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章(第4/9页)

有块石头猛地顶在汽车底盘上擦过,一时间我心里生怕车轴被撞坏了。琼斯开口问:“我能找找你的威士忌喝吗?”

找到酒以后,他猛灌了一大口,然后将瓶子递给我。就在我分神的一刹那工夫,汽车向旁边滑去,后轮陷进了湿软的红土里。我们费尽力气折腾了二十分钟,这才重新上路。

“咱们还能按时赶到会合点吗?”琼斯问。

“依我看恐怕是不能了。你可能得一直躲到明天晚上才行。我给你准备了几块三明治,以防万一。”

他轻笑了几声。“就是这种生活,”他说,“我以前经常梦想着过上这样的生活。”

“我还以为你以前一直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呢。”

他再次沉默不语,仿佛意识到刚才的话有点欠考虑了。

路况突然毫无理由地好了一些,雨势也迅速小了下来,但愿在我们经过下一处警察哨所之前雨不会停住。然后,在通往阿坎市的公路上一直开到那片墓地,中间都不会有问题。我开口说:“那玛莎呢?你和她相处得怎么样?”

“她是个很棒的女人。”他小心地说。

“我感觉她挺喜欢你的。”

在棕榈树丛之间,我有时能察觉到一条细细的海岸线像火柴的闪光一样若隐若现,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天快要放晴了。琼斯说:“我们俩可是一见如故啊。”

“我有时候很羡慕你,但也许她不是你喜欢的类型吧。”这就像从伤口上剥离绷带一样,我剥得越慢,疼痛就越持久,但我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将绷带一把扯下来,而我还得一直注意盯着坎坷的路面。

“老兄啊,”琼斯说,“无论哪种类型的女人我都喜欢,但她是很特别的那种。”

“你知道她是德国人?”

“德国小姐们都很有经验的。”

“就像婷婷那样?”我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冷静口气问他。

“婷婷和她不在同一个阶级嘛,老兄。”我们就像两个医学院的学生,正在互相吹嘘着自己的早年经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没有再开口说话。

我们即将到达小戈阿沃镇——在以前那些更好的日子里,我曾来过此地。我记得警察局就在离公路不远的地方,而我应该先开到那里去报到。我希望雨还下得够大,能让警察躲在他们的营房里——这里不太可能有民兵驻扎。公路边那些湿漉漉的小茅屋在汽车灯光下摇摇晃晃,墙上的泥土被暴雨浇裂打碎,把茅草弄得又湿又脏:没有一盏灯点亮,四下里一个人影也没有,就连一个残疾人都见不到。小墓地中的家族墓碑看起来比人住的小茅屋更坚实。死人分配到的宅邸比活人的更高级——带有窗孔的两层小屋,到了万灵节的晚上,人们可以把食物和灯烛放在窗孔里。在我们通过小戈阿沃镇之前,我不能有丝毫走神。在公路边一块长长的园地里,立着好几排小小的十字架,上面挂着许多金色鬈发似的东西,彼此环绕相连,就好像从埋在地底下的女人头骨上拔下来似的。

“我的天哪,”琼斯说,“那是什么东西啊?”

“只不过是晾晒的剑麻。”

“晾晒?在这么大的雨里面?”

“谁知道这里的主人出了什么事情?也许他被枪毙了。被关进监狱了。逃进山里去了。”

“这可有点诡异啊,老兄。有几分埃德加·爱伦·坡的味道。看着比墓地还可怕咧。”

小戈阿沃镇的主大街上空无一人。我们经过了一家叫“悠悠俱乐部”的地方,一块写着“梅尔兰妈妈啤酒馆”的大招牌,一个名叫布鲁图斯的人开的面包店,还有一个名叫加图的人开的修车行——如此说来,这个黑人民族的顽固记忆中竟还保留着对一个更美好的共和国的回忆25——接着,让我庆幸放松的是,我们又回到了乡间小路上,在石头中间颠簸前行。“我们成功了。”我说。

“快到了吗?”

“差不多走完一半了。”

“我想再来一口威士忌,老兄。”

“你想喝就喝。不过,你还得靠它撑很长一段时间。”

“我最好在跟那些兵瓜蛋子会合前干掉它。要是到了他们手里,这酒可喝不了多久。”

我也灌了一口烈酒,想给自己壮壮胆,但我还是把最后那个直白露骨的问题暂时拖在了后头。

“你和她丈夫又相处得怎么样?”我小心地问他。

“挺好的。我没偷他一草一木。”

“是吗?”

“她已经不跟他一起睡觉了。”

“你怎么知道的?”

“我自有办法。”他一边说一边抓起酒瓶大声地嘬起来。我又需要全神贯注对付糟糕的路况了。我们现在的车速实际上已经降到跟走路一样慢:我必须在岩石中间小心穿行,就像在马术比赛上表演的小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