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8/13页)

我完全明白了,因为我曾跟着乔·戈曼闯荡过一阵子,他是完全用另一种方法来对待这同一个问题的。

然而,佩迪拉毕竟是个有天才的小偷,他对自己的技艺颇为自傲。我们在约定的星期六再见面时,他给我做了示范。我们走出一家书店时,我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搞到了什么没有。他的手法真是高明,出门后他拿出一本辛诺特著的《植物学》,或者是一本史莱辛格著的《化学》。他只偷价格贵的书籍,从不接受廉价书的订单。他把书单给我看,告诉我下一本要偷的书的书名。哪怕那本书就放在收款台的后面,他也能偷到手。他带着一本旧书去,拿它盖在他要偷的书上面。他从不把书藏在大衣里面,因此,万一人们拦住他,他总会辩解说,他把自己的书放下去看别的书,后来他拿起自己的书时无意间把另一本书也一起带上了。因为他把偷来的书当天就处理掉,所以他的房间里没有留下任何罪证。他有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小偷,而只是一个年轻的墨西哥人。狭窄的双肩,动作敏捷,只是有点沮丧,不像个做坏事的。他走进店门,戴上眼镜,交叉着双脚,站在那儿,一心沉浸在热力学或物理化学之中。正是这种看上去完全不像小偷的纯朴,使他得以屡屡得手。

在一个意大利的画廊里,我曾见过一幅非常奇妙的荷兰古画。画中一位老哲人正冥想着在一片旷野中踽踽而行,而在他身后的一个小偷正在割断他的钱袋带子。这位身穿黑袍的老人大概正在冥想着上帝之城,可是他的鼻子很长,有些蠢相,对自己的美梦过分沾沾自喜。但此画的独特之处在于那个小偷,他被罩在一个玻璃球中,玻璃球上有一个十字架,看上去是帝王的统治象征。意思是说进行盗窃的是尘世的掌权人物,而那些荒唐可笑的哲人贤士都在做着当今世界和未来世界的美梦。也许由于没有关注当今世界,结果他们将变得一无所有,无论是当今世界还是未来世界。因此在这幅饶有风趣的作品中,蕴含着辛辣而沉痛的讽刺。就连那画中的旷野,也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那只是一片平地而已。

然而,有偷窃行为的佩迪拉并不属于这个掌权阶级,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和整个世界有关。那并不是他真正的职业。但他欣赏此道的高超技艺,喜欢这个行当的全部学问。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他应有尽有,有关窃贼的,扒手的,以及他们的各种各样招数;什么西班牙的扒手技艺高强,能伸进祭司的法衣偷到钱包啦;什么罗马的小偷学校学费高昂,学生入学时签约规定,在毕业后的五年内,需将偷窃所得的一半缴付给学校啦等等。他对芝加哥那些专敲竹杠和专搞非法勾当的场所知道很多。这已成他的癖好,就像别的人热衷于棒球明星击球的成功率一样。使他醉心的是那种能抗拒中心磁力、顾自在周边跳舞的小人物。他熟知酒吧女招待的内情,了解嬉皮女郎在大饭店里的活动。他常读的一本书是芝加哥的梅女士自传。她是个非凡的女人,常把陪伴她的男客的衣服从窗口扔给躲在小巷里的同伙。

佩迪拉自己在寻欢作乐时也毫不吝啬。他会把所有的钱都花个精光。他曾邀我去湖滨公园大街的一套公寓做客,那儿合住着两个黑人姑娘。他先在希尔曼食品公司买了火腿、鸡肉、啤酒、泡菜、葡萄酒、咖啡和荷兰巧克力。然后我们去了那儿,在那个有一间厨房、一间卧室的两室小公寓里,度过了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那儿惟一隐蔽的地方就是厕所,因而一切都共同享用。这很合佩迪拉的胃口。快到天亮的时候,他提议我们应该交换一下,这样就不会滋长排外独占的感情。姑娘们非常乐意,一致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她们很赏识佩迪拉,钦佩他对事物的见解,所以她们自己也纵情尽欢。彼此既不那么认真,也没多少拘泥,但是非常情投意合。我比较喜欢我的第一个姑娘,她乐意跟我更亲热些,喜欢两人的脸颊紧紧相贴。第二个个子高些,没有那么热情,她似乎有更多的私生活不愿让我们知道。她比较有风度,年龄也大一些。

不管怎样,这就是佩迪拉的娱乐。无论他是从床上起来吃东西还是跳舞,他都要我也跟着做。在那天夜里,他还断断续续地坐在枕头上,讲了自己的身世。

“我结过婚,”当话题转到这方面时,佩迪拉说,“在奇瓦瓦[12],当时我才十五岁,我还没有成年便先有了一个孩子。”

他夸口说自己把老婆孩子抛弃在墨西哥,我听了不以为然。可是,后来那个子高的姑娘说她也有孩子,另一个姑娘说不定也有,但是没说,所以我也就放过这个话题,没再多说,因为既然有这么多人干了同样的错事,也许其中有什么明显不对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