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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十月二十八日的夜里他去山根末子家是要实施盗窃?”

“是的。到了那里一看,发现后门檐廊处的窗开着,于是他从那里爬了进去。可进去一看……”

“等等,那时是几点钟?”

“估计是凌晨零点四十分左右吧。”

“是在铃木逃走之后?”

“是的。铃木在第一次口供里说,他在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左右撬开山根末子后门的套窗进到屋里,作案后逃到外面,在路灯下看手表时的时间是零点二十一二分。铃木逃走时没有遇到后面入室的男子。因此我推测,那男子大概是在铃木逃走二十分钟之后,也就是零点四十分左右来到山根末子家的。”

“那时,家中已是一片狼藉,山根末子被铃木勒了脖子横躺在被褥上。”

“她被勒了脖子,不过并未死去。她只是被铃木抓住衣领,在柔道中的“十字绞”手法的攻击下昏迷了。下面都是我的想象:后来入室的男子被眼前的情况吓坏了,哪里还顾得上偷钱,只想快点离开。可就在这时,躺在被子上的山根末子醒了过来。她睁开眼睛,看到房间里站着一个男人。由于刚刚醒过来,脑子还昏昏沉沉的,她会认为眼前这个男子就是勒自己脖子的人。也难怪她会这样想。当时她才睁开眼睛,和没睡醒一个状态。而且她遭到强奸,难免有些神经错乱。”

“嗯……”本部长又点了一下头,赶紧分析道,“于是,山根末子就高声大叫起来了?”

“估计不光是高声大叫,还站起身来扑了上去,因为她是个很刚强的女人,她之前不是还把铃木的脸都挠出血了吗?估计她又骂又叫说:‘我认得你,你是那只小狗的主人’什么的。”

“可是,作案的是铃木延次郎,两人长相不一样啊。”

“被害人一度昏迷,所以并不觉得自己认错了人。她已经神经错乱,而且铃木说他戴着一个大口罩,所以被害人很难区别,她只认得眼前这个男子是那条小狗的主人。我想男子一定惊恐万分,他知道被害人认得自己,如果她去报警,那他还就不得不背上莫须有的罪名。于是他将山根末子推倒,并用绳子勒死了她。即使这样他仍不放心,又用蓝色的尼龙包袱布再勒了一遍……本部长,由入室偷盗、抢劫演变的杀人案,基本上都缘于双方认识。”

“嗯,嗯。”

“铃木延次郎与山根末子素未谋面。铃木威胁山根末子后抢了她十万三千日元现金,之后又用柔道手法使其昏迷,并强奸了她。但山根末子并不知道他是谁。铃木也说他当时戴着一个大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所以,铃木没有必要杀死山根末子。”

“你的推理讲得通。但是,山根末子的手脚都被绳子绑住了,这又如何解释?”

“这应该也是后来闯入的那个男子所为。可能他被山根末子骂火了,勒死被害人仍觉得不解恨,于是绑住了她的手脚。还有一个解释,他觉得自己用绳子杀了人,这并不是前面那个罪犯所为,所以他要造成一个不是自己勒死被害人的假象。于是他决定彻底改变犯罪现场,以此来扰乱侦查人员的视线。你觉得会不会是这样?”

本部长嘴里叼着的香烟中途熄掉了,但他并没按动打火机将烟重新点着。

“铃木延次郎戴着手套进入山根末子家。后面进去的那个男子也戴着手套,所以他们两人都没有留下指纹。作案时榻榻米和地板上不会留下脚印,房屋周围原本应该留有脚印,但也在凌晨三点左右的大雨中被冲掉了。因为那场大雨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香春课长补充说明道。

“后来的那个男子有没有对山根末子进行性侵犯?毕竟山根末子正人事不省地躺在被子上。”

“没有。山根末子醒来后又吵又闹,还扑向男子,那个男子根本不会有那种心思。所以解剖鉴定中,被害人山根末子体内也只检出铃木的A型血。”

“这么说来,距被害人家以东一百米的村田友子在凌晨一点之前听到的那个赤脚走过门前时的脚步声,不是铃木延次郎的,而是后来进屋的男子逃走时的脚步声?”本部长脸色沉重地问。

“看来只能这样认为。”香春课长低下头回答。

成濑辩护人那冗长的《辩论要点》中的一段文字又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实际上,证人在一点钟前听到的“赤脚走路的声音”“一条腿像是拖在地上的声音”应该不是被告的脚步声,而是第三者的脚步声。至于这位从县道上经过的第三者是否与本案有关,目前还不得而知。

说不定本部长此刻也回想起了这段辩论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