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章(第5/9页)

“我们早该弄辆吉普车的。”琼斯说。

“在太子港你上哪儿去找吉普车?从通顿·马库特手里借吗?”

道路分岔了,我们把大海甩在身后,开始转向内陆行驶,朝群山之间攀爬。小路好一段都是红土,只有湿软的泥浆阻塞着我们前进的通道。和刚才在石头上颠簸不同,这段路又是一种全新的体验。我们已经开了三个小时——现在已经快到深夜一点了。

“现在遇上民兵的危险很小了。”我说。

“但雨已经停了啊。”

“他们害怕上山。”

“我们的帮助从此而来。”26琼斯仿造出一句妙语。威士忌已经让他变得飘飘然了。我再也等不下去,直接推出了那个问题:“她是个好床伴吗?”

“好——好极了。”琼斯说,我不由紧紧地抓住方向盘,免得一怒之下对他挥拳相向。过了很久我才重新开口说话,但他什么也没有注意到。他张着嘴睡着了,身体往后靠在玛莎曾经多次倚靠过的那扇车门上;他睡得像孩子那般安详,纯洁无瑕。或许他确实就像史密斯先生那样纯真,而这就是他们彼此惺惺相惜的原因。愤怒很快便离我而去:这个小孩打翻了一碟好菜,仅此而已——没错,一碟好菜,我心想,他肯定就是这样形容她的。中间他醒了一阵,主动提出要换我开车,但我觉得即使不让他酒后驾驶,我们目前的情形也已经够危险的了。

接着,汽车来了个大撒把——也许是我分了神,也许它就是在等着再狠狠地撞上一下,把肚子里的部件全都震出来。车子撞到一块石头后弹了出去,我努力想开回路面上,但方向盘在我手里直打转:我们又撞上了另一块大石头,然后停了下来,车前轴断成两截,一盏前灯也撞得粉碎。这下子可真是无计可施了——我没法赶去沃凯,也没法赶回太子港。无论如何,今晚我和琼斯都算是绑在一起了。

琼斯睁开眼睛,说:“我梦见……我们怎么停下了?是到地方了吗?”

“前轴断了。”

“我们,依你看,还有多远的路要走——离那里?”

我看了看里程表,说:“要我说还有两公里,也许三公里远。”

“坐11路公交车咯,走过去吧。”琼斯说。他开始把旅行包拖出车外。我拔出车钥匙,把它放进口袋里,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全海地恐怕还没有一家车行能把车修好,而且无论如何,谁会自找麻烦跑到这条路上来拖车回去?太子港周围的公路上到处都是废弃的轿车和倾覆的公交车残骸;有一次我曾见到一辆抛锚的大货车连同拖它的吊车一起横躺在水沟里——就像救生船撞坏在礁石上一样,真是自相矛盾哪。

我们开始步行。我带了一只手电筒,但道路十分难走,琼斯的橡胶长筒靴在湿软的红土上也不住地打滑。时间已过两点,雨也已经停住。“要是他们在追咱们,”琼斯说,“这会儿就不用费什么力气了。我们根本就是证明人类存在的活广告嘛。”

“他们没有理由要现在来追咱们吧。”

“我在想刚才我们经过的那辆吉普车。”他说。

“里面又没有人。”

“我们不知道屋里是谁在看着我们过去。”

“不管怎样,我们别无选择。不开车灯的话我们连两码地都开不出去。要是有车从这条路上过来,我们从两英里外就能听见。”

我打开手电筒照向公路两边,只能看见石块、泥土和低矮潮湿的灌木丛。我说:“我们千万不能错过公墓,可别一下子走到阿坎市去了。在阿坎有民兵哨所。”我能听到琼斯气喘吁吁,便主动提出想帮他拎会儿行李,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我有点不在状态,”他说,“就这样。”又过了一会儿,他说:“刚才我在车上说了很多胡话。我不是一个完全可信的人。”

这话在我听来有点轻描淡写,但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说。

终于,手电筒照出了我正在寻觅的地点:位于我右手边的一片公墓,沿着山坡向黑暗中延伸。它就像一座矮人建造的城市,街道上排列着许多间小屋,有些大到几乎可以容纳我们自己,有些小到只能放进新生婴儿,它们全部用灰石砌成,上面粉刷的灰泥早已剥落。我把手电筒转向另外一侧,据我收到的情报,公墓对面应该会有一间荒废的小茅屋,可是在会合计划中总是会出现差错。我们到达公墓后,本该在第一个拐角对面就能看到那间小茅屋,孤零零的单独一间,可那里除了一片土坡以外什么也没有。

“搞错地方了?”琼斯问。

“不可能。现在我们离阿坎肯定很近了。”我们沿着小路继续往下走,在更远处的拐角对面,我们的确找到了一间茅屋,但在手电筒的光亮中,我觉得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破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试一下了。要是有人住在里面,至少他也会像我们一样吓个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