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4/7页)

另外一个惹人讨厌的家伙是哈里·莱利的外甥弗兰克·戈尔曼,总是一副狂妄的样子。每次舞会只要他母亲一走,他便喝得酩酊大醉。戈尔曼夫人来俱乐部就是为了盯着他。弗兰克被福达姆和维拉诺瓦两所学校开除后去了乔治敦公学,之前先后从劳伦斯维尔学校、纽约军事学院、阿伦敦预备学校和吉布斯维尔高中辍学。他甲状腺肥大,但有点当篮球运动员的资质。整天穿着熊皮大衣,开着他那辆克莱斯勒跑车。他穿校服的时候像模像样,却整天游手好闲。弗兰克还爱唠叨、爱打架,但他是那种三两下就会被人撂倒的人,经常爱跟那些挑衅的小孩抬杠。他时刻谨记着自己的权利。他的舅舅虽然私底下很讨厌他,但每每提起他的时候还略带骄傲地称他为“小疯孩”。

另一个恐怖人物就是维尔科,他曾经以执行禁酒法案为名搜查俱乐部。还有就是吝啬鬼戴夫·哈特曼,经常拿俱乐部的干净毛巾擦鞋,还连续7年不给侍者小费,虽然自己是俱乐部会员,却不让他的家人加入。戴夫从事制鞋业,他需要俱乐部来维持和扩大自己的生意,况且他住在塔夸,就算他的妻子艾维和两个女儿加入俱乐部也不会怎么样。可是他却说,如果他住在吉布斯维尔,事情就会不一样。朱利安又喝了一杯威士忌。

他本想继续想那些可怕的人或者一些人做过的可怕的事,但是这样想有什么意义吗?他现在感觉更糟,而且对自己更加不确信了。比他做过的龌龊得多的事情他还可以列举出很多。爱德·克里奇就是典型的一例,他那样做简直是对洛施夫人那样一个体面的女人的侮辱,或者惹得洛施猜测是他老婆引诱克里奇也说不定。可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而不断贬低别人也让朱利安觉得自己很龌龊。自己一个人在这里斤斤计较,细数别人的毛病也算不上什么光明正大的事。你在别人心里是英雄还是狗熊才是最重要的。总不能说:“看看爱德·克里奇,再看看卡特和凯蒂夫妇,然后是凯蒂和玛丽·卢,我难道不比肖兹夫人好很多吗?”这些人都和这件事情无关。又有两个年轻的男孩看到朱利安并和他打招呼,但他们似乎并没有让朱利安请他们喝一杯的打算。此时,朱利安又想到,自己已经站到30岁的门槛了,虽然这个问题在过去的一年半里不止一次地想过。而这些孩子都才二十来岁。30岁了,他已经30岁了。朱利安自言自语道:“我已经30岁了,对他们来说,我太老了,已经不能去参加他们的聚会了,因为如果我邀请他们的女孩跳舞的话,他们也不好意思像对待同龄人一样不顾一切地争抢。他们认为我已经老了。”他只能这样对自己说,虽然一时之间还有点难以接受。唯一可以确信的一点是,他觉得自己其实和他们一样年轻,但是比他们更像个男人——因为阅历和一张老成的脸。当他二十来岁的时候,那些30岁的人是谁呢?那些人现在已经40岁了吧?不,不是这样的。朱利安又喝了一杯,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杯。对了,克里顿神父去哪儿了呢?对呀,当我40岁的时候……神经!他盼望着克里顿神父来上洗手间,然后起身向走廊走去。

夜色真好啊(读过《永别了,武器》之后,他觉得“好”其实是个很浪漫的词,这次应该用得恰到好处)。依然是一个白雪覆盖的世界,视线所及的范围都是白茫茫的一片。雪依然在那里,在过去的那段时间里,无论是吃饭、和康斯坦丝或者珍妮跳舞,或者独自坐着,或者喝威士忌,雪一直都在。他做了一下深呼吸,但没有太用力,因为经验告诉他,那样不好。严寒是真实的,雪也是,被雪点缀的世界也是。那片农场一个多世纪以前还是荒野,被好多黑豹、野猫和印第安人占据着。不难想象,雪下面的世界是属于正在冬眠的响尾蛇和铜斑蛇的。那里有群鹿,有从瑞士迁来的一句英文都不会讲的移民家庭。他还记得战争期间,有人告诉过他关于伯克县一些人的事情。他们不但完全不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好多人还从来没有来过吉布斯维尔。他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感觉真像在听神话,而现在他想知道更多关于那里的消息,想深入了解自己的祖辈。肯塔基州的人凭什么宣称自己对这片山中的土地拥有绝对的占有权?“我猜,我是爱着这片土地的。”朱利安想。

“晚上好,我的孩子。”一个声音传来。

朱利安转过身,看见是克里顿神父。“啊,神父,晚上好。来根烟吗?”

“不了,谢谢。我只抽雪茄,”说着,神父从一只破旧的黑皮盒子里取出一根雪茄,用银色的小刀切掉了烟屁股。“最近怎么样?”