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色女孩(第7/8页)
“对,”她说,“一点不错,我不再爱你了。”
“嗯,可是岂有此理,苏珊,为什么?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吗?”
“没有什么为什么。”她说,“跟爱比起来,不爱也没有更多的为什么。大多数聪明的人不是都能明白吗?”
在圣路易市一处条件极佳的市郊居住区,有大片的草坪,宽敞而凉爽的房子在遮阳树的浓阴之下,爱德华·安德鲁斯独自坐在书房里,努力想完成一份医学刊物的约稿。他觉得大部分已经写得挺好,然而想不出怎样给最后几段来个漂亮的收尾,每次他尝试换种写法,都似乎写得更差。一再卡住,就是无法完成。
“埃德?”他妻子在走廊上问,“苏珊打来电话,她现在在州际公路上,她带着坎迪斯半个钟头后就到这儿。你要换身衣服还是怎么样?”
他当然要。他还要很快冲个热水澡,站在镜子面前郑重地把头发梳了再梳,直到把头发分得恰到好处,然后换上一件干净衬衫,袖口那里挽两次,还要换条干净的轻料子法兰绒裤子——这一切,都是为了向苏珊证明,六十三岁的他仍然可以既整洁,又精力充沛。
她到了后,在前面门厅那里,大家拥抱、亲吻——安德鲁斯博士的嘴唇扫过她一边耳朵凉凉的耳垂——然后是快乐地惊呼:自从上次外公、外婆见过之后,坎迪斯又长大了多少,变化有多大。
安德鲁斯博士独自在厨房准备酒时,有了个突兀而紧张的决定,那就是在把托盘端到客厅之前,他最好就在此时此地很快喝一杯。他再次纳闷起来他最亲的这个孩子,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在场时,是什么让他浑身发抖。首先,她总是那么沉着,那么能干。她这一辈子,也许永远不会做出什么无能或者不负责的事,除了浪费她的特恩巴尔大学学费那次——而既然想到这里,跟几百万别的小孩在那几年的行为相比,那件事根本没什么,那些小孩戴花,戴彩色长念珠,信奉让人糊涂的东方宗教,还有他们盲目追求嗑药导致的癫狂。也许说到底,应该感谢戴维·克拉克才是,因为他把她从那一切领开;可是不,那样说也不对,不能把功劳归于克拉克,因为那属于苏珊自己。她太聪明了,绝不可能成为一个漫无目标的人,就像她过于诚实,不能跟她不再爱的人继续生活在一起一样。
“你有什么打算,苏珊?”他把颜色清亮、里面咔嗒作响的一托盘酒杯端进客厅时,问道,“加利福尼亚是个有点大的地方,还有点吓人。”
“吓人?你指的是什么?”
“哦,这个嘛,我说不好,”他说,他现在随时愿意从任何事情上后退一步,如果那意味着可以避免吵架。“我只是说——你知道——从你在杂志上读到的还是什么来判断。我根本没什么真正的第一手经验。”
苏珊就解释说她在马文县那边有几个朋友——“在圣弗朗西斯科北边挺远”——所以她还会有熟人照应。她会找到住处,然后去找份工作。
“哪一种?”他问,“我是说,有什么你具体想做的吗?”
“我还不是很清楚,”她说。“我很擅长带孩子,也许会去幼儿园或者日托中心工作,不行再去找别的。”她把腿盘起来,她那对小巧而漂亮的膝盖从那条好看的花呢裙下摆处露出来。他怀疑她是否半路在某个汽车旅馆的房间里换了身新衣服,好让这次回家时显得漂亮。
“嗯,亲爱的,”他说,“我希望你知道我乐意尽我所能,以任何方式帮助你,要是你——”
“不,不,爸爸,没关系。凭着戴维寄给我们的钱,我们可以过得不成问题。我们没事的。”
听到她叫“爸爸”真让人高兴,他让自己坐下来,往后靠着,没有说话,几乎放松下来。他甚至没去问他心里最想问的问题:“戴维怎么样,苏珊?他怎么对待这一切?”
他跟戴维·克拉克只见过和聊过几次——最早是在婚礼上,后来还有四五次——每次他都吃惊地发现自己喜欢他。有一次,他们试探着聊起了政治,直到戴维说:“嗯,博士,我想我一直是个同情心泛滥的自由派。”爱德华·安德鲁斯觉得那句话挺有意思——如果不提这句话也许指的是时事问题,那么还有其中的幽默感和自贬意味。他甚至想好了不再介意戴维比苏珊大二十岁,也不介意他在遥远的地方,另外还有个来自更早时期的家庭,因为那一切似乎都说明他不大可能再犯错误,他会把他中年的黄金时代奉献给他的第二次婚姻。最好的一点,似乎让其他一切都无关紧要的,是这个腼腆、彬彬有礼、有时又带着迷迷糊糊样子的陌生人不管在哪次聚会上,都一直没法把眼光从苏珊身上移开。难道不是谁都能看出他爱她吗?在女婿身上,难道不是首先要看这一点吗?嗯,当然是,理所当然是。所以现在怎么样?那个可怜的家伙余生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