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一 故事(开端,中间,结尾)

一个男人被起名为“约翰”,可能因为“约翰”是他父亲的名字;一座小镇被命名为“达特茅斯”,可能是因为“达特茅斯”位于达特河的河口。但是“约翰”这个名字,字面上并没有父子同名之意;同理,所有叫“达特茅斯”的地方不一定都位于达特河河口。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

在世界上所有站在台后高声吆喝的拍卖师里,我,是最棒的。但是因为我为人谨慎小心,人们对此事一无所知。我叫古斯塔沃·桑切斯·桑切斯,但是大家亲切地叫我高速路。喝完两杯朗姆酒后,我能模仿珍妮丝·贾普林。我能解读中餐馆幸运饼干里的字条。我还能像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一样,让一枚鸡蛋立在桌子上不倒。我能用日语数到八:いち,に,さん,し,ご,ろく,しち,はち。我还会仰泳。

这,是一部关于我牙齿的故事:一部关于我这些收藏品、它们独有的名字和它们经回收后焕然重生的作品。像其他所有故事一样,我的故事有开端、中间和结尾。就像是我的一位朋友所说的那样,故事剩下的部分是文学,有比喻、夸张、省略、寓言和迂回。讲完故事后,我不知道我将会面对什么:也许是耻辱,死亡,也许最终还会有身后名。但到时候肯定轮不到我以第一人称来作何评论。因为若是真等到那一天,我已经死了:一个幸福满足、惹人嫉妒的死人。

有些人有运气,有些人有魅力。而我呢,运气和魅力都有那么一点点。我的叔叔梭伦·桑切斯·富恩特斯是个贩卖意大利高级领带的售货员。他常说:“美貌、权力和过早获得的成功等等都是过眼云烟。对于拥有它们的人们来说,它们是压在肩上的负担。一想到要失去它们,只有极少数的人能承担这份苦楚。”我倒是没有被这种焦虑所折磨,因为我身上没有任何易逝的优点。我从叔叔身上继承了他的人格魅力,还有一条雅致的领带。据他说,领带是男人这一生成长为贵族的唯一必需品。

我生在美丽的风城帕丘卡。出生的时候,我已长有四颗乳牙,从头到脚盖了一层细密的黑色汗毛。我外表丑陋,但倒觉得庆幸。就像我舅舅欧里庇得斯·洛佩兹·桑切斯常说的那样,丑外表炼就好性格。当爸爸第一次看到我,他坚决认为刚刚生产完的妈妈把他的亲生儿子藏到别的屋去了。他使出浑身解数,讹诈、恫吓、耍他那一套官僚作风,目的就是为了把我塞回给那位把我交给他的接生护士。妈妈则和爸爸截然不同:她第一眼看到我,便将我紧紧搂在怀中;那个小小的我,皮肤通红,肚子鼓鼓,像个躲在壳里的河蚌般在襁褓中瑟瑟发抖。妈妈早已学会接受命运中的各种龌龊与肮脏之事。爸爸则不然。

护士和我父母解释道,婴儿生下来就带着四颗乳牙在我们国家很少见,但是在其他种族还算常见。这种情况在医学上被称为“先天性出龈乳牙”。

“比如说什么种族呢?”我父亲问道,语气透着抵触。

“确切地说是白种人,先生。”护士回答道。

“但是这孩子皮肤黑得跟煤油似的。”父亲反驳道。

“桑切斯先生,遗传这门科学,背后充满了神灵。”

护士的最后一句话估计是起了安慰作用,或是吓到了父亲。他勉为其难地将我抱回家。我身上裹着厚厚的绒布毯子,严严实实像个塔可卷。

几个月后,我们一家搬到埃卡特佩克。妈妈替别的人家打扫卫生,而爸爸什么都不干,连指甲他都不肯清洁。他那黑黑的指甲盖长得厚实粗糙,修剪则用牙齿啃。爸爸咬指甲这个习惯并不是因为焦虑,而是他这人游手好闲并且自以为是。我在桌子上写作业时,他会瘫坐在天鹅绒绿扶手椅上,面对着电风扇,细细研究他的指甲,默不作声。椅子是邻居胡里奥·科塔萨尔留给我们的。他生前住在4A,死于破伤风。当科塔萨尔的孩子们来取遗物时,他们将那只名为“准则”的金刚鹦鹉托付给我们。但是没过几个星期,鹦鹉准则也死了,我觉得是因为悲伤过度。还有就是那把绿色的天鹅绒扶手椅。自从得到这把椅子后,爸爸便懒洋洋地在那儿坐一下午,精神恍惚:看看天花板上的潮斑,听听收音机里的教育频道,啃啃指甲,一个指头接一个指头。

他每次都从小拇指啃起。他先用正中的两颗上下门牙咬住指甲一角,扯开一个小缺口,然后一下子将多余的半圈指甲撕下来。咬下来之后,他会把它含在嘴里玩一会儿,在舌头里卷成个小塔可卷,然后噗地一下吐出来:被他吐出来的指甲在空中飞呀飞,啪的一声落在我的作业本上。大街上的狗儿们嗷嗷叫,而我呢,看着这瓣没有了生命、脏兮兮的指甲,躺在离笔尖只有几毫米的地方。我在指甲周围画一个圈,然后继续在圈子四周抄抄写写,保证不碰到它。爸爸的指甲犹如一颗颗被电风扇助推来的小陨石,不停地空降到我的斯克莱伯牌宽格作业本上:无名指的,中指的,食指的,最后是大拇指的;然后另一只手的指甲再来个遍。为了不破坏这些飞来污物砸出的小陨石坑,我在纸上小心翼翼地规划布局避开它们,让写下的字沿着圆圈绕道而行。写完作业后,我会把指甲搓成一小堆,把它们放在裤兜里保管好。然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这些污物放在枕头底下的纸信封里。我这些收藏品的数量日渐庞大。等我长大之后算了算,我居然收集了好几个信封的指甲。童年的回忆,先说到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