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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下了决定,心中有谱。我觉得自己像个独来独往的杀手;我的意思是,像个有企图心的杀手。这条街下方,街道由近而远层层叠叠,宜人旅社的广告招牌上,大小适中的字体随风摆动,保证提供我一些耐心、一点点建议、少许祥和,还有一张床,让我可以在这漫漫长夜好好思索自己的人生,考量我成为杀手的决心,想念我的嘉娜。我别无选择,只能踏入旅馆。柜台服务员问我要不要看电视,我要了一间配备电视的房间。

我进房打开电视,当黑白影像在眼前出现,我告诉自己,这个决定下得挺不坏。我不必与一个无可救药的不幸杀手,一起度过漫漫长夜,电视里黑白两色的朋友们会陪我作伴;他们欢乐笑闹,戏弄别人,因为他们早就把嘲笑作弄他人视为家常便饭。我开大了音量,当电视里带枪的男人互相叫阵,美国制汽车开始加速疾驶,呼啸滑过弯道时,我顿觉如释重负。我望向窗外的世界,平静地观察风中缠结的西洋栗。

我无处不在,无处可寻,所以才会觉得自己置身世上根本不存在的一块中心区;而这个故作可爱又令人厌烦的旅馆房间,就位于这个世界的中心。从窗户看出去,可以瞧见我想干掉的那个人房里的灯光。我没有真的看到他,但我很高兴,因为他就在那里,而我要在此处过夜;况且,我电视里的朋友们,已经开始互飙子弹。我的猎物熄灯后不久,我也睡着了。我没有思索人生、爱情的高深大道理,也没去想那本书,而是在电视的枪声中入眠。

隔天早晨醒来,沐浴梳洗后,听到电视正播着气象预报,说今天全国都有雨,我没关电视就离开房间。兴奋漾满全身,我活脱是个为了爱、为了对某本书的沉迷,而动手杀人的年轻小伙子。我不仅没在镜子前整理仪容,也没有检查腰间的华瑟枪。套上紫色外套后,我看起来八成像个乐观活泼的大学生,正趁着暑假期间行遍各城镇,挨家挨户兜售《新世界百科全书》。符合这种形象的大学生,应该会与路途中巧遇的爱书人畅谈人生和文学,不是吗?我早就明白,自己不可能一下子就宰了他。我步上一段阶梯,按下电铃,以为会传出一阵“铃铃……!”的声响,但没有,我只听到某种电子装置发出小鸟鸣啭般的叫声,像是金丝雀的声音。最新流行的玩意儿,总是能畅行各地,连华伦巴格这样的小地方亦不例外;同样的道理,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世界尽头,杀手也总能够找到他们下手的目标。类似的情节在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被害人会表现出一种已经了然的态度说道:“我知道你会来。”但是,我的情况并非如此。

他面露惊讶之色。但他并不是为了自己的讶异而惊愕,对于我的到来,他只视为日常生活中的平凡点滴。他的五官长得不错。没错啦,虽然此时此刻,这个事实没有多大意义,但他的确是——呃,好啦、好啦——长得很帅。

“奥斯曼,我来了。”我说。

只有一阵沉默。

我们都力持镇定。他望了我半晌,又不好意思地看看门口,看样子没打算请我进屋。“咱们一块儿出去吧。”他说。

他披上一件不防弹的暗褐色外套,然后我们一道踏上一条勉强可称作街道的街巷。人行道旁一只狗狐疑地打量我们,西洋栗树梢的斑鸠静默无声。嘉娜,你瞧,我们俩变成朋友了!他比我稍微矮一些,我想,我们走路的样子一定会让人把两人联想在一块儿,因为我们走路时肩膀都忽高忽低,向前跨步的姿态也如出一辙;对我们这种男生来说,这是再明显不过的特色了。我的脑子还在转,他便问我吃过早饭没?想不想吃点东西?车站有个小餐馆,要不要来点茶?

他在面包店买了两个刚出炉的咸圆面包,再到杂货店购买四分之一磅卡萨起司,切成一片片裹在蜡纸中。这时,马戏团入口处海报上的天使正对着我们热情招呼。我们踏进小餐馆,他点了两份茶;两人从后面走进可以望见车站全貌的花园,坐了下来。盘踞在西洋栗上或屋檐下的斑鸠,不住地引吭高歌,完全无视我们的存在。晨间的凉爽空气很宜人,四周一片寂静,远方的收音机传来几不可闻的乐音。

“每天早晨开工之前,我都过来这里喝茶。”他边拆开起司的包装纸边说:“这里的春天很舒服,下雪的日子也很不错。清晨时,我喜欢看着在月台的积雪上走动的乌鸦,还有成排沾着雪迹的树木。广场那边的故乡小馆也还不坏,占地大些,屋里有座大火炉冒着滚滚热气。我会在那里看看报纸,如果他们打开收音机,我就坐着听,什么事都不做。”

“我的新生活极规律,有条不紊,时间算得精准无比……每天早上,不到九点我就离开小餐馆,回到我的书桌前;在钟敲九下之前,我早备好咖啡,开始一天艰苦的工作,也就是写字。我的工作看似简单,但必须很用心。我不断重新抄写那本书,连一个逗号、一个字母或是句点都不会遗漏。我希望从头到尾、到最后一个逗号与句点,都抄得一模一样。要做到如此地步,你一定得具备原作者拥有的灵感与热望。或许别人会说,我只是在复制,但我的工作早就超越了抄写复本的简单境界。每当写字时,我感受到自己对书中的每个字母、每个字、每段文句皆了如指掌,仿佛这些文字及其蕴含的意义,均出自我的手,都是我的新发现与体认。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一点,我心无旁鹜,兢兢业业工作,没有任何一件事能令我分心。通常,早上我的工作效果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