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我是怎样成为百万富翁的(第6/9页)

我负责养护的这段路,用我亲自捶碎的小石子填充的这条路,很像我的一生,在我身后的野草长疯了,只有我正在干活的这一小块地方还能看得见我双手留下的痕迹。暴风和大雨冲走了泥土,连同沙子和碎石子,将我在这路上辛辛苦苦干出来的活儿全抹掉了,可我并没有生气,没有咒骂,甚至没有埋怨命运,而是耐着性子拼命干活儿。整个夏天,我又靠轮子和铲子将沙子和碎石运走,不是为修路,而是为了能坐着马车活动活动。有一次,大雨之后,整个山岬被冲坏,我差不多整整干了一个礼拜,才干到我在一个礼拜之前干活的那块地方,而且从早到晚专心致志地干着。我从一大早就开始,一定要修复到公路另一端的目标,减轻了我的疲劳。等到一星期之后,我又推着车子走在公路上时,我感到骄傲,我看着自己干下的活儿,仿佛我什么也没干,一点儿进展也没有,只是恢复到公路原来的状态。谁也不会相信我干了什么,谁也不会夸奖我一句,谁也不会承认我这六十个小时的劳动,只有我的狼狗、山羊、小马和猫知道,可它们又拿不出什么证据来。被人们的眼睛看到和得到他们赞赏的日子已经离我而去。于是,我几乎一个月时间所干的活儿,只是保住公路在我接手养护维修时的状态。反正我越来越觉得,养护这条公路与养护我的生活关系密切。这生命的轨迹往回呈现在我面前,仿佛与我无关,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情,仿佛我迄今一生是一部长篇小说,一部别人写的书,只不过唯独我拥有打开这本书的钥匙。尽管我的道路从头到尾都长满了杂草,但也只有我自己是我这一生的见证人。而我像用十字镐和铁锹养护马路一样,用回忆养护着我往回通到往昔的生活之路,以便我能通过怀念回到我愿意回忆的地方。当我干完了一天的养路活儿之后,我磨磨镰刀,到山坡上割些草,晒了晒草饲料和再生草。要是天气好,我就在下午将干草运到草房里,准备过冬。听人家说,这里的冬天几乎有六个月之久……我每个礼拜套上马去买一次东西,回来的时候,便赶着大车慢悠悠地走在几乎谁也没走过、被我修好的路面上。我一回头,看到车轮轧过的痕迹和小马在雨后踩上的马蹄印。经过两座荒凉的村子,我就上了大路,我看到卡车在它脸上轧出的皱纹。在小酒店附近,我看见了自行车、摩托车、伐木工人以及回来路过这里或出去上班、放哨的士兵们的交通工具轧上的车轮印。每当我买完罐头、香肠和一大块面包之后,就在小酒店里歇歇脚,酒店老板有时来我这儿坐一坐,问我喜不喜欢在这偏僻的山里待着。我总是热情洋溢地给他讲述一些在这里发生过而任何人都从来没见过的事情。我讲述这些事情时的样子,仿佛我只是一个乘车路过这里、在这里住了两三天的人,仿佛我是一个旅游者,一个酷爱大自然的人,一个一到乡下便罗曼蒂克地胡吹一气说森林如何美、山峰耸入云霄、恨不得一辈子住在乡下的城里人。我在这酒店里也颠三倒四地说,这美也有它另外的一面,它要求一个人要善于去热爱一切令人不舒服的、荒凉的东西,去热爱那些没完没了下雨的日子,天黑得很快的日子。当你坐在炉灶旁,以为已是晚上十点钟,可实际才是下午六点半钟。它还要求你去爱那自己开始跟自己对话的感受,去对小马、狼狗、猫儿以及山羊讲话,但更主要的是自己跟自己说话。开始只是轻声地,只是一种独自对往昔一个个画面的回忆,可到后来,就像我那样,开始对自己讲话、出主意、提问题,自己给自己回答,讯问自己,想听到自己那最隐私的东西,像检察官一样对自己提出起诉,然后进行辩护,就这样交替地通过与自己的对话寻觅到生活的意义。不是谈论早已发生过的事情,而是朝前看,看我走上一条什么样的路,将要走一条什么样的路,是否还有时间通过这种思考去达到一种宁静,它能确保你不受那种渴求逃离孤独、摆脱那些需要你有勇气和力量来面对的最本质问题的烦扰。而我,这个每星期六都要在小酒店坐到晚上的养路人,在这里坐得越久,给大伙儿花费得就越多,也就更加惦记着站在酒店门外的小马驹,想着洋溢在我这个新家的孤寂。我看到,所有人都怎样地在遮掩我希望知道和看到的事情,大家只是这样瞎聊聊,跟我一样。我也看到,大家尽量拖延不去问那些直到有一天非问不可的问题。要是能在临死之前有时间问及这些,那就算有幸了。实际上,我在这酒店里就已经悟出:生活的实质就是询问死亡。等到我的那个时刻到来,我将会怎么对待。我还悟出,这死,不,这一对自己的询问,实际上是在无限与永恒的视角之下的交谈。这死亡问题的解决,是在美丽之中和在关于美的思考的开始,因为用品尝自己那过早离开人世而告终一生的荒诞,那种对毁灭自己的享受与体验,就会使人饱含着苦涩并充满着美感。这样,我已成了这酒店里的取笑对象,我在这里向每一个客人都发问:他想埋在哪里?大家先是吓一大跳,然后便笑话我这问题,笑得眼泪直流。他们反过来问我想埋在哪里。那要看我有没有这份福气,人们能不能及时找到我。顺便说明一下,因为在我前面有一个养路工,他死了之后,人们到春天才找到他。这时,他已经被鼩鼱、老鼠和狐狸啃得所剩无几。人们只埋葬掉他的一小把骨头,大概像放到骨头汤里去的一把芦笋或龙须菜吧!我津津乐道地描述着我的坟墓。我要是死在这里,只剩下一块没啃完的骨头和脑袋壳,我也愿意埋在一座小山顶的坟墓里,我想要恰好埋在这个山顶的脊背上,让我的棺材被这峰脊分成两半断裂开,让我的残骸被雨水冲下两个方向:一半冲进小溪,流到捷克的土地上。另一方向的那一半,通过国境线的铁蒺藜,经小溪流进多瑙河。我即使在死了以后,也愿意当个世界公民,希望从布拉格流到易北河,再从易北河流入北海。而我的另一半残骸则流经多瑙河进入黑海,这两个海再汇进大西洋……酒店里的顾客们听得鸦雀无声,都愣愣地看着我,而我总是昂首挺胸的。这都是一些使全村爱听的话题。我一来,他们就得给我提这个问题。我几乎每次都是这样回答的。有一次,他们问我:“要是您没死在这里而死在布拉格呢?死在布尔诺,或者死在佩尔赫希莫夫,那会怎么样呢?要是您被狼吃掉了呢?”而我总是按照那位法国文学教授所教的作出回答,说人无论从精神上肉体上都是不灭的,只会变成另一种物质。有一次,我和玛采拉一起分析过一首诗,诗人名叫桑德堡,这首诗谈道,人是由什么变来的,说人体里有磷,用这些磷可做成十盒火柴。人体中有铁,用这铁能打出一颗足可以吊住一个人的大铁钉。人体中有水,用这水足可煮十公斤肚丝汤……我对老乡们说这些,他们害怕了,甚至也害怕我,面对等待着他们的这些怪事,全都吓得挤眉弄眼做怪相。所以,他们宁可让我给他们讲讲如果他们死在这里将会怎么样。有一回夜里,我们来到山顶这块坟地,我将这块空地指给他们看,说他们如果埋在这里,那么他们躯体的一半将被雨水冲入北海,另一半将流入黑海,最重要的是,要与山脊线相垂直埋着,就像与屋顶脊背相垂直一样……后来,我带着采购的东西回家了。一路上我都在琢磨,在跟自己交谈,我把我这一天所说的话和做过的事情重新唠叨一遍。我问自己,是否说得对,做得正确。我只承认,我按照法国文学教授教给我那些东西所说的话是对的,而并非像一个孩子或醉鬼所说的那些东西。“把聊天当做一种形而上学的需要,如果你觉得有意思,那就对了嘛!你这个白痴,坏小子,笨蛋,犯罪的家伙!”他就这样对我们说并且骂我们,就想让我们到达他所期待的地方,让诗歌,美好事件中的东西成为我们的消遣。而美是总有其效果和趋向的超然存在,也就是无限与永恒之中所能及的范围。在我住处,在这个曾经同时是舞场的小酒店里,当我已经不能有别的活法时,我就渴望有个人能跟我在一起,希望有个什么人能来。于是,入冬之前,我便在村子里买了一块旧的大镜子。有好几块是人家白给的,他们正想处理掉这些东西。他们说,当他们朝镜子里瞧时,看见里面有德国人的像。我用毯子和报纸垫在镜子下面,将它们带回家。我往墙上钉了一整天的挂扣,将镜子用螺丝拧上去,挂满了一面墙,然后我就不止是一个人了。我回到家里,就感到高兴些,等我自己对着镜子走去,在镜子里自己对自己鞠躬,致晚安,直到我去睡觉之前,我都不会只是独自一人。我们是两个人,两个人的动作,但我可以更加实在地询问自己。即使我要从这儿走开,转过身去背对镜子,镜子里的那个“我”也会转过身来,然而只是这个实在的我离开了这房间。这种情景我始终想象不了:为什么当我离开的时候,我就看不见自己,为什么只有当我再转过身来,我才又看到自己的脸,而不是我的背。我大概还得有一面镜子。于是,我开始产生了对看不见但又存在的东西的明显感受。不可置信的事情又成了事实。不管我哪一个星期六领了钱买完东西回家,都在小山坡的坟墓下方驻足,走到小溪那边。这条小溪是从山坡上的好几口井和几条更小的小溪里流进来的。在这块地方连悬崖也不断地滴水。我每次都在这溪里洗一洗脸,溪水又凉又清。我看到从上面的坟地里一直往这溪水里流着那些掩埋者的体液残渣,肯定已经流到了我这里,被这美丽的大地所蒸馏,挤榨成碎末。这块土地可以从尸体中提炼出铁,制成足够大的钉子让我在上面吊死。许多年之后,有人又将用我洗过脸的清水,我的变体来洗他的脸。有人将使用由我躯体上的磷做成的火柴……而我绝不会予以抵抗。我痛快地喝着这从坟地里流出的泉水。开始,我像饮酒行家那样品尝着,像巴德斯托贝和伯格斯特尔·瑞斯林这些葡萄酒行家一样,当一天驶过几百家天天都酿酒的葡萄园的火车打他们身旁开过,他们能分辨出火车头沾上的香味,我也早就尝到埋在那山坡上面死人的味道。大概像我之所以得到那几块镜子,是因为里面还保留了几年前就已经走掉的德国人的影像。他们虽然已经走了,但他们的气味还残留在镜子里。我每天都要将这块镜子端详许久,在镜子里漫步,就像在渗着亡人体液的水里一样。我漫步着,在镜子里的画像上乱划拉着,也只有像我这样总是遇上不可置信的事情成为事实的人,才能勉强看得见这幅画像。连我也胡乱画出了一幅穿着德国民族服装的姑娘画像,在她后面是家具和德国家庭成员……乡亲们送给我镜子,我便让他们到坟地上等着,在他们的镜子里看上一眼,以此作为回报。他们在万灵节前夕用枪打死了我的狼狗。我教会了它(实际上是它自己学会的)用嘴叼着我的提包跟我出去买东西。可我看到它完全是自己跑到了村子里。于是,我试着将我所需要的东西写在一张纸条上。它叼着字条、提包走了。两个钟头之后,它跑回来,将装着买好东西的提包放在我面前……于是,我不再赶着小马去采购了,而是几乎每隔一天便派狼狗叼着提包去买东西。有一次,当人们又一回徒劳地盼望我的到来,看到的却仍旧是我那只狼狗来替我买东西时,就用枪打死了它,好让我不得不再上酒店去。我哭了,为我的狼狗伤心地哭了一个礼拜,随后,我只好又套上小马。下了第一场大雪,我起程去领工资和为过冬而足足地采购一通。我原谅了村民们的一切过失,因为他们是出于对我的想念才这样做的。他们已经不拿我开玩笑了,即使开,也是别的趣味高雅一些的玩笑。总之,他们在酒店里离了我便没法过。没什么可企盼的了,就像他们对我说的,他们甚至不希望我死,想让我每个礼拜去跟他们聚一次,因为上教堂路太远,而我比教堂牧师更善于交谈。我那条狼狗的肺被他们打穿,可它还是叼着装了东西的提包回到了家。我还摸摸它,并给它拿来一块糖作为奖赏,可它没有拿这块糖,却将头枕在我的膝盖上,慢慢地死去。站在我身后的小马低下头嗅了嗅狗,山羊和那只常跟狗睡在一块儿的猫也来了。可它还是从来不让我摸它一下,即使让我摸,也是站得离我远远的。它大概最喜欢我,我对它讲话时,它就仰躺着,扭曲着身体,翻滚着,看着我,将爪子伸给我,仿佛我在抚摸它的脖子和皮毛,可当我真的向它伸出手去,每一次它都吓得以它特有的一股野劲儿跳到我手指够不着它的地方。这只猫这时走过来,像它平常习惯的那样,蜷缩在狼狗身旁。我向它伸开手掌,它却望着狼狗渐渐瞑目。我抚摸着它,它便又看看我,它把我的抚摸看成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过在它的朋友死去之时它也顾不上这些了,干脆闭起眼睛,将小脑袋埋进狗的皮毛下面,免得看见它又害怕而又渴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