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公函

北京人文大学

英语系党总支书记

潘辰东教授

敬爱的潘教授:

首先请允许我对您研究西奥多·德莱塞小说的论文表示由衷的钦佩。我记得您的大作是三年前在上海召开的美国文学讨论会上被宣读的。现在我来做个自我介绍:我叫赵宁绅,于两年前担任了木基市师范学院外语系的系主任。您可能还记得我:三十多岁,戴眼镜,中等个,腰身细长,头发浓密,胳膊上汗毛较重。您那天在锦江饭店读完论文之后,我们在大厅里交谈了几分钟,您还给了我您的名片。后来我又给您写过一封信,还给您寄过我研究索尔·贝娄的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的一篇论文。我想您一定收到了。

至于您来信询问我系方白尘教授的情况,我不想花费太多的笔墨来形容他的性格,因为他曾经教过我,而学生对老师总是不能做到十分客观公正。您大概也听说了一些关于他的传言,说他是个傻瓜,妄自尊大,好色成性并且屡教不改,说他吹牛撒谎,欺世盗名,是个典型的机会主义者,等等。其实,这些形容词都不足以准确地描述这个怪人。我将在下面给您举出一些事实,您也许会得出您自己的结论。

我是1977年冬天进入木基市师范学院学习的,入校第一天就见到了方先生。那时候他还是个讲师,负责给新生做入学教育。我当时被分配到了英语专业。由于我对学外语没兴趣,所以对此抵触情绪很大。我高考时报的专业是哲学和中文,满心希望以后成为一个古典文学方面的学者。直到今天我也不清楚命运之手当时是如何把我引入英语学习的领域的。也可能是高考的时候我居然有胆量参加英语考试—我指的是笔试,不是口试—省招生办公室的那些人大概就此决定我应该去学英语。我从心里反感他们的决定,但是又无处发泄自己的怨恨。我们入校的第一天晚上,所有英语专业的新生就在一个大教室里举行了一次听写测验。方先生朗读了听写的短文。

我还记得他用浑厚的嗓音念道:“新中国成立前,我爷爷给一个凶狠的地主扛长活。他昼夜苦干,累弯了腰,可是全家人还是吃不饱,穿不暖……”

他清晰的发音让我赞叹不已,我从没有听过有谁念英语比这个小个子男人念得更动听。可是那次听写让我痛苦极了,因为我根本写不成句子,几乎交了白卷。我们英语专业的新生分成了优、良、中、差四个程度不同的班,而这次测验的成绩决定我们入哪个班,这使我更加失望。我们这年入学的新生是“文革”以后第一次经过高考的大学生。您也知道,在“文革”十年中只有被推荐的工农兵学员才有上大学的资格,所以社会上积压了很多人才。我们那届学生中什么样的人都有,程度参差不齐。在我们英语专业,有三四个新生可以直接阅读原版的《简·爱》《牛虻》和《双城记》。在入校后的一次英语考试中,他们的成绩甚至比那些毕业班的工农兵学员还高。可是我们中还有许多像我这样的新生,只知道几个英语单词,主要是因为其他科考试的成绩好而被分配来学英语的。我们班上有几个从内蒙古来的新生,他们高考时的数学和物理考的分数很高,英语却一个单词也不懂。他们被分来学英语是因为他们那个地区缺少英语老师。

我自然被分配到最差的班级。我反正也是破罐破摔,就开始逃课。方先生的口语课是从上午七点半到九点半,我就经常睡懒觉不上课。他是位好老师,对学生亲切认真。我对他本人并不反感。实际上,我很喜欢他教学的方法—他要求我们每个学生在课上大声说英语,这样可以克服一些同学的害羞并加强对英语的感觉。他特别喜欢“苹果”这个单词,因为它的开元音能够强迫我们发音时张开嘴巴。他张嘴时就会垂下滚圆的下巴,露出整齐的牙齿,冲着我们念念有词,“张嘴吃个大苹果”。他用这种方法逐步创建我们说英语的自信心。我后来才知道,方先生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下放到农村劳改了三年。我学英语的时间长了,也能分辨出他的英语发音并不像我原来想象的那般完美。他在发唇间音th的时候,舌尖总是抵不到上下牙齿之间,所以他经常把“厚”发成“吊”,“三”念成“树”。另外,他的英语发音中带着一股僵硬的口音,可能是因为他最初学的是俄语。20世纪60年代初中苏关系恶化,大学里的外语教师响应党的号召,纷纷从俄语转学英语。方先生自然也不例外。(我一直纳闷:在我们国家的领导人中谁有这样的远见,当时就能够看出历史潮流的走向。难道他或他们已经预见到二十年中英语会取代俄语,成为我国人民对外交往的最有力的语言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