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间(一)(第3/3页)

结果,我以媛之森妙元的名义,成功地在《宝石》杂志发表了处女作,比江川兰子氏的出道作品晚了两年。笔名媛之森的创意来自媛首山,而妙元则是糅合了丈夫和我自己的名字。

丈夫很为我高兴。他似乎对含有自己名字的笔名也颇为感动。我的出道成了契机,阅读侦探小说这个在婚后一度中断的爱好,重新拾了起来。如果没有发生新的案子,丈夫一定会自然而然地置身到十三夜参礼事件之外,不消多久就会将它埋入记忆深处吧。

但是,正如斧高幼小的心灵曾被不安所充斥一般,又如二见巡查长凭警察直觉所预言的一般,十年岁月匆匆流逝,一守家再次遭受灾厄袭击。

下一章开始,我打算移笔记述战后发生的案子。

对了,在这之前,我要再度对素有“侦探小说狂”之称的那部分读者说一句。

通过无限接近第一人称的第三人称叙述方式、以小说体裁撰写本文,其实是为隐藏一连串命案的真凶即高屋敷元这一真相所设下的机关吧——如果你们怀有这样的疑虑,哪怕只有少许,也是大错特错。

我这么写,或许读者会感到纳闷:你是他的妻子,但毕竟不是他本人,何以能下如此断言?然而这是事实。不是因为我相信丈夫,而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是凶手。

顺便声明,前文表述中毫无叙述性诡计。还要怀疑的读者,我只能对你们说:

虽说归根结底夫妇不过是法律确立的一种男女关系,但长年相伴的夫妇本该相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