据说有人家养藏獒,趁大人不在,饥饿的獒狗扑向摇篮里襁褓中的婴儿。但这一切都不重要,就像柏油路让泥屐子消失一样,频繁外出的人让狗种丰富也理所应当。

为了这次回村给奶奶上坟烧纸,我确实在脑子里筛过了无数遍,做出各种假设。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回乡祭典,而是要给我的过去做出让我自己信服的诠释。是的,时过境迁,无论往事多么不堪回首,毕竟都成了过去,许多当时觉得无法逾越也无法面对的深渊,现在都被抛在身后。你走了过来,你自己也说不清是如何走过来的。这就是人生,遇见难关时要挺住,只要挺住就是胜利。我在冥思中苦笑。临回村的前一天我还在犹豫:我该如何上坟呢?是坟里烧纸坟里走?——那样当然不好,嘘水村是我的嘘水村,我在那儿长大,在那儿的空气中,在那儿的村街上,在那儿的土壤里……那里的一切之中都留有我的影子,过去的一切,我不能不进村就走。那就走进嘘水村,到正义叔家一趟吧,现在我已经学会各种应酬,我当然可以顺畅地极有礼貌极得体地做该做的一切,但我不会久留,最多就是吃顿午餐,过了饭时就走。我不能久留,我不能久留……我一遍又一遍得出这个结论。

这就是我的打算,我当天回当天走,不在村子里过夜。我想好了一切,我给正义叔带了礼物。其他人我已经陌生,不知道他们现在的境况,既然正义叔是我门第中最近的亲系,那我就去他家,就只给他一个人带礼物。他吸烟吗?他喝酒吗?几十年不见面,我对他一无所知。那就带几瓶酒吧,茅台酒,也许只有醺醉才能让我们顺利地沉浸在现今,忘却所有的不快,让过去的阴影在迷幻中消散吧,让乌云远去,阳光普照。

但事情的发展总是有自己的不可更改的脉络,似乎是偶然,但其实是必然,貌似荒谬,但又有其深刻的合理性。我在村子里竟然住了下来,就住在正义叔家,住在他家的那间小偏房里,一住就过了七天,一个礼拜。正义叔看上去是被那种莫名其妙的不治之症血手病打垮——其实他是被生活打垮了。他不声不响,极少说话,处处在表达他的歉疚,这一点我能心领神会。他默默地向我道歉:我往院子里一站,他马上会搬来板凳,尽管不是递到我身后,但他往那儿一放我也就明白了;他在吃饭时端着碗躲开,怕影响大家进餐的兴致;他天一落黑早早就睡下,再不出门,他明知道我天天晚上跟习武一起出去转悠,但他不问一句,只是让正义婶叮嘱我出门别忘了带一根打狗棍,以防意外……一个人默默向你道歉,这就够了,那你还有什么理由沉浸过去,不原谅一切呢?

更何况正义叔的全家人我都如此喜欢,还有我熟悉透顶的二奶奶——我真的没想到二奶奶还健在,还能断断续续数叨我们共同经历过的往事的片断。二奶奶让我觉得温暖,觉得离我想念的奶奶更近了一步。我还喜欢这个小院,当春风在屋顶浩荡,院子里安然平和,丝毫不被扰动,只有阳光愈发明亮暖和,一束束阳光像是元宵夜晚的礼花一碰上东西立即爆绽,你能听见那一小团一小团绽放的哔剥之响。小院隔开了风,隔离了雨,只容留阳光。小院里的温暖与祥和让人觉得妥帖,平生出留恋。

我喜好吃蒸菜,现在城市里什么都能做到,尤其是吃物从来不缺。无论在家里还是在外头的饭馆,我最钟情的就是蒸菜,但城里的蒸菜永远蒸不出蒸菜的美味,只是徒有虚名而已,因为只有刚刚采摘没有蔫巴的新鲜时蔬才能蒸出蒸菜的鲜味,但远离出产地的城市又怎么可能做到这些!我回村的第一顿饭就是蒸菜,是蒸榆钱儿。正是榆钱一串串耷拉下来的时节,一听二奶奶说起我小时候就爱吃蒸菜,莲叶二话没说,马上就提着竹篮子握一支摽了钩子的竹竿出了门,她要找一棵正在盛绽榆钱儿的榆树,她要撸出半篮子那种软软的还带着嫩黄的肉地地的榆钱儿。榆钱儿择干净,不需要焯水,只拌上豆面上锅蒸熟,锅盖一掀,清香扑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