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一章(第2/15页)

“可是,琼斯先生……”服务员开始和他争辩。

琼斯是一个小个子男人,他穿戴得十分整齐,外面是一套浅灰色西服,里面搭配一件带双排纽扣的背心。不知为什么,离开了电梯、办公室人群和打字机发出的咔嗒声,他的这身打扮显得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美狄亚”号正在阴暗凝滞的海面上游荡,在我们这艘破旧的货轮上,只有他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后来我注意到,他从来就没换过这套穿戴,甚至在船上举办音乐会的那天夜里也没有换,于是我开始怀疑,他的手提箱里是不是根本就没装其他的衣服。他给我的感觉是,之前他收拾行李时很仓促,结果带错了制服,因为他肯定不是有意想要引人注目的。他那两撇黑色的小胡须和那双哈巴狗似的黑眼珠,会让我误以为他是法国人——也许在巴黎证券交易所工作——所以当我得知他叫琼斯时,我倒很是吃了一惊。

“是琼斯少校。”他对服务员回道,口气中带着一丝责备。

我几乎就像他一样尴尬。一艘蒸汽货轮上本来就没有多少乘客,要是再和旅伴结下私怨,那会让人感觉很不自在。服务员扣紧双手,义正辞严地对琼斯说:“先生,我真的没有办法。这间舱房是给这位绅士预订的。就是这位布朗先生。”史密斯、琼斯和布朗——三个再普通不过的姓氏聚到了一起,这种情况也太巧了,几乎不可能发生啊。我之所以取“布朗”这个单调乏味的名字,自有我的道理,可是他也有吗?我对他所处的窘境微微一笑,但琼斯身上的幽默感,就像我后来发现的那样,属于更简单的那种类型。他表情严肃、全神贯注地看着我说:“先生,这个房间真是你的吗?”

“据我所知,是的。”

“先前有人告诉我这里没人住。”他稍微挪动了一下,以便将后背对着我那只分明已经摆在房间里的大皮箱。那两张钞票消失不见了,也许是被他藏进了袖子里,因为我没看到他做出任何向口袋伸手的动作。

“他们给你的房间不好吗?”我问。

“哦,我只是更喜欢住在靠右舷的位置。”

“是啊,我也是,尤其是这趟航行。住在这里可以把舷窗打开。”此时,“美狄亚”号正朝公海深处行驶,船身开始缓缓摇荡,仿佛是在强调我说的话真实无误。

“是时候来一杯红杜松子酒了。”琼斯飞快地说。我们一起上楼,找到了那座小交谊厅,里面的黑人服务员趁着给我酒里兑水的工夫,抓住机会贴着我的耳朵小声说:“我也是英国公民,先生。”我留意到,他没向琼斯做出这样的声明。

交谊厅的房门旋转打开,总统候选人露面了,虽然他长了一对蠢笨的大耳朵,但他的身形还是令人印象深刻:他得先低下头,然后才能走进门。随后,他环顾了大厅一圈,这才站到一旁,好让他的太太能在他用手臂弯成的拱门下进屋,仿佛她是一位走在军刀下的新娘。7看那情景,他是先想让自己满意,确认这里没有不合适的同伴在场。他的双眼清澈如洗,呈现出纯净的蔚蓝色彩,几撮丑陋的灰色毛发从他的鼻孔和耳朵里探出。如果这个世上真有一位货真价实的高贵人物,那就非史密斯先生莫属,他和琼斯先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如果当时我费心去琢磨他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就像油和水一样无法相融。

“请进来吧,”琼斯先生说(不知为什么,我就是没法把他想成是琼斯少校),“进来咪上一口吧。”我后来发现,琼斯使用的俚语总是有点过时,就好像他是从通俗用语词典中学到它们的,但词典本身却不是最新的版本。

“请您务必包涵,”史密斯先生彬彬有礼地回答,“但我这人是不沾酒的。”

“我自己也不沾酒啊,”琼斯说,“我会喝掉它。”接着他便用行动证实了自己的话。“我是琼斯,”他补充道,“是琼斯少校。”

“很高兴认识您,少校。我叫史密斯。威廉·亚伯·史密斯。这是我夫人,这位是琼斯少校。”他向我投来询问的目光,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在这轮相互介绍中不知为何慢了半拍。

“布朗。”我迟疑地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在讲一个拙劣的笑话,而他们二人都没有领会笑点所在。

“再摇下铃吧,”琼斯说,“我的好伙计。”我已经升到他的老朋友的地位上了,于是,尽管史密斯先生离服务铃更近,我还是穿过大厅,亲自去摇那个铃;毕竟,史密斯先生这会儿正忙着将旅行毛毯裹在他妻子的膝盖上,虽然大厅里已经足够暖和(也许这是在婚姻中养成的一种习惯吧)。琼斯断言道,一杯红杜松子酒是祛除晕船症状的绝佳药方,再也没有比它更有效的方法了。就在这时,为了回应琼斯的话,史密斯先生做出了他对自己信念的声明:“我从来没有晕过船,没有过,先生……我这辈子都是素食主义者。”然后他妻子又补了一句:“我们为这件事曾参加过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