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4页)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么遥远,这一点老是叫他泄气。她跟他距离得如此遥远,他不知道怎样去接近她。他对自己同阶级的娘儿们一向是得心应手的;可是他就从没爱过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呢,他却真正爱上了她,并且,她还不仅仅是属于另一个阶级的人。就凭他这份爱,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于所有的阶级之上。她是个超凡脱俗的人,离开别人如此遥远,叫他不知道怎样用恋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错,他学到了知识和语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会讲她的那套话,还发现了共同的想法和爱好;可是这还不能满足他这个恋人的热望。他这个恋人的想象力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这个具有肉身的人发生任何关系。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把她从自己的身边一把推开,使她成为仿佛不可能追求的对象。正是爱情,使他不能得到爱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

后来,有一天,他们之间的那道鸿沟上,忽然有一会儿架起了桥梁,自此以后,尽管这鸿沟还存在,却愈来愈窄了。他们那回吃了些樱桃——颗儿大、滋味好的黑樱桃,里头的浆汁颜色像红葡萄酒。随后,她给他朗诵《公主》的当儿,他偶然看到她嘴唇上的樱桃渍。这一刹那,她的神性给粉碎啦。原来她也是个肉身,大不了是个肉身,跟他自己的肉身,或任何人的肉身一样,也受肉身的一般规律支配。她的嘴唇跟他的一样是血肉做成的,樱桃染黑了他的嘴唇,同样也染黑了她的。如果她的嘴唇是这么样,那她浑身上下也都这么样啦。她是女人,从头到脚是个女人,跟任何女人都一样。他恍然大悟了。这是个启示,叫他不禁目瞪口呆。好像他看到太阳打天上掉下来,或者大家顶礼膜拜的圣物给玷污了似的。

他接着认清了这回事的重大意义,心房就怦怦地跳,怂恿他去争取做这女人的情人,这女人并不是什么从别的世界里来的天仙,实在也不过是个女人,嘴唇也会被樱桃染上颜色。这个想法真大胆,叫他发抖;可是他的整个心灵在欢呼,理智在得意洋洋地高歌,叫他放心,他想得正对。他思想上所起的这种变化,她一定也觉察了几分,因为她顿住了不念下去,只顾抬头望着他,脸上笑盈盈的。他的视线从她的蓝眼睛上往下移,移到她的嘴唇上,一看到那樱桃渍就叫他差一点发狂。他的胳膊差一点刷地朝她伸出去,一把搂住她,像他从前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时那样。她仿佛朝他冲着身子,期待着,他用尽全部意志的力量才克制住了自己。

“你半句也没听进去哪,”她噘起了嘴,假装不高兴地说。

她说完话,对他笑笑,看他着慌的样子,觉得有趣,他呢,紧瞅着她那双坦率的眼睛,看出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他自己心里的感觉,不禁害臊起来。真的,他胆子太大,不免想得太野了。他认识的娘儿们,没有一个不会猜出他这种念头——只有她不会。她真的没有猜出。这就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她是与众不同的。他被自己的下流思想吓得怔住了,对她的纯洁无邪肃然起敬,于是他又隔着那道鸿沟瞅着她了。那座桥梁垮啦。

然而,这回事到底使他跟她接近了些。它深深地印在他的记忆里,每逢极度消沉的当儿,他就竭力惦念着这段往事。这道鸿沟永远不会像从前那么宽了。他已经填平了好长一段距离,得到一个文学士学位,或者十来个学士学位,也远不能有这么好的成绩。不错,她是纯洁的,纯洁得达到他意料不到的程度;可是樱桃染黑了她的嘴唇。她也受着宇宙间种种冷酷无情的规律的支配,跟他一样。她得吃,才能活,脚一弄湿,就会着凉。可是问题不在这儿。问题在:要是她能够感到饥、渴、冷、热,她就也能够感到爱情——对一个男人的爱情。得,他是个男人。那为什么不可以他就是那个男人呢?“这该由我自己来做到,”他狂热地喃喃道。“我准会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使自己成为那个男人。我准会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