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喀斯·布香(第4/7页)

“那是路喀斯干的又一件好事。”他说。

“什么?”那男人说。

“莫莉不喜欢这照片因为拍照的人把她的包头布摘掉了。”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头发了;这简直像是透过棺材上密封的玻璃盖去看一具做过防腐处理的尸体,他想到莫莉,当然因为他现在想起来舅舅告诉他的有关路喀斯或有关他们俩的那些事情。他说:

“他干吗要摘掉它?”

“我叫他摘的,”那男人说,“我不要在房间里摆什么田里干活的黑鬼的照片。”现在他朝他们走去,把攥着五角钱的拳头放回口袋,又去摸那一毛钱和两个五分钱的硬币——这是他全部的钱财——把它们都攥到手心,嘴里说:

“你是从镇上来的。我舅舅认识你——加文·史蒂文斯律师。”

“我也还记得你妈妈,”她说,“她以前叫麦琪·丹德里奇小姐。”

“那是我的外婆,”他说,“我母亲也姓史蒂文斯。”他伸出手递过硬币;在他认为她会接受那些钱的同一瞬间他知道在那不可挽回的一瞬间他已是永远晚了一步,永远不能挽回了,他站在那里,缓缓流动的炽热的血液像分分秒秒似的缓缓地涌上他的脖子和面孔,那愚蠢的手永远伸开着,上面是四枚抛过光的铸压过的可耻的废料,终于那男人最后做了点至少表示怜悯的事情。

“这是要干什么?”那男人说,他仍然站着不动,甚至没有低下头看看他手心里的东西:又是一个永恒的时刻只有那炽热的死去的不流动的血液直到最后那血液终于汹涌奔腾使他至少能够忍受那耻辱:看着他的手掌翻了过来不是把硬币扔出去而是轻蔑地把它们倒下去让它们叮叮当当地掉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又蹦了起来,其中一个五分钱的镍币甚至滚出一个长长的大大的弧圈发出干涩而轻微的响声好像是只小耗子在奔跑,接着是他的声音:

“捡起来!”

还是没有动静,那男人一动不动,反背着双手,什么都不看;只有那炽热的死去了的沉重的血液在汹涌奔流,从中传来那声音,并不针对任何人:“把他的钱捡起来。”接着他听见并看见艾勒克·山德和爱德蒙兹的童仆在靠近地板的阴影里俯下身子乱转起来。“把钱给他。”那声音说。他看见爱德蒙兹的童仆把两个硬币放到艾勒克·山德的手心,感到艾勒克·山德的手拿着那四枚镍币摸索着找他垂着的手把钱塞进他的手里。“现在走吧打你们的兔子去,”那声音说,“离那小溪远一点。”

于是他们又走在明亮的冷空气里(虽然现在已经是中午气温可能已经到了今天的最高点),又从小溪的桥上走回去(突然,他四下张望,他们已经沿小溪走了差不多半英里地而他一点都不觉得)那狗把一只兔子赶到一块棉花地旁边的荆棘丛里又在疯狂的乱吠乱叫中扑上前去把它赶出来,那惊慌失措的黄褐色小东西一瞬间看上去缩成一团呈球形像个槌球不过在接着的一刹那变得很长就像一条蛇似的窜出荆棘丛跑在狗的前面,它的小白尾巴一晃一晃地在只有残枝剩梗的棉花垄里左拐右拐地奔跑就像玩具小船的船帆在起了风的池塘水面漂浮这时艾勒克·山德在荆棘丛的另一边大声喊叫:

“开枪啊!开枪打啊!”接着说,“你为什么不开枪打它?”而他不慌不忙地转过身子稳步走到小溪边从口袋里掏出那四枚硬币抛到水里。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彻夜不眠他知道那顿饭并不仅仅是路喀斯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而是他可以提供的全部食物;他今天早上上那里去不是做爱德蒙兹的客人而是做老卡洛瑟斯·麦卡斯林农场的客人路喀斯明白这一点而他不知道所以路喀斯打败了他,他叉着腿站在壁炉前连反背在身后的手都没动一下就拿了他219自己的七毛钱并且用这些钱把他打倒,他辗转反侧无可奈何却又气愤万端,他已经对这个他只见过一次面而且是只不过在十二小时前才见到的男人有了想法,正如第二年他了解到乡下全部地区每一个白人多年来一直在琢磨这个男人:我们得首先让他像个黑鬼。他得承认他是个黑鬼。那时候我们也许会按看来他希望大家接受他的方式去接受他。因为他马上开始了解到更多的关于路喀斯的事情。他不是亲耳听到的:他只是了解到,任何一个熟悉那一带乡下的人所能告诉他的关于那个黑人的一切事情那黑人像任何白人一样称女人为“夫人”他对你说“老爷”或“先生”如果你是白人的话但你知道他心里并不把你当老爷或先生他还知道你明白这一点可他甚至并不等待,甚至并不看你敢不敢采取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他根本不在乎。比如说,有这么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