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行里的奇遇(第4/13页)

可突然间,犹如一把火沿着神经燃烧起来一样,我颤抖起来,它径直准确地击中我的内心深处,我突然间什么都知道了,完全肯定,而且是最终的,不可反驳的。不,他不是侦探,我怎么竟然会那么愚蠢呢?他是,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他是一个警察的对立面:是一个掏包的扒手,一个真正的、名副其实的、训练有素的、职业的、地地道道的小偷。他在这儿的林荫道上要猎取皮夹、手表、女人的手提包以及其他的物件。当我观察到他恰恰是哪儿人群拥挤他就往那儿去时,我开始准确地断定,他干的是这种营生。现在我也明白了,他故意装作的跌跌撞撞,他向陌生人的身上碰来碰去,是为什么了。我越来越清楚,越来越了解他的用心了。他偏偏在咖啡馆门前,完全靠近交叉路口找了个落脚之处,这不是没有原因的。一个聪明的店主为他的橱窗独出心裁想出了花样;铺子里的商品,如椰子、土耳其糖果、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奶糖,由于缺少吸引力一直不大畅销。店主于是想出了一个精彩的主意:橱窗不仅仅只用假的棕榈树和热带的景物进行富有东方情调的布置,而且在这种南方的景色中放进了三只可爱的小猴子。这真是杰出的主意。这三只猴子在玻璃窗后面肆意打闹,翻筋斗,龇牙咧嘴,相互间捉跳蚤,做鬼脸,出洋相,按着猴子的习性,无拘无束,任性而为。这家精明的老板得其所哉,因为过路人无不拥到窗前驻足观看。特别是那些女人对这种表演高兴得直喊直叫。每当那些好奇的行人密密麻麻麇聚橱窗前时,我的这位朋友便不声不响快速出现在那里。他以温和而又过分谦卑的方式在密集的人群中挤来挤去。

迄今为止我一直对这种街头盗窃艺术所知甚少,我也从来没有对它有什么研究。可我知道,熙熙攘攘的人群是小偷下手的极好时机,这就如青鱼要产卵那样理所当然,因为只有在相互拥挤相互碰撞时被偷者才觉察不到那只危险的手,那只窃走钱包和怀表的手。但除此之外……我现在才第一次意识到——,很显然,为了能顺利得手,需要某种物件来分散注意力,来短时间麻痹每个人保护自己财物的那种下意识的警觉性。在这种情况下,这三只猴子做出种种怪相和确也令人开心的表情,以绝妙的方式分散了人们的注意力。说真的,这几只丑态百出,怪模怪样和赤身裸体的家伙,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我的这位新朋友,这个扒手得力的同谋犯和帮凶。

请原谅我,我恰恰迷恋我的这种发现,因为在我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小偷呢。或者更坦率地说,在伦敦求学时,为了学好我的英语,我经常去旁听法庭审判,有一次我正遇上两个警察把一个脸上长着疙瘩的红头发的小伙子押到法官面前。在桌子上放着一个钱袋,这是物证,一两个证人发过誓,然后作证,随后法官嘟嘟囔囔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红头发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我听得不错的话,他被判了六个月。这个我见过的第一个小偷,但不同的是,我当时根本无法证明这个小伙子真的就是小偷。因为只是证人证实他有罪,我也只是旁听了法庭对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目睹罪行本身。我仅是看到一个被告和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没有看到真的盗贼。因为一个盗贼只有在他进行偷盗的时刻才是一个盗贼,而不是在两个月之后,因为他为他的罪行站在法官面前,这就像诗人只有在他创作时才能真的称得上是诗人,而不是在一两年后他在扩音机前朗诵他的诗作时;作案者唯有在他在作案时是作案者,这才是真实的,可靠的。现在我有难得一遇的机会,去窥视一个小偷的最富有特征的时刻,去窥视表现他本性中最最内在的真实,那种稍纵即逝的瞬间,这样的机遇太稀有了,犹如去观察女人的受孕和分娩一样。而就是想到了这种可能性我才激动起来。

我毫不犹豫地决定,不去错过这样一次如此精彩的机遇。不放过他进行准备的细节和作案本身。我立刻放弃我咖啡店前的扶手椅,因为我觉得这儿我的视野太受到限制了。现在我需要一个一览无余的,一个所谓可以活动的位置,从那能不受妨碍地进行窥探;几经试验,我选中了一个商亭,上面贴满了巴黎各家剧院五颜六色的广告。在那儿我能装做细心看广告的样子,不会被人注意,在此期间我却能在圆形的柱子保护下不无巨细地注视他的一举一动。我就带有一种我自己都无法理解的执拗去观察这个可怜虫所干的困难而又危险的营生;我关注他,就我所能记起,这比我在剧院或在一部电影中关注一位艺术家还要紧张呢。因为现实在其最丰富多彩的时刻超越和高出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现实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