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赛

伊丽莎白·霍根·贝克喜欢告诉别人她的父母都是大字不识的爱尔兰移民,她在大萧条那几年里,一直为西切斯特县的几份报纸写专题故事。她在位于新罗谢尔市的家里工作,可是每天都开着一辆锈迹斑斑、抖抖晃晃的A型福特车在路上跑。她开得又快又不小心,经常嘴角还叼着一根烟,烟雾让她眯上了眼睛。她长相漂亮,金发,健壮,结实,仍然年轻,发现什么荒唐事时,会发出响亮的笑声,而这根本不是她本来给自己安排的生活。

“你能弄明白吗?”她会问,通常是在晚上喝了几杯后。“自力更生,从农民出身奋斗出来,又上了大学,在一份郊区报纸干一份不起眼的破工作,因为当时觉得那样混上一两年挺不错,现在看看吧,你能弄明白吗?”

谁都弄不明白。她的朋友——她总是有佩服她的朋友——只能认可她真是时运不济。和她做的那种工作及其带给她的压抑、沉闷的环境相比,她真是太大材小用了。

早在二十年代,她还是个女孩,是新罗谢尔市一份《标准星报》的爱做白日梦的记者时,有一天,她从办公桌上抬头看到编辑部里有个高个子、样子腼腆的年轻人被人领来领去。那是报社的一位新员工,名叫休·贝克。“就在他走进来的那一刻,”她后来说过很多次,“我就想:我要嫁给这个人。”倒是没过多久,不到一年他们就结婚了,两年后有了个女儿。很快一切都分崩离析,其中原因,伊丽莎白从来不愿多说。休·贝克独自搬到纽约,最后成了一份晚报的专题故事作者,经常因为编辑们所称的轻松笔触而受到赞扬,就连伊丽莎白也从未贬低这一点:好多年里,不管记恨不记恨,她总是说在她认识的男人中,只有休·贝克能真正让她哈哈大笑。但是现在她三十六岁了,一天即将结束的多数时候无事可做,只能回到在新罗谢尔的楼上公寓,假装跟孩子在一起很开心。

伊丽莎白自己开门进屋后,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妇女正在厨房里的烤炉前干活,她叫埃德娜,她的衬裙总是露出裙子下摆至少一英寸。

“什么都好像挺好的,贝克太太,”埃德娜说。“南希已经吃过晚饭,我只是把这个用小火放在烤炉里,好让你准备好什么时候吃都可以。我做了挺好的砂锅菜,很好吃。”

“好,埃德娜,那样就好。”伊丽莎白脱下用旧了的开车用皮手套,这样做时,总是下意识做得动作夸张,如同一个骑兵军官骑了很久的马,下马后取掉护手手套那样。

她们进去看南希时,看来她已经准备好上床睡觉:她穿着睡衣在睡房地板上玩,在没什么目标地玩游戏,比如把几个旧玩具仔细排成一队。她九岁了,会长得像她的爸爸一样个子高,肤色黝黑。最近,埃德娜把她的连脚睡衣的脚根部分剪了,好给她更多自由——她穿什么都嫌小——可是伊丽莎白觉得她脚踝处多出来的那个兜兜挺好玩;另外,她挺有把握九岁的孩子不应该再穿那种睡衣了。“你今天过得怎么样?”她在门口问道。

“哦,还可以。”南希只是抬起头扫了一眼她的妈妈。“爸爸打电话了。”

“哦?”

“他说他下下个星期六要来看我,说他买了县中心上演的《潘赞斯海盗》的戏票。”

“嗯,那挺好的,”伊丽莎白说,“不是吗?”

接着埃德娜弯着身子,双臂张开进了房间。南希急切地一骨碌起来,她们站在那里拥抱了好久。“那就明天见了,甜姐儿。”埃德娜贴着这个孩子的头发说。

在伊丽莎白眼里,经常觉得一天最好的时候,是她终于一个人时,她端着一杯酒蜷坐在沙发上,高跟鞋给踢掉倒在地毯上。也许像这样一种完全理应如此的平和感觉,是生活本身最好的一部分,让其他都可以忍受。但她总是尽量去看得足够清楚,不去哄弄自己——自欺是一种病啊——所以喝了两杯酒后,她愿意承认这种独自度过的夜晚事实上是怎么样:她在等待电话响。

几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个不拘礼节、精力充沛、偶尔让人眼前一亮的男人,名叫贾德·莱昂纳德。他自己在纽约开了一家不大的公关公司,如果有谁把公共关系跟宣传混为一谈,他就会朝谁吼。他四十九岁,离过两次婚;他经常在野心、愤怒和酒精方面控制不力,伊丽莎白却爱上了他。她在他市里乱糟糟的住处过了三四个周末;有一次,他来过新罗谢尔这里,他们聊了好几个钟头,又是大笑,又是大叫,他就是在这张沙发上跟她亲热过。要他在第二天早晨南希醒之前离开时,他也乖乖听话了。

但是现在贾德·莱昂纳德几乎不再给她打电话,要么应该说在他说话连贯时,极少给她打电话,所以伊丽莎白开始一夜又一夜在这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