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评论家认为福克纳擅长写长篇小说,他的短篇小说并不很出色。他在长篇小说方面的成就确实非同一般,光是一本《喧哗与骚动》就可以使他名垂史册,何况他还有其他堪称经典的诸如《我弥留之际》《八月之光》《押沙龙,押沙龙!》等好几部长篇小说。至于短篇小说,福克纳本人对这种体裁评价很高,认为它在艺术高度上仅次于诗歌,因为作家写“长篇小说时可以马虎,但在写短篇小说时就不可以……它要求几近绝对的精确”,“几乎每一个字都必须完全正确恰当”225。但他对自己的短篇小说却常有微词。他在一九三二年给编辑要求预支稿费的信中说,要是他得不到这笔钱,他就只好“放下长篇小说去再一次卖淫写短篇小说了”226。确实,为了生计,福克纳常常写些短篇小说给一些通俗杂志来换取比较高的稿费。为了故事能被录用,他常常根据编辑的意图做些修改,但对长篇小说,他是绝对不让编辑随便改动一个字的。他似乎把自己写短篇小说看成是为了赚钱,曾经做过图表来对比长篇及短篇小说的稿费收入。他甚至说:“如果我得写垃圾,我不在乎谁来买,只要他们能给我最好的价格。”227这种自我贬抑的结果使评论家不去看重他的短篇故事。尽管几十年来总有人撰文赞美福克纳的短篇故事,但这类文章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比不上对他的长篇小说的评论。

然而,这种情况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有所改变。一九七九年,福克纳家乡的密西西比大学每年一度的福克纳国际研讨会首次以他的短篇小说为中心主题,并于次年出版了论文集。一九八一年瑞典福克纳专家汉斯·谢率先发表专著《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生涯》,一九八五年,他又出专著《威廉·福克纳:作为短篇小说作者的小说家》。同年,美国学者詹姆斯·卡洛瑟斯出版了专著《福克纳的短篇小说》。从此,福克纳的短篇故事成为学者们的新的研究对象,评论日渐增多,质量有所提高,有关的研讨会也经常举行。现在评论家一致认为福克纳反对的是为了赚钱而写的、带商业气息的、迎合大众口味的短篇小说,他是一个出色的讲故事的大师,因此他在短篇小说方面的成就也不可低估。福克纳早在一九一九年,在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一九二六年)以前,就开始写短篇小说。但他究竟写了多少短篇故事始终没有定论。这一方面是因为福克纳有的长篇最初的意图不过是个短篇故事。例如,他原先打算写一个叫《黄昏》的短篇故事,讲一个勇敢的小女孩爬到大树上去探视死亡,但在写作过程中他发现短篇小说的形式不能表达故事素材的内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先从一个兄弟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这还不够。这就是第一部分。我换一个兄弟来叙述,还是不够。那是第二部分。我又试了第三个兄弟的角度,因为凯蒂对我来说实在是太美丽太动人,不能降低她,让她来讲述,从别人的眼光来看待她是更加激动人心。然而那也失败了。于是我亲自出马——第四部分——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可我还是失败了。”228这就是一个短篇发展成为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的过程。另一部长篇《押沙龙,押沙龙!》也是同样情况,起源也是一个短篇,叫《伊万吉琳》。这篇小说并不十分出色,但由此产生的长篇《押沙龙,押沙龙!》却成为公认的杰作。另一方面,福克纳又常常把长篇小说的某一部分作为短篇在杂志上发表,如《路喀斯·布香》是以《坟墓的闯入者》的第一、二章为基础的。《花斑马》经过修改,成为斯诺普斯三部曲的第一部《村子》的一部分。有些短篇如《曾有过这样一位女王》最初是要写成长篇,但始终未有发展。另一个无法确定的原因是人们很难界定究竟什么是福克纳的短篇?一九四六年他在马尔科姆·考莱的提议下为《喧哗与骚动》写的《附录》算不算短篇小说?他晚年写的《密西西比》《南方坟地》是散文还是短篇小说?当然,还有一个大问题:由一个个故事组成的《没有被征服的》和《去吧,摩西》中的故事算章节还是算短篇小说?

对此,评论家都有各自的看法。但他们大体上承认福克纳一生写了一百多个短篇小说,他对短篇小说的创作态度基本上是严谨的。即便他的第一篇短篇小说《幸运着落》,虽然内容比较琐碎,但已显示他讲故事的才能,而且也包含他以后常写的如飞行、异化、少年成长等主题与意象。在他长篇小说写作最旺盛的时期,即从一九二八年开始撰写《喧哗与骚动》《我弥留之际》,一直到一九四二年出版《去吧,摩西》这段时间,他在短篇小说方面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时期发表的《献给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烧马棚》《夕阳》《干旱的九月》等短篇杰作可以跟他的长篇杰作相媲美。即使在晚年,他也没有完全放弃短篇小说的创作。他对侦探小说发生兴趣,以侦探小说的格局写了《明天》《让马》等故事。甚至在他去世以后,评论家还在不断发掘他的短篇小说,最近的有一九九五年的《莱巴嫩的玫瑰花》、一九九九年的《路喀斯·布香》。从国外对福克纳短篇小说的研究和发掘来看,我们现在翻译出版他的短篇小说集可以说是跟上了国际潮流,是个很及时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