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袋妇的一支蜡烛(第3/12页)

我告诉克雷顿,咖啡的钱由我来付。

我还有时间再买杯酒,并赶在银行关门之前抵达窗口。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的赠金我存了一些到活期账户,有些则是提现,另外还寄了张汇票给安妮塔和两个儿子。我回到旅馆查问有无留言。没有。我到麦高文喝了一杯,然后过街到宝莉酒吧再饮一杯。还不到五点,吧台已经是热闹滚滚。

这个晚上结果还颇为曲折。我在希腊馆子一边吃晚餐一边阅读邮报,之后到五十八街的乔易·法罗小馆晃荡一阵,十点半左右又回到阿姆斯特朗。当晚我在老位子独自坐了一段时间,又到吧台找人闲聊一阵。我刻意稀释酒精的浓度,波本掺上咖啡,放慢速度喝,好撑久一点,时不时再穿插一杯白开水。

不过这种伎俩从来就行不通。如果你打算喝醉的话,最终总是会把自己灌醉。我一路搁在这里那里的障碍,只是将自己清醒的时间拉长而已。凌晨两点半时我已经达成我立意达成的目的。我已经喝满我的配额,恰好可以回家睡掉酒力。

我十点醒来时,宿醉情况比我预料中的要轻,但是完全不记得离开阿姆斯特朗以后发生了什么。我躺在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床上。而且我的衣物也整整齐齐地挂在柜子里——绝对是宿醉之后的好现象。说来我应该是身体健康精神正常。不过有一段时间却不在记忆之内——抹除了,不见踪影。

这事儿头一回发生时我免不了忧心。不过这种事情是可以慢慢习惯的。

问题出在钱身上,那一千两百美金。我搞不懂那笔钱。我是平白拿到钞票的。那是一位可怜的有钱的小老太太留给我的,而她的名字我原本并不知道。

我一直没想过要推掉这笔钱。早在开始任职警察时我就归结出一条准则;有人把钱摆到你手上时,你要弯起手指拿住钞票放进口袋。这门功课我学得精通,历年来于应用过程中亦未曾发生过让我心生悔意的状况。我绝不摊出两手在外晃荡,也没有收过毒品或者命案相关的钱,不过所有送上门来的干净贿款以及某些无法通过烦琐检验的金额我都曾入袋为安。如果玛莉·艾丽丝觉得我值一千两百美金的话,我又有什么资格争辩?

啊,然而这次的结果却不是那样。不知怎么,这笔钱搞得我坐立难安。

早餐之后,我走到圣保罗教堂。由于当时正在进行仪式,有位神父在做弥撒,所以我没留下来。我走到五十三街的摩尔人圣班尼狄教堂,在后头的长椅子上坐了几分钟。我去教堂是为了思考,我会尝试,不过我的脑袋却不太知道该往哪儿转。

我把六张二十块塞进奉献箱。我捐出十分之一的收入,一如《圣经》所说。这是我离开警局后养成的习惯,而且我还是搞不清自己干吗这么做。天知道吧。要不也许上帝也跟我一样摸不着脑。不过这回这么做还真是达到了平衡作用:玛莉·艾丽丝·雷菲德给了我一千两百块,原因叫人疑惑;而我把十分之一的佣金给了教堂,原因也是同样难解。

我出门前驻足为几个离世的人点上蜡烛。其中一支是给袋妇的。我看不出这对她会有什么好处,不过同理我也想不出对她会有什么坏处。

那桩命案发生后我读过一些相关报道。犯罪故事我通常都会注意,我体内有一部分显然还是坚持着警察身份。这会儿我走向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想要擦亮我的记忆。

《纽约时报》的社会版登了两篇相关的简短报道,头一篇叙述一位身份不明的女游民惨遭杀害,第二篇透露了她的姓名年龄等资料。死时她四十七岁。这叫我惊讶,然后我才想到,其实不管什么数字都会叫我诧愕。游民和袋妇是没有年龄的。玛莉·艾丽丝·雷菲德也许三十,也许六十,或在两者之间都有可能。

《日报》登的一篇报道比《时报》来得详尽,清楚算出刀戳了几下——共计二十六下;并且描述了圈在她脖子上的围巾——蓝白相间,名家设计的图案,不过边沿破烂,显然来自垃圾桶。我记得这就是我先前读过的报道。

不过《邮报》才真是拿了这个题目大做文章。当时正值该报的新任老板上台,众位编辑戮力以赴发掘人性——而这通常的意思就是性与暴力。女性遭到残杀兼顾了这两项议题,而她作风独特又更添加不少风味。如果他们得知她是女继承人的话,想必可以攻上三版,不过即便不知道,他们的报道也算是可圈可点。

他们头一天登了篇直来直往的报道,只是略加装饰提到血流多少她穿什么衣服以及她被人发现的那条巷子有什么垃圾等等。第二天的记者竭力赚取眼泪,访问了该区的住户,记录下他们的感叹以及哀伤。其中只有几个人点出名字,叫人不得不心生疑惑:某些发人深省的精湛语句应属记者虚构,然后套用在没有点名亦不存在的路人身上。另外有篇剖绘侧写,假想会有一群又一群的袋妇惨遭相同命运,幸好结果证明此人纯属多虑。这名小丑自称跑到西区各处采访袋妇,询问她们担不担心即将惨死刀下。希望他是信口胡说,没有真去骚扰袋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