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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环视四周。谷仓附近的几个池塘都结冰了,有几个人正在上面溜冰嬉戏,此外看不到其他人。我又望向克拉克大街,出租车还在那儿等着,街道对面矗立着一栋高大的楼阁式砖塔。我看到雨篷前竖着“海明威故居”的标牌。那名动物园讲解员就是从那栋楼里出来,之后发现了男孩的尸体。

我回头再次望向树杈上的照片,毫不犹豫地伸手取了下来。照片像驾驶执照一样过了塑,以免受风雪的侵蚀。照片的背面只有孩子的名字,其他什么都没写。我把照片放进大衣口袋,觉得也许有一天,我的报道里会用到它。

出租车里温暖而舒适,感觉像身处壁炉里生着火的起居室。驶向第三区分局时,我一路上都在翻阅《芝加哥论坛报》的相关报道。

斯马瑟斯案的惊悚程度与洛夫顿的案子不相上下。那个男孩是在迪威臣街一所小学的活动中心被诱拐的,那个中心还装有护栏。但是斯马瑟斯和另外两个孩子为了滚雪球,走出了护栏的保护范围。老师注意到园区里少了几个孩子,便出去四下寻找,这个时候斯马瑟斯已经不见了。两个十二岁的证人无法向警察说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据他们说斯马瑟斯是突然不见的,当他们滚好雪球抬起头,没有看到斯马瑟斯,他们还以为他躲了起来,准备突然跳出来给他们一记雪球袭击,所以也没去找他。

一天后,斯马瑟斯的尸体在林肯公园那个地滚球场附近的雪堤上被发现。约翰·布鲁克斯警探带领调查人员,花了好几周全天候调查这个案子,却仍然没有得到比那两个十二岁男孩的说法更确切的结论:那一天,斯马瑟斯就那么突然在学校里消失了。

我重读这些报道,试图从中找出与洛夫顿案的相似之处,但并没有什么收获。她是一个成年白人女子,而他是个黑人小男孩。从选择猎物的标准来看,二者差异相当大,但两人都在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被人发现,而且被肢解的尸体都出现在市区公园中。另外,两名受害者生前最后一天都待在孩童非常集中的场所——男孩在自己的学校,女子则是在兼职的托儿所。我不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到底有什么意义,但至少我找着它们了,它们就是我掌握的全部信息。

第三区分局总部是一座橘红色的砖砌堡垒,这栋两层楼的庞大建筑同样也是库克县第一地方法院的办公地点,所以那扇烟色的玻璃大门总是有市民进进出出。我推开门走进大厅,脚下的地板已经被人们带进来的积雪弄得湿漉漉的。前台的接待台由与建筑外观相同的红砖砌成。就算有人开着车撞坏玻璃大门冲进来,也伤不到接待台后边的警察。当然,站在接待台前的市民就说不好了。

我望向右手边的楼梯,我记得这段楼梯通向警探所在的办公室。有那么一瞬,我想着不如不理会那些接待程序直接上去,但最后还是压下了这个念头。一旦不遵守警察定好的规矩,哪怕只是最寻常的规矩,都会让他们觉得被冒犯了。我走向接待台后的警察,他的视线扫向我挎在肩上的电脑包。

“你这是打算加入我们?”

“不,这里面只有一台电脑。”我说,“我来找劳伦斯·华盛顿警探,有话想跟他谈谈。”

“你是谁?”

“我叫杰克·麦克沃伊,但他不认识我。”

“你有预约吗?”

“没有。我来是为了斯马瑟斯的案子,你可以这样告诉他。”

这个警察的眉毛上扬了有一英寸,都快到额头了。“这样吧,我替你打个电话。你打开包,我们得查查你的电脑。”

我按他说的办了,像在机场过安检那样打开电脑。我先开了机,再关机,然后收起来。这个警察拿起电话,跟电话那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猜可能是秘书之类的人。这一过程中他一直注视着我开关电脑的动作。我就知道,只要我提起斯马瑟斯,至少能通过第一回合。

“这儿有个市民,为那孩子的事情找‘短腿拉里’。”他听电话那头说了一会儿,然后挂上电话,“去二楼。上楼梯左拐,沿着大厅一直走,最后一扇门,门上挂着‘凶杀案调查组’的牌子,里面那个黑人就是他。”

“谢谢。”

走向楼梯时,我在心里揣摩着那个警察说的话。他轻易地用“那孩子”指代了斯马瑟斯,而且电话那头的人也完全明白他说的是谁,这一点透露出很多信息,是那些报纸不会涉及的内容。警察办案时,都会尽最大努力抽离自己的感情,这一点倒是跟那些连环杀手有些相似。如果受害者在你心里不再是一个曾跟你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呼吸、有血有肉的人,他的悲惨遭遇就不会像梦魇一样缠绕着你。把一个受害者称呼为“那孩子”,却与这一惯例截然相反。他这句话告诉我,即便在一年后,这个案子仍然对整个第三区分局有着强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