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的第一道曙光

所有这一切都是久远以前的事了。

阿比·毕姆当时住在葛兰西官邸,而且连他自己好像都不敢相信阿比·毕姆居然真的当上了纽约市市长。阿里正处于事业巅峰,而尼克队的布莱德里和迪柏谢则都还有一年左右的合约要履行。那时我还没开始戒酒,当然——喝酒当时对我来说正处于仅有好处没有坏处的蜜月期。

我已经离开我的妻子小孩,我赛奥西特的家,以及纽约市警局。我住在西五十七街的旅馆,一如现在,而且大半的饮酒活动都在附近的阿姆斯特朗酒吧进行。比利是晚间的酒保。一名叫丹尼斯的菲律宾男孩几乎天天都站在吧台后头。

而汤米·蒂拉瑞则是其中一名常客。

他块头挺大,约莫六英尺二,胸膛厚实,肚腩也挺饱满。他很少穿西装露面,不过一定会穿上外套打上领带,通常是海军蓝或者酒红色的运动外套搭配灰色法兰绒长裤,天暖时配的则是白色休闲裤。他声音洪亮,从圆滚滚的胸膛轰隆出来;刮得干干净净的脸庞上,噘起的嘴巴透出一抹天真,眼眶周围的肌肉写着世故。他约莫四十八九岁,喝起顶级的苏格兰威士忌来毫不节制。我记得是皇家芝华士,不过也许是黑牌尊尼获加也不一定。不管酒名叫什么,他的脸已经显出证据:颧骨留下一片片永久的潮红,鼻梁横过一条条碎裂的微血管。

我们是酒友。每回撞见时虽然不一定讲话,至少我们一定会点个头摆个手承认对方的存在。他会讲一箩筐的方言笑话,而且讲的还不只是普通的好,而我也会呵呵大笑表示我听懂了。偶尔心情好时我会追忆起警界生涯,而当我的故事好笑的时候,他笑得也绝对不比别人少。

有时他是单独露脸,有时则有男性友人作陪。约莫三分之一的时间,他身边都伴随着一名叫作凯若琳的金发女郎,身材娇小曲线玲珑。“来自加罗林的凯若琳”是他偶尔引介她时的介绍词,而她讲话也的确带着些微南方口音——不胜酒力之时,听来更浓。

然后某天早上,我买来《纽约日报》,读到一则新闻说布鲁克林湾脊区殖民路的一家民宅遭人抢劫。抢匪拿刀戳死当时在家的唯一一人,玛格丽特·蒂拉瑞。她的丈夫汤米·蒂拉瑞是业务员,当时并不在家。

我一直不知道汤米是业务员,或者他已经成家。他的无名指的确戴了个金戒指,不过显而易见他的对象并不是加罗林来的凯若琳,而这会儿看来他已成了鳏夫。模糊间我为他感到遗憾,模糊间我为我从没听过的那个妻子感到遗憾,不过一切仅此而已。那时我喝的酒够多,任何情绪都不至于造成太大冲击。

然后,两三个晚上之后,我走进阿姆斯特朗,一眼便看到了凯若琳。看来不像是在等他,或者等任何人,感觉上也不像是才刚闲荡进来。她独自一人坐在吧台椅上,捧着酒杯在喝某种暗色液体。

我找了个离她几张椅子的地方坐下来,点了两杯双份波本,喝了一杯,然后把另一杯倒进比利帮我端来的黑咖啡。我正啜着咖啡时,一个带着皮德蒙高原柔美口音的声音在说:“我忘了你的名字。”

我抬起头来。

“我们应该见过,”她说,“不过我想不起你的名字了。”

“马修。”我说,“你讲得没错,汤米引介过我们。你是凯若琳。”

“凯若琳·曲珊。你见到他没?”

“汤米吗?事发过后还没见到。”

“我也没有。你们——全都去了葬礼吗?”

“没有。什么时候举行的?”

“今天下午。我也没去——那里。你为何不坐到我旁边呢,免得我讲那么大声。拜托?”

她在喝一种甜甜的杏仁酒,外加冰块。尝起来像甜点,不过力道不亚于威士忌。

“他叫我不要去,”她说,“葬礼。他说这是对死者的尊重。”她擎起酒杯瞪进里头。我从来搞不懂大家是打算在里边看到什么,虽然这种动作我也曾做过不知多少次。

“尊重,”她说,“天知道他知道什么叫尊重?我还不就是一大伙同事里的一个么。我们都在唐纳希公司上班。大家看我们还不就是朋友吗?而且我们的确也一直只是朋友,你知道。”

“你说了算。”

“噢,老天,”她说,“我倒也不是说我没跟他搞过,看在老天份上。我的意思是,我们只不过是混在一起玩闹享乐而已。他结婚了,而且每天晚上都回家找妈妈,我也无所谓。因为但凡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想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里看到汤米·蒂拉瑞对吧①?该死的,我这是在洒酒还是在喝酒啊?”

我们都同意,她的饮酒速度稍嫌快了点。纽约尽是这种甜酒垃圾。她声称,跟她从小喝到大的波本实在不能相提并论。波本是她贴心的老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