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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莎的车在停车场,她们驱车进城,简妮在自己的公寓门口下了车。钻出车门前她道:“你能帮我个大忙吗?”

“行啊,但我可不一定做得来。”丽莎笑道。

“今晚就提取DNA吧。”

她的脸垮了下来:“噢,简妮,我们一整天都在外面,我还得买菜做晚餐。”

“我知道,我也得去趟监狱,我们过会儿在实验室见,九点整怎么样?”

“好吧,”丽莎微笑道,“我也好奇检验结果会怎么样。”

“要是我们今晚就开始,后天就能知道结果啦。”

丽莎的面容有些存疑:“简化几个步骤的话,也许能赶上吧。”

“好姑娘!”简妮钻出车外,丽莎随即开车离去。

简妮本打算直接开自己的车去警察局,但想了想又决定先去看看父亲,于是走进屋子。

他正在看《幸运之轮》,见简妮进门就说:“嗨,简妮,今天回来挺晚啊。”

“我忙工作呢,而且晚上还得去,”她说,“你今天过得怎么样?”

“有点儿闷,就我一个人。”

她为父亲感到难过,他似乎一个朋友都没有。然而,他气色比昨天晚上好多了,干净整洁,下巴光溜,休息得也不错。他热了冰箱里的比萨当午餐,脏污的盘子放在厨房案台上。她禁不住想问:你到底等谁给你刷碗呢。可终究没说出口。

她放下包开始做清洁。他电视也不关。

“我去了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

“那不错啊,亲爱的,晚上吃什么?”

不行,她心想,可不能这样下去了。可不能由他待母亲一样对待自己。“你干吗不自己做点儿食物呢?”她问道。

这句话吸引了他的注意,他回过头盯着她道:“我不会做饭啊!”

“我也不会啊,父亲……”

他皱起眉头,随即又微笑道:“那我们出去吃吧!”

她很熟悉他脸上这个表情,刹那间简妮似乎回到了二十年前,她和帕蒂穿着相配的喇叭牛仔裤,她看着黑发、络腮胡的父亲说道:“我们去嘉年华吧!要吃棉花糖吗?蹦上车吧!”他当初是全世界最好的父亲。然后画面闪回十年前,她穿着黑色牛仔裤和貂皮靴子,父亲的头发短了灰了,他说道:“我开车送你去波士顿吧,我能搞到一辆卡车,我们正好能趁这机会一起待会儿,可以在路上吃快餐,很有趣的!准备好十点钟出发!”结果她等了一整天父亲都没有出现,只好次日自己坐长途汽车走了。

而今他眼里又闪耀出当初那种“找点儿乐子吧”的光彩,她全心全意地希望自己可以回到九岁,会相信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但她已然长大了,所以她开口道:“你有多少钱呢?”

他的脸色顿时阴了下来:“一分钱都没有,我告诉过你的。”

“我也没有,所以我们没法儿出去吃。”她打开冰箱,里面还有一颗卷心菜、几根新鲜玉米棒、一个柠檬、一袋羊排、一个番茄和半盒本叔叔牌大米。她把它们全部取出来,放在案台上。“我们这么办,”她说,“新鲜玉米拌黄油做前菜,正餐是柠檬羊排和色拉盖饭,最后甜点是冰淇淋。”

“好啊,听上去棒极了!”

“我得出门,你来做。”

他站在那儿瞅着她码出来的东西。

她抓起包:“十点一过我就回来。”

“我不会做这玩意儿啊!”他拿起一根玉米。

简妮从冰箱上方的架子上取下一本《读者文摘:全年食谱》递给父亲:“学着做吧。”说完吻了吻他的脸颊就出门了。

驱车前往市中心的时候,她希望自己没有做得太过火,他毕竟是上一代人,他们那个时代的规矩和今天不同。可是话虽如此,她也不能当他的保姆啊,就算她心里愿意也做不到,她还有工作呢。能让他在晚上有个睡觉的地方,她为他付出的已经比他这一辈子为她做的都要多了。不过她还是希望能够让他更快乐些,虽然他并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但也是她唯一的父亲啊。

她把车停到车库,下车穿过红灯区走进警察局。局大厅装饰得挺时髦,大理石长凳,墙壁上还画着巴尔的摩的历史事件。她告诉接待员要见拘留中的史蒂夫·洛根,本以为还得争论两句,结果几分钟后就出来一位穿制服的年轻女士,把她带进警察局坐上电梯。

她被引到一间小室,屋子平平无奇,只是在墙上辟了一面高及脸部的小窗,窗棂里嵌着块隔音玻璃。从窗子看过去是另一间类似的隔间。除非从墙上打洞,否则绝没有办法在两间屋子里传递东西。

她盯着窗口,几分钟后史蒂夫被带了进来,戴着手铐脚镣,似乎是个危险人物。他凑到玻璃前看过来,认出她的时候绽开了笑容。“真是份惊喜啊!”他说,“实际上,这是我今天唯一的好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