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我为何写作(第3/4页)

《源泉》中有一个与此相关的段落:在这个段落中,霍华德·洛克向史蒂芬·马洛里解释他为什么要给斯托达德神庙建一座雕塑。写这个段落的时候,我有意识地阐明了我这部作品的目的——作为一个简短的个人宣言:“我认为你是我们最好的雕塑家。我这样认为,是因为你雕塑出的人形不是人本身的样子,而是人可能成为——和应该成为的样子。你超越了平凡,让我们看到了不平凡,而这样的不平凡只有通过你的塑造才能成为现实。你的作品不像其他作品那样蔑视人类。你对人类是尊重的。你的塑造表现了人类最英雄的一面。”

这一行字清楚地说明了我接受、追寻并深入摸索的哲学观点,这个观点的产生甚至是在我听说“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之前。但亚里士多德也说,非纪实类的作品比历史有更高的哲学重要性,因为历史知识把事情原封不动地记录下来,而非纪实类的作品则描绘事情“可能和应该成为的样子”。

为什么小说要描绘事情“可能和应该成为的样子”呢?

我的回答可以引用《阿特拉斯耸耸肩》当中的一句话,以及它所引申的含义——“人可以累积财富的高度,所以人也可以累积精神的高度”。

人的精神生存和人的物质生存一样依靠他的努力。人面对两个相辅相成的行为领域,一个需要无尽的选择,一个需要无尽的创造:前者是世界,后者是他自己的灵魂(或者他的意识)。就像他需要自给自足地获得维系生命的材料一样,他也需要自己创造使得他的生命有价值的精神材料。出生的时候这二者都是白纸,于是他必须学会这两个能力——把这二者“转译”为现实——以他的价值观为蓝图,改变世界,塑造自我。

人的知识都是由哲学的根生长出来,但是却向着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一个方向关注物质世界,或者说是与人的物质存在有关的现象;另一个方向关注与人的意识有关的现象。前者产生了理论科学,然后又产生了应用科学和工程,然后又产生了技术,然后又产生了生产和物质财富;后者则产生了艺术。

艺术是精神的科技。

艺术是以下三个哲学领域共同的结果:形而上学、精神认识论和伦理学。形而上学和精神认识论是伦理学的抽象基础。伦理学是以价值观系统规范人的选择和行为的一门应用科学——这些选择和行为会决定人的生命轨迹;伦理学也是一门提供方针和蓝图的工程学科。艺术是最终的作品。艺术会建立起最终的模型。

我想强调这样一个类比:艺术不会教人什么——它能做的只是展现,它以完整的、有形化的现实形式展现最终形式。伦理学负责传授,而传授不是艺术品的职能,就像这不是飞机的职能一样。同样,通过研究或者拆解,人可以弄清飞机的内部,艺术品也具有同样的属性——人们可以通过研究艺术学到有关人性、精神、存在的知识。但是这些益处其实都微不足道。飞机的主要功能不是传授给人飞行的方法,而是让人获得飞翔的体验。艺术也是一样。

尽管把事物表现为它们“可能和应该成为的样子”能够帮助人在现实生活中达到这个理想,这依然不是它最本质的价值。本质的价值是这样的描绘让人体验事物应该成为的样子。这个体验对人十分重要:这是他精神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由于人的野心是无穷的,由于人对价值观的追求贯穿他的一生——有着越高的价值观,就必须经历越多的考验——人需要一些时间,一个小时或者随便多久,来体会他的任务完成之后的感觉,体会在他的价值观所主导的世界中生活的感觉。这让他得以小憩片刻,为后面的路积累能量。艺术给他的体验让他能够清晰地看到他遥远的理想。

这样的体验并不因为人能够从中学到什么而重要,而是因为人确实能够获得这种体验。人获得的能量远非一个理论,或者一条“箴言”,而是一个重新唤起他生机的一种形而上学快感——他于是得以热爱他的存在。

某些人也许会选择更进一步,把这样的体验“转译”为他真实的生命轨迹;另一些人可能没有把这种体验变成现实,在往后的人生中一直背叛这个理想。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与作品本身无关的,因为作品本身是一个已经实现的、完整的、静止的存在——它是黑暗当中矗立的灯塔,光芒映照着:“这是可能的。”

无论是上述哪种结果,这种体验都不是一个路站,而是一个终点和目的。人们可以说:“我要是能做到这样就好了。”在现代社会中,这样的经历其实少之又少。

我读过很多小说,但是现在记忆中都只剩下了只言片语。但是雨果的小说,还有其他零星几部作品,再也没有别的书可以替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