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第4/4页)

在小公园里消磨时间的旅客,远比在站台上连续逗留几个小时的人更难引人注目。特别是如果那是个戴着眼镜坐在阳光下修订手稿的上流绅士。这里所谓的手稿将会是《月亮宝石》最后一章的大样。

有两张石椅设在不甚高大的树木阴影下,而且——运气太好了——很贴近紧邻马路那道树篱。就连公园本身管理不善都变成我的优势:树篱之间有些缝隙,方便等候在那里的绅士盯住佩卡姆方向的马路,却不会被走路或搭马车过来的人发现。

于是我的计划拍板定案:在佩卡姆车站后侧的小公园等狄更斯,等他上了火车,我再偷偷溜上去,然后“碰巧”遇见他,之后邀他跟我一起在伦敦共进晚餐。

到了6月9日早上,我已经担心得焦躁不安,满脑子认定我的计划会徒劳无功,至少又得等上一年,才有机会再次设法让狄更斯带我去见祖德。更甚者,那顿晚餐和伴随而来的谈话也被迫延后。我原本打算在这天晚上永远终结威尔基·柯林斯过去的形象,不再是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身边那个顺服、友善却摇尾乞怜的徒弟。这天晚上狄更斯就算不承认我比他优秀,至少也要认同我跟他地位相等。

万一那天晚上他根本没进城呢?万一他已经离开爱伦家,从新克洛斯站上车呢?或者万一他确实在佩卡姆搭火车,我却不知怎的没看见他呢?或者……更糟的是,他看见我在那里监视他,当面质问我呢?

这些因素我思前想后不下百次,也变更策略不下百次,每次却都回到佩卡姆车站的原始计划。虽然计划不完美,成功概率却最高。

6月9日的午后时光十分宜人。接连下了几天雨之后,太阳露脸了,我家花园里百花争艳。空气无比清新,预告夏季脚步的接近,却没有带来伦敦标准夏季那叫人窒息的热浪与湿气。

为了打发旅途寂寥与无法预估的漫长等待,我在旧皮箱(用肩带侧背)里装进了《月亮宝石》最后一章校对稿,旅行用墨水笔和墨水组,萨克雷的最新小说(以防我提早完成校稿),简单的午餐和由奶酪、脆饼、几片肉、一颗水煮蛋组成的午后点心,一个装水的随身瓶;另一个装鸦片酊的随身瓶,最后是已故黑彻利探员的手枪。

早先我顺利查看了手枪的旋转弹膛。起初我很惊讶,因为所有子弹都在,所有黄铜圆圈都还在各自的槽座里,不禁纳闷儿在仆人用梯开枪那件事是不是一场梦。后来我才醒悟到,这种手枪的弹头击发之后,黄铜底座会留在原处。

九发子弹已经击出五发,还剩四发。

我寻思着究竟该将那些用过的弹壳取出来,还是留在原处,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式。最后我决定把空弹壳取出来偷偷丢弃。但我又想到,我应该先确认等我下次扣扳机时,剩下的子弹会在击发位置上。所以我取出弹壳前先把弹膛转回原位,轻松解决了这个问题。

我好奇四发子弹是不是足以应付我当晚的需求。但这个问题没有实质意义,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该上哪儿去买适合这把古怪手枪的子弹。

所以四枚必须够用。至少三枚给祖德。我记得黑彻利探员曾经告诉我,那是某个星期四我们结束酒馆小酌、前往圣阴森恐怖教堂的途中,他说即使是他给我的这种大口径(当时我还不知道“口径”指的是什么)手枪,警界为数不多的佩枪探员们都学过,如果射击目标是人,至少要瞄准对方躯干正中央开两枪。黑彻利当时悄声补了一句:“我们这些私家探员会朝脑袋补一枪。”

那天晚上这番话听得我反胃打寒战,如今我却把它当成死者留下的忠告。

至少三发给祖德,两发对准躯干,另一发留给那颗诡异、童秃、苍白、可憎的卑鄙脑袋。

第四枚,也是最后一枚……

我晚点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