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成为律师(第3/6页)

我失败了。

然而,让我感到吃惊的是,考试没合格的通知单后面居然还附着我的考试卷子,上面标注着我答对和答错的题目。看起来,州律师资格审查办公室里有人对我有好感。

我回到威尔考克斯的办公室,在他的书堆里安营扎寨,集中对付考试中答错的那部分问题。威尔考克斯也一有时间就来辅导我。就这样,六个礼拜后,我觉得我可以做第二次尝试了。

我又考砸了。试卷再一次回到了我的手中,还是批注着正确和错误的答题。我正在不断进步。其实,我对于自己能答对那么多法律问题感到欢欣鼓舞。我决定最后一次考试一定要通过。

终于,在七个星期后,我进行了第三次考试,并且通过了!不到两个星期,我收到一张精美的证书,承认了我在该州的律师资格并允许挂牌执业。我简直要疯了。我连高中都没毕业,大学的校门都没踏进去过,现在却拿到了律师资格!不过,我认为我真正缺乏的学院教育只不过是些专业术语,历经这四个月填鸭式的法律学习,我认识到法律只是充斥着各种专业术语而已。这些专业术语决定了正义。

威尔考克斯履行了他的承诺。他安排州检察长和我进行一次面试,因为有威尔考克斯的推荐,检察长就雇我当了助理,年薪是1.28万美元。

我被安排在企业法务部,它是隶属于检察长的一个民事部门。这个部门的律师负责处理所有违反州法的小案子,诸如不动产的确立确定诉讼、土地充公案件,以及其他各种不动产纠纷。

这就是他们要干的大部分事情。我被安排在高级助理菲利浦・里格比下面协助他工作。他来自当地的一个显赫家族,有点不可一世。里格比以南方贵族自居,而我恰恰撞上了他两个最大的偏见。首先,我是个北方佬,更糟的是,我还是个信天主教的北方佬!里格比把我降级为打杂的——泡泡咖啡,去拿这个去拿那个,想要什么就叫我去拿。我是该州工资最高的打杂工。里格比真是个没知识又顽固不化的乡巴佬。许多年轻助理也同意我的观点,尽管他们大部分也是当地人,但思想上却惊人的自由。

在部门里,我很受年轻单身汉们的欢迎。我和检察长的这些部下交上了朋友,我还有2万美元的不义之财,于是慷慨地把钱挥霍在他们身上,请他们在高级饭店里吃大餐、乘船郊游、在豪华的夜总会里花天酒地。

我故意给他们一种自己来自纽约有钱人家的印象,但我不会直接说出来挑明。我住在一个豪华招摇的湖景公寓里,开着租来的捷豹,堆满高档衣服的衣柜都够得上一位英国公爵的。我每天穿不一样的衣服上班,一方面是让自己开心,但更主要的是,我有那么多行头似乎让里格比感到不爽。在我的印象中,他只有三套西装,而其中一套我敢肯定是他那南联邦上校的祖父传下来的。里格比为人也挺小气的。

如果说里格比对我的衣着打扮十分反感的话,其他人对此倒还挺赞赏。某天在法庭上,正在审理的案子稍微有所延迟。其间,法官在长椅上向前探出身子,对我说:“康拉德先生,你对本次出庭的法律程序可能没有技术上的贡献,但你的出席无疑为我们增添风采,先生。你是我们南方穿着最讲究的打杂工,律师,本庭对你表示称赞。”这是真心在表扬,我十分高兴,虽然里格比听了差点中风发作。

事实上,我对自己这个打杂的角色非常满意。我并不希望真的去受理什么案子。那样子太危险了,说不定我对法律一窍不通的事情就会暴露。而且大部分时间,我和里格比做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这种烦人的工作最好叫他一个人去处理。偶尔,他也会分我点好处,允许我写某项可有可无的土地纷争问题报告,或者对某个既定案子做公开论证,而我也的确喜欢做这些事情。我认为,总的来讲,自己没有给法律行业抹黑。里格比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律师,我坐在他后面也学到了很多东西,比我在法律书和考试中搜集到的知识可要多得多。

基本上,我这个职务就是一个避风港,一个不大容易被猎狗发现的藏身之处。如果你在搜寻一个罪犯,你是不大会想到在检察长手下的检察官中去找的,尤其当你要找的还是个十几岁大的中学辍学生。

我在检察长手下干了几个星期后,戴安娜被调派到了达拉斯。失去她,我只是稍微难过了一下。我很快就搭上了格洛丽亚,她是该州一名高官的女儿。格洛丽亚是个活泼漂亮、充满活力的姑娘,要说我们的关系有什么美中不足的话,那就是她不能完全算得上是贴身伴侣。但我开始明白,一个女人穿着衣服也能同样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