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第7/7页)

我终于完成后,把麻布袋塞进鼓胀的口袋,跟手枪放在一起。等会儿我还得提醒自己要在附近河边稍作停留,把那些东西——手枪和麻布袋——扔进河水深处。

狄更斯以那种死人特有的无意识状态大字张开躺着。我把穿着靴子的脚踩在他血迹斑斑的胸膛上,原本想说点什么,却打消主意。有些时候话语很多余,即使对作家而言都是如此。

我用脚使劲推了几推,最后补上一踢,狄更斯才翻滚一圈滑进生石灰坑,过程比我想象中来得费力。如果我就此不管,到天亮时他的尸体还会有一半浮在生石灰坑表面。我取出藏在草丛里的铁棍又推又戳,用全身重量去按,感觉像把棍子插进一大袋牛脂肪里,最后尸体才沉下去,一直留在底下。

我把灯拿近,快速检查身上有没有留下血迹或其他罪证,而后赶紧熄了灯,走到马路上召唤我的水手车夫和马车。我走过那些映着微光的墓碑时,嘴里哼着小曲。我心想,也许几分钟前狄更斯低声哼着的就是这一曲。

“醒醒!威尔基……醒来!醒过来。”

我闷哼着,翻了个身,猛然抬起前臂搁在额头上,努力睁开一只眼睛。鸦片酊与吗啡过量导致的头痛在我脑袋里砰然重击。淡淡的条状月光恣意铺洒在我卧室里的家具上,也落在一张离我只有几厘米的脸上。

另一个威尔基坐在我床沿。他以前从来不曾靠我这么近……从没有过。

他说话了。

这回他发出的不是我的嗓音,甚至不是故意变声说话。那是个牢骚满腹的老女人,像《麦克白》一开头出现的那三个女巫之一。

他或她碰了我裸露的手臂。那不是活人的触感。

“威尔基……”他/她对着我呼气,那张大胡子脸庞几乎碰到我的脸。他的——我的——口气散发尸臭。“杀了他。醒醒,你听我说,6月9日前把你的书写完。尽快在下星期写出《夫妇》,你完成的那一天,就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