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巴嫩的玫瑰花(第4/8页)

“我对她说过他们俩都是傻瓜。”睡椅上的妇人道。

布朗特停下来,看了看她。她那松弛的面庞有点清醒了,眼睛正专注地望着他的脸,身体微微后缩,仿佛他表示出要揍她的意思似的;她的眼睛此时就像两支已吸燃的雪茄一样炯炯有神,虽不够英勇无畏但也坚强不屈,虽说不上胜局已定却也没有败势已成。“你的名字也可能一样在他们喝酒时被四处谈论,不要说你不记得自己曾相信是这样。”他看见她的面容暗淡下去,眼神也暗淡下去,托起的枕头上又浮现出一个老妇人的倦容,那是种看得太久,见得太多的神情。“我知道男女有别。这是上苍刻意的安排。并非由于女人的过失,也由不得女人来决定,她们得给男人生孩子,是孩子使她们尊贵。可不是什么母性使然,母性只是一个属性,既是每个女性的冠冕,又是她们的孽债。女孩子被她同时代的人像父亲、母亲和祖辈那样规劝训诫,而男孩子则是被他前面的所有日子所哺育。”

“我看不出这与露易丝·兰道夫有什么关联。”

布朗特喝完酒,把杯子放下,去拿酒瓶。瓶盖还没打开,他又开始讲话了。“那夜你也在场,那夜你也亲吻了一百零四个男人。那夜她和查利·戈登发现他们离开彼此都没法活。也许你就在车站听到了火车开动时嘈杂的声音。她就在车上,舞裙上盖着查利·戈登的披风。坐着当日满载士兵的客车,由贴身黑奴为她拨弄木炭炉取着暖,她前往诺克斯维尔,他们第二天就结了婚。有个牧师凑巧就在候车的步兵团当兵,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使她恰能及时赶上下一班南下的火车返回密西西比州。她随身带着查利·戈登写在车站餐厅账单背面的给他母亲的一封信。”

睡椅上的妇人的眼睛闭上了。“那个舞会上还有其他比露易丝·兰道夫漂亮的姑娘。”她声调疲倦地说。

“而(我说给你听)她们却坐不上那天的火车,只是眼睁睁地看那火车离站,看一个士兵的披风搭在一条环形的舞裙上面。”这时他点上一支香烟。“她回到密西西比州,来到她的新家。这是一处大大的、方方正正的房舍,有着花坛、玫瑰园,但距离任何城镇都有二十五英里之远。当她带着那封写在账单背面的信抵达时,她公公正组建一个步兵团。黑女孩们挑拣、熨烫出明艳的小块丝绸,她和婆婆用它们绣军团的旗帜。她们干活的房间在高处,安安静静的,从那里她们整天可以听见大厅里厚重的皮靴声,还有餐厅里五味酒钵旁的说话声。地里也满是陌生的马匹;草坪上、林子里也都散置着帐篷,布满乱丢的垃圾。晚间,草坪上会燃起篝火,在闪耀的红光和烈焰映照下,他们依次讲演。那有力、洪亮而又絮絮不绝的人声,直传到上面妇人们起坐的门廊。那时在影影绰绰的门廊里,两妇人臂靠臂地站立,在黑暗中,远处的光亮暗暗地映着她们,两人紧挨着却不说话,甚至不互相看一眼。后来步兵团开拔;谈话声、大厅里的靴子声也跟着走了;十一月的第一场雨洗去了草坪上的垃圾,只剩下伤痕累累的地面、践踏破损的人行道和花坛。于是家中又寂静下来,只有两个女人住在里面;单调的黄昏时分,黑奴们的各个住地平和地传来说话声、甜润的呼喊声、笑声和锯木声。

“她是独养女儿,出生的家和现在的家相像,两家简直可以对调:都有厚木家具、花坛和黑奴。她父亲也穿着同样厚厚的呢料,戴着同样的帽子,脚蹬同样的靴子。她十五岁那年,他用一辆笨重的马车,那种以移动砖头做地板的马车,把她送到牛津青年女子神学院,在那里她待了三年。她十八岁时,他们又送她到孟菲斯去参加她的第一场舞会。他们在加斯顿饭店住下,一八五九年卫队第一次舞会之夜,她初次见到了查利·戈登。两年后,她在诺克斯维尔下了运兵车并在车站结了婚。她的身边围着一群穿灰色新军服的士兵,飘扬着那鲜艳但还不很熟悉的步兵团旗帜。三十个小时她都没合眼了,但她穿着舞会的衣服站在那里,头发一丝不乱,举止处处得体。她好似昂贵商店的制成品,饰着丝带,擦着亮粉,却被胡乱地放在了部队的中空方阵之中。那些士兵都还年轻,还没人听到过枪声,然而,虽然年轻、阅历浅,或许是因为预感,对此事那些陌生的面孔无不带着些许狐疑。我想象得出她是那里唯一一个镇静自若的人,因为女人在她们开始呼吸之前已活了许久了,而男人则是每小时都在新生,每一秒都在新生。”

他又伸手去拿玻璃酒瓶,并在这一回斟满了他的酒杯。睡椅上的妇人既没动弹也没睁眼,火光静静地照在她脸上。随着那潮湿、阴霾的二月黄昏来临,窗色渐暗。“因而就两个人住在那栋房子里。一八六二年深秋,来了辆马车,近六个月了,第一次有马车进门。直到马车来到房前她才认出它来,随后她认出了那车夫。这车赶了三天的路从她老家来的。从去年春天她就未与她父母谋面,而且她将再也见不着父亲了。‘爹死了,’她告诉婆婆,‘我得回家过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