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拉·斯科拉斯蒂卡(第13/21页)
前想想,后想想,想来想去,可怜的听课修女倒有了勇气。可是修道院的女修士,数目将近一百五十,却认为昨天的夜袭,对修道院的荣誉十分有利。全那不勒斯以为这些小姐夜晚接见她们各自的情人;好了,现在有一个出身高贵的年轻姑娘,不懂得替自己辩护,大家可以根据教规,从严惩办了。唯一要提防的,就是在诉讼进行期间,应当断绝她和家庭的任何往来。随后,等判决的日子到了,家里人再费心机,也阻止不了严厉惩罚的执行。这样一来,在那不勒斯王国,尊贵的修道院的名誉,过去即使受到一点损害,今后也好恢复了。
安杰拉·库斯托德院长召开院务会议,会议由七个女修士组成,她们是全体女修士从七十岁以上的女修士中间选出来的。听课修女照样拒绝回答;她们把她押到一间屋子里,一堵极高的墙,只开着一扇窗户。两个勤务修女远远守着她,她在里面不得不保持绝对缄默。
那不勒斯的贵族家庭,在圣·佩蒂托修道院全有一亲半戚,所以出了怪事,外边立刻就传开了。大主教叫院长送一份报告上来。院长叙述情节,把分量减轻了,免得连尊贵的修道院也卷进去。
大主教虽然能把案件发给大主教法庭审问,但是比西尼亚诺爵爷的家庭和王国各方面全有密切关系,所以大主教考虑下来,觉得还是请示一下国王比较妥当。王爷很重视秩序,听到大主教的述说,非常生气;大家说起,大主教觐见的时候,法尔嘎斯·代耳·帕尔多公爵正好在朝,听说有一个他不认识的女修士,叫堂娜·斯科拉斯蒂卡的,品行不端,便劝年轻王爷严办。
“陛下永远记住,谁不怕上帝,谁就不怕国王!”
大主教一回府,就把这不幸的案件交给他的大主教法庭办理。一个大主教助理和两个贵族事务检察官、一个法庭秘书,来到圣·佩蒂托修道院,进行诉讼的预审和口供记录。几位先生从听课修女那边所能得到的回答,永远是:
“我的行为是清白的,我没有做坏事。我能说的永远只是这一点,我要说的也只是这一点。”
将近诉讼末期的时候,院长希望不惜任何代价,开脱她的修道院,不受外边的非议;所以在法律明文规定之下,又在她的恩许之下,讯问一再延期。最后,大主教法庭认为没有具体罪证,也就是说,根据院长的陈述,见证人没有看见听课修女和一个男子“在同一房间”,仅仅看见一个男子从隔壁一间隔开的屋子逃走,所以这个修女就被这样判决:在幽室禁闭,直到她说出在隔壁屋子和她谈话的男子的姓名,再放出去。
第二天,在院长主持之下,提出听课修女,当着众元老,宣布第一次判决。院长这时对事件似乎换了一种看法。她想,公众喜欢说三道四,把内部乱七八糟的情形摊出去,对修道院是有危害的。公众会说:“你们惩罚一件私情,无非由于当事人一时失策,可是我们知道,类似的丑闻还有好几百件。”一个年轻国王,声称英明果断,想使法律得到实施,这在本国是从来没有见到的事。我们既然是和他打交道,就不妨利用这一时风尚,做一件对修道院更为有用的事:那不勒斯大主教和他指派下来的参议教士们,组成大主教的特别法庭,对十个可怜的女修士做出庄严的判决,还不及它有用得多了。我的意思是,要惩罚就惩罚那个大胆闯进修道院的男子;宫廷里只要有一个年轻的漂亮男子在碉堡关上几年,那要比惩办百十个女修士收效大得多。再说,这也是公道,因为攻势是男人这方面发动的。听课修女没有真正在她的房间接见这个男人:但愿上帝叫修道院全体女修士都这样谨慎就好了!她要告诉我们粗心的年轻人叫什么,晓得了他是谁,我一定要到法院把他告下来。事实上,她犯的罪是很轻的,我们随便判她一种刑罚也就够了。
院长费了许多周折,要众元老同意她的见解;她们起初不同意,最后,由于她的出身远比她们高贵,特别是她同宫廷的关系远比她们密切,她们才勉强让了步。院长以为开庭的时间不会很久的。但是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听课修女跪在法庭前面,遵照习惯做过祷告之后,接下去只补充了短短几句话:
“我没有把自己当一个女修士看。我进修道院以前就认识这位年轻人;我们虽说都很穷,可是计划好了要结婚的。”
这句话是违反修道院的基本信条的,是人在尊贵的圣·佩蒂托修道院所能说出口的最大的罪过了。院长以为听课修女要做赞扬婚姻的演说,连忙打断她的话,喊道:
“可是名字!这年轻人的名字!”
听课修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