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锒铛入狱(第4/11页)

这份口供书还揭露了我是怎么被抓到的。法国的几个主要航空公司在蒙彼利埃都没有航班,但经常会有空姐和其他航空人员来此光临。两个星期前,一名法航的空姐在蒙彼利埃拜访亲戚的时候,撞见我正在买东西,把我认了出来。她见我钻进了车,便记下我的车牌号码。她一回到巴黎,就找到机长并把这些猜疑都告诉了他。见她如此有把握,机长就通报了警察。

“我可以肯定就是他。我和他交往过。”她坚持称。

我一直不知道究竟是法航哪个空姐告发我的。没人会告诉我。那些年里我勾搭过好几个法航空姐。我希望不是莫妮克,尽管直到今天我仍旧不知道那个通风报信的人是谁。我认为她不会是莫妮克,因为如果莫妮克在蒙彼利埃看到我的话,她一定会来找我的。

我在蒙彼利埃关了六天,其间有几位律师过来找我,要求为我辩护。我选择了一位外表和言行举止都有点像阿尔芒的中年男人,尽管他坦率地表示他可能无法为我争取到自由。“我看过了警方的所有文件,你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了,逃不掉的,”他对此评论道,“我们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从轻判处。”

我告诉他,那样就可以了。

令我惊讶的是,在被捕后还没到一个星期,我就被转押到佩皮尼昂,到那的第二天我被带到巡回法院接受审判,法庭由一名法官、两名陪审(检察官)和九名公民陪审团组成,他们将共同判定我是否有罪。

事实上这根本算不上是什么审判,只持续了两天不到的时间。加斯顿列出了对我的指控以及他收集到的针对这些指控的证据。另外还有大量的证人可以出庭作证。

“被告方有什么要说的吗?”法官对我的辩护律师问道。

“我的当事人对这些指控不作任何辩护,”律师回答,“出于时间的考虑,我现在来总结一下我方的观点。”

然后他开始激情四射地为我能得到轻判而滔滔雄辩。他指出我还很年轻,还未满二十一岁,把我描绘成一个不幸的迷途青年,一个破碎家庭的产物,“顶多还是个少年犯,而不是个罪犯”。他指出,我在欧洲其他的十几个国家犯过同样的罪行,他们已经提出正式要求,一旦在法国偿清债务,就立即将我引渡过去。

“几乎可以认定,这个年轻人在很多、很多年里都将看不到自己的祖国,即便他有朝一日回到家乡,也是带着枷锁,等待他的只有家乡的监狱。”律师争辩道,“我不需要向法庭指出,这个年轻人在这里将不得不忍受的牢狱生活是多么的严酷。我只请求法庭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这一点。”

我被宣判有罪。不过在那个时候,我心满意足地觉得,虽然我的律师输掉了一场战斗,但他赢得了这场战争。因为法官只判我一年有期徒刑。

我被还押至佩皮尼昂的监狱,确切地说是个“拘留所”,它是一座十七世纪建造的阴森可怕的石筑堡垒,直到我在那儿蹲了几天后才意识到,那名法官是多么的宽大仁慈。

我被两名看守接收了进去,他们粗鲁地命令我把衣服脱光,就这样一丝不挂地把我押送到楼上,然后被带到一条狭窄的走廊,一路走下去,看不到什么牢房,两边只有石头建起的墙壁,上面安着一扇扇坚固厚重的钢制大门。看守在一扇大门前停了下来,其中一个看守拿出钥匙把门打开。门被推开时发出了尖利刺耳的声音,让人联想到恐怖电影,另一个看守把我推进这漆黑的小囚室里。我跌跌撞撞地向前绊倒,一头撞在了囚室后面的墙壁上,原来这间囚室是向下倾斜的。我没有注意到地上那两级向下的台阶。我从来没有真正地看清楚过那两级台阶。

我完全陷入到了黑暗中。一种潮湿、寒冷、叫人窒息和毛骨悚然的黑暗。我站起身来四处摸索电灯开关,却不料头顶撞到了钢制的天花板上。

根本就没有电灯开关。根本就没有什么灯。其实,牢房里除了一只水桶外什么都没有。没有床,没有抽水马桶,没有水池,没有下水道,什么都没有。只有那只水桶。事实上这根本不是什么牢房,只是个洞穴,一个建在地面上的地牢,大概五英尺宽,五英尺高,五英尺深,钢制的天花板和门,石筑的墙壁和地面。天花板和门摸上去冰冷刺骨。墙壁一直滴滴答答地落着冰冷的水滴。

我等待着眼睛适应这片黑暗。没有一丝光线从其他地方渗透进来。天花板和墙壁上没有任何裂缝。这个由钢铁和石头筑成的匣子上的那扇古老大门,就像一个密封条一样和门缝融为一体。我的眼睛没有适应过来。人类的眼睛根本无法适应完全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