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3/8页)

我们在唐克斯特欣赏了几出戏,包括爱伦·特南短暂露脸的那场。隔天狄更斯跟特南一家人一起去野餐,而且(如今我非常肯定)单独跟爱伦·特南散步很长时间。他们在那次散步过程中聊了些什么,有些什么情感表白而后被拒,至今仍然是个谜。我只知道狄更斯从唐克斯特回来后心情恶劣得几乎想杀人。我想跟他约时间一起到《家常话》办公室完成这本内容贫乏的《两个懒散学徒的漫游》的写作与编辑,狄更斯给我一封不寻常的私人回函,说道:“……唐克斯特那场不愉快还紧紧揪住我的心。我没办法写东西,清醒的时候一直躁动不安,一分钟都静不下来。”

我说过了,当时我并不知道所谓的“唐克斯特那场不愉快”究竟是怎么回事。只是,那件事不久后将会彻底改变我们的生命。

亲爱的读者,我之所以说出这些事,是因为1865年7月那天晚上我有所怀疑,多年后撰写这份手稿的我更加怀疑:我们那个闷热恶臭的夜里那一趟寻找神秘祖德之行的主要目的并不是召唤祖德这个幽灵,而是在追寻1857年狄更斯想在爱伦·特南身上找到以及之后一直到斯泰普尔赫斯特事故发生之间那神秘的八年里他想找寻的任何东西。

可是正如卡里克或卡洛克之旅一样,狄更斯这种盲目偏执往往在无意之间害其他人付出惨痛代价,毕竟其他人可能因而受伤或丧命,就像是他的预谋一样。

我们在更黑更臭的贫民区又走了大约二十分钟。某些路段的破落公寓里似乎住满了人,窄巷两侧的黑暗处不时传来低语与啸叫,其他时间里空气中只有我们的靴子和狄更斯的手杖敲在少数几条仍然留有鹅卵石的巷道上的声音。那天晚上我不禁想起狄更斯最新也还没完成的小说《我们共同的朋友》里即将连载的几章,其中狄更斯安排两个年轻人乘坐马车到泰晤士河边认尸,那具溺毙的尸体被一对以捞尸为业的父女发现并打捞上岸:

车轮向前转动,越过伦敦大火纪念碑、伦敦塔和码头,去到瑞特克里夫,然后是罗瑟希德,最后抵达那些仿佛从高地冲刷下来积累成堆的人类渣垢,就像大量道德污物,暂时停顿在那里,直到被它自己的重量推挤出河岸,沉入河底。

事实上,我就像狄更斯小说里坐在马车上那两个放荡年轻人,没有费心留意我们的行进路线,只是埋头跟随黑彻利探员的巨大黑影和狄更斯的小小阴影。我很快就会后悔自己太不用心。

突然之间,空气中始终存在的那股恶臭有了变化,而且更加浓烈。“呃!”我对前方黑暗中的同伴大叫一声,“我们又靠近河边了吗?”

“更糟,先生。”黑彻利的大脑袋转过来说,“是坟场。”

我环顾四周。过去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误以为我们前面不是教堂街就是伦敦医院,可是这条阴暗大道反倒是右边突然变开阔,像一片广大田野,四周有围墙,还有一道铁围篱和大门。附近没有教堂,所以这不是教堂墓园,而是最近十五年来变得相当普遍的市有公墓。

没错,亲爱的读者,在我们这个时代,我们这将近三百万名伦敦人行走坐卧在数量不相上下的尸体上,尸体的数量几乎可以确定比活人更多。当伦敦向外扩展,吞并了原本的郊区和村庄时,那里的墓园也一并被收编,而我们数十万又数十万个已故亲属的腐烂遗体就埋在那些地方。比如圣马丁教堂墓园,面积不到二十平方英尺,在1840年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个不平静夜晚之前二十五年,收葬了六万到七万名伦敦亡者。如今肯定多得多。

到了19世纪50年代,也就是伦敦大恶臭和夺命霍乱疫情为祸最烈的时期,我们大家都发现这些过度拥挤的墓园会威胁到周遭那些不幸住户的健康。当时——至今仍是——城里所有墓园都遗体满溢。数千具尸体草草掩埋在教堂、学校、工厂和空地底下的浅坑里,甚至就在私人住宅后侧或下方。于是1852年的丧葬法案(狄更斯也协助推动了那次立法),责成公共卫生局规划对各宗教信徒开放的墓地。

亲爱的读者,或许你也知道,直到我生命的近期,英格兰所有亡者都必须在教区墓园以基督教仪式下葬,几乎没有例外。要等到1832年国会通过一项法案,我的英国同胞才停止将自杀的死者掩埋在公路底下,还得用一根木桩刺进死者心脏。那项法案允许自戕者的遗体跟其他基督教徒的一起安葬在教会墓园里(真是现代思维与仁慈的最佳典范),只是有一个条件,死者只能在晚间九点到午夜这段时间下葬,而且不能举行教会仪式。我也应该顺道一提,强制解剖伏法杀人犯尸体的做法也在1832年(多么开明的一年!)废除。到了这个自由年代,就连杀人犯也能进入基督教墓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